沈從文《丈夫》不可細思的“回鄉”

沈從文《丈夫》不可細思的“回鄉”

《丈夫》初發表於1930年4月10日《小說月報》第1卷4號,署名沈從文。雖經1934年、1957年多次修改,但敘述的基本內容是一致的。小說講述湘西鄉下的一個青年農民進城看望做妓女的妻子老七,經歷種種後,夫妻雙雙返鄉的故事。



看到這裡可能有人會奇怪,為什麼丈夫會去看望作為妓女的妻子呢?

為何作為丈夫可以忍受頭上的青青草原?

在中國幾千年的歷史中,母系社會結束進入父系社會以後,男人的地位就是高於女性的了。在家從父,出嫁從夫,男人作為家中的經濟來源,一家之主,佔據了無可替代的地位,女人作為男人的附屬品,依附於男人,向來被要求,賢良淑德,從一而終。



而在《丈夫》這個故事中,作為妻子的老七,則是被自己的丈夫送去做了妓女,但是這在當地,並不是什麼恥辱的事情,她們把這叫做“生意”。這“生意”與別的工作相當,既不和道德衝突,也不違反健康。一個婦人能夠把每月在城市裡幾個晚上所得的錢送回家,給那誠實耐勞,種田為生的丈夫,讓日子過得好一點,名分不失,利益既存。於是很多年輕的丈夫,在娶了媳婦以後,就把自己地媳婦送出去做“生意”,在我們看來這是匪夷所思的事情。但是,這在那裡,在丈夫和妻子的家鄉,這是極為平常的事情,不會遭受非議,亦不會遭受白眼,女人出門做“生意”,男人在家種田耕地。

沈從文《丈夫》不可細思的“回鄉”


這樣丈夫在黃莊多著!那裡出強健女子同忠厚男人。地方實在太窮了,一點點收成照例要被上面的人拿去一大半,手足貼地的鄉下人,任你如何勤省耐勞的幹做,一年中四分之一時間,即或用紅薯葉和糠灰拌和充飢,總還是不容易對付下去。地方雖在山中,離大河碼頭只三十里,由於習慣,女子出鄉討生活,男人通明白這做生意的一切利益。他懂事,女人名分仍然歸他,養得兒子歸他,有了錢,也總有一部分歸他。

看到這裡,才恍然大悟,是什麼造就了這種現象呢?貧困,儘管勤勞,但是生計仍然是個問題,與生存相比,尊嚴似乎就沒有那麼重要了,為了生存,為了填飽肚子,似乎是什麼事情都可以做的。在文章的結尾處寫到,丈夫和妻子一起回了家,那麼是什麼讓本來只是打算看望妻子的丈夫帶著妻子脫離這種生活迴歸家鄉的呢?

水保來船上請遠客吃酒時,只有大娘同五多在船上,問及時,才明白兩夫婦一早都回轉鄉下去了。

這是文章的結局,一個看似即將美滿的結局,夫妻雙雙把家還,文章在這裡戛然而止



沈從文《丈夫》不可細思的“回鄉”


文中的丈夫是一個不具名的人,他在逢年過節,照例要見見媳婦的面了,便帶上東西像訪親一樣,去看望自己的媳婦。而在城裡的媳婦,卻已經完全不同了,不再是那個樸素的農村婦人了,她已經習慣了現在的生活,連口音都和以前不一樣了,而一直在農村生活的丈夫卻還是和以前一樣,兩人的觀念和生活習慣必定是不一樣的,那麼試問一下,丈夫和妻子一起迴歸了家鄉,是否就能很好的生活下去?

大而油光的髮髻,用小鑷子扯成的細細眉毛,臉上的白粉同緋紅胭脂,以及那城市裡人神氣派頭、城市裡人的衣服,都一定使從鄉下來的丈夫感到極大的驚訝,有點手足無措。那呆相是女人很容易清楚的。女人到後開了口,或者問:“那次五塊錢得了麼?”或者問:“我們那對豬養兒子了沒有?”女人說話時口音自然也完全不同了,變成像城市裡做太太的大方自由,完全不是在鄉下做媳婦的羞澀畏縮神氣了。聽女人問起錢,問起家鄉豢養的豬,這作丈夫的看出自己做丈夫的身份,並不在這船上失去,看出這城裡奶奶還不完全忘記鄉下,膽子大了一點,慢慢的摸出煙管同火鐮。第二次驚訝,是煙管忽然被女人奪去,即刻在那粗而厚大的手掌裡,塞了一枝“哈德門”香菸的緣故。吃驚也仍然是暫時的事,於是這做丈夫的,一面吸菸一面談話……

在城市裡的媳婦,變得不一樣了,而丈夫還是那個鄉下人,手足無措,“那五塊錢得了嗎”從這裡彷彿可以看到妻子居於主導地位的高高在上,變成了城裡人,無論是穿著打扮,還是說話語氣。但是兩人之間談論的話題,讓丈夫覺得自己還是丈夫的身份,或許當讀到這裡的時候會對於妻子高高在上的態度略有不喜,但是妻子所有的改變都是被送出來做“生意”帶來的。



丈夫對於妻子的“生意”態度是有幾次轉變的,第一次船上來了客人,要同妻子親嘴睡覺,丈夫此時便自覺“鑽”到後艙,躲在艙上低低的喘氣,想起家中的雞同小豬,此時他其實是想回家的,儘管是自己把妻子送過來做妓女的,但是作為丈夫眼睜睜的見著妻子接客,自己作為丈夫權利被別人行使了,丈夫的內心必定是不舒服的,儘管妻子是他自己送出來作妓女的。

所以這個時候丈夫是想回去的,最起碼的是眼見不著就好。但是由於三十里的路上有豺狗,有野貓,有查夜放哨的團丁,全是不好惹的東西,所以他留下來,這時候,妻子過來了,做媳婦的清楚記得丈夫喜歡含糖的脾氣,這彷彿是對於丈夫的安撫。這塊糖只是給了丈夫一點心理安慰,因為即使沒有這塊糖,他在妻子面前也說不出什麼。能像現在一樣活著,不受凍餓,全靠妻子一人在外“做生意”, 他又有什麼資格抱怨!內心極度的屈辱與悲哀,不得不的隱忍,太過於深重帶來的反而是麻木,他麻木太久了, 這裡這樣的“丈夫”們都麻木太久了。文中的丈夫是不具名的,是不是就代表的是這樣的一類人。

半夜裡,或者已睡著,或者還在胡思亂想,那媳婦抽空爬過了後艙,問是不是想吃一點糖。本來非常歡喜口含片糖的脾氣,做媳婦的記得清楚明白,所以即或說已經睡覺,已經吃過,也仍然還是塞了一小片糖在口裡。媳婦用著略略抱怨自己那種神氣走去了。丈夫把糖含在口裡,正像僅僅為了這一點理由,就得原諒媳婦的行為,盡她在前艙陪客,自己仍然很和平的睡覺了。

第二次是水保巡查船隻,發現了留守在船上、才從鄉下來看望妻子的妓女老七的丈夫。水保的到來, 先是使他“虛怯”、“拘束”。但水保願意同他聊一聊鄉下事情的時候,他又覺得快活,覺得水保是個善良的人,水保願意聽他說起家裡的小豬家裡的農事,這讓他感到有話可說,沒那麼壓抑,覺得快活。

但是經歷了一系列的心裡變化,水保剛剛離開的時候他對於水保的好影響還在,所以覺得水保是個好人。但是在等待妻子回來的過程中,隨著時間的不斷增加,他又想到從水保得到那囑咐,是當到一個丈夫面前說的。“今晚上不要接客,我要來。”他又開始憤怒,想要回去,走到街尾,卻遇到回來的妻子,還有特意給他買的一把嶄新胡琴。妻子借掌班大娘的話向丈夫陪了錯,有硬有軟地撫慰,丈夫也不好堅持回家了。他們一起拉琴唱歌,“年輕人在熱鬧中心上開了花”。

但歌聲琴聲引來兩個醉鬼,為了給丈夫解圍,“老七人急智生,拖著那醉鬼的手,安置到自己的大奶上”,看到這裡已經是很悲哀了,這仍然不是壓倒丈夫的最後一根稻草。丈夫感到惶恐與害怕,這時候內心恐怕是害怕佔據了更多。

兩個醉鬼踉踉蹌蹌到了船邊,兩手全是汙泥,手扳船沿,像含胡桃那麼混混胡胡的嚷叫:“什麼人唱,報上名來!唱得好,賞一個五百。不聽到麼?老子賞你五百!”裡面琴聲戛然而止,沉靜了。醉鬼用腳不住踢船,篷篷篷發出鈍而沉悶的聲音。且想推篷,搜索不到篷蓋接榫處。於是又叫嚷:“不要賞麼,婊子狗造的!裝聾,裝啞?什麼人敢在這裡作樂?我怕誰?皇帝我也不怕。大爺,我怕皇帝我不是人!我們軍長師長,都是混賬王八蛋,是皮蛋雞蛋,寡了的臭蛋,我才不怕!”並且即刻聽到用石頭打船篷,大聲的辱宗罵祖,一船人都嚇慌了。大娘忙把燈扭小一點,走出去推篷。男子聽到那洶洶聲氣,夾了胡琴就往後艙鑽去。不一會,醉人已經進到前艙了,兩個人一面說著野話,一面還要爭奪同老七親嘴,同大娘、五多親嘴。且聽到有個啞嗓子問:“是什麼人在此唱歌作樂?把拉琴的抓來,再為老子唱一個歌。”大娘不敢做聲,老七也無了主意,兩個酒瘋子就大聲的罵人:“臭貨,喊龜子出來,跟老子拉琴,賞一千!英雄蓋世的曹孟德也不會這樣大方!我賞一千,一千個紅薯。快來,不出來我燒掉你們這隻船!聽著沒有,老東西!趕快,莫讓老子們生了氣,燈籠子認不得人!”“大爺,這是我們自己家幾個人玩玩,不是外人……”



半夜裡,巡官和水保來查船。醒來的漢子惶恐不已,等人走後,他希望同老七講和,“願意同她在床上說點家常私話,商量件事情”。這個時候丈夫仍然是願意妥協的。老七和大娘都明白丈夫的慾望,作為丈夫的慾望,不得不說的是丈夫的麻木。

如果在這裡,沒有巡官要來的事情的話,丈夫同妻子講和,丈夫可能過幾天就自己回家了,以後還會如這次一樣過來看望媳婦。丈夫想要講和,但是巡官要來,老七明白,明白巡官來了自己得接客,並不能滿足丈夫的慾望,丈夫不明白,後來他明白了,明白了為什麼。一早就打算離開,不管老七如何挽留

一定要走了,老七很為難,走出船頭呆了一會,回身從荷包裡掏出昨晚上那兵士給的票子來,點了一下數目,一共四張,捏成一把塞到男子左手心裡去。男子無話說。老七似乎懂到那意思了,“大娘,你拿那三張也給我。”大娘將錢取出,老七又將這錢點數一下,塞到男子右手心裡去。男子搖搖頭,把票子撒到地下去,兩隻大而粗的手掌捂著臉孔,像小孩子那樣莫名其妙的哭了起來。”

丈夫其實是一個很麻木的人,但正是這樣一個麻木懦弱的人痛哭,才讓人感受到更大的悲哀。對於丈夫來說,他無力改變什麼只能逃離,作者結局寫到夫婦二人一起回鄉了,那麼這是作者的美好期許嗎?從人性的扭曲到救贖,用丈夫的覺醒來代表作者對於這一類人的美好期許。

文章寫到二人回鄉就以結束,那麼真的以後就真的能好好的生活下去嗎?我覺得是不可能的,開始的時候把妻子送出來“做生意”,是因為窮困潦倒,儘管很努力的耕作,但是收成照例要被上面的人拿走一大半,更不要說收成很少的時候,用紅薯葉拌糠灰都不容易生存下去,可以見得維持生活基本所需的艱難了。正是因為生活的艱難,才會不得已把媳婦送出去“生意”,所以夫婦二人一同回鄉以後,以前面對的問題仍然要面對的,如何維持基本的生計?矛盾依然是存在的。那麼在生活維持不下去的時候,妻子是否會繼續迴歸到以前的生活,繼續出去做生意?這是很有可能的

不止如此文中提到過妻子的變化,城裡人的穿著打扮,城裡人的說話口音,可以見得妻子已經習慣了城裡的生活,不管這種習慣是主動地還是被迫的,對於妻子和丈夫來說,這都是兩人之間的差距,那麼過習慣了城裡生活的妻子是否能適應回去以後的生活?

沈從文《丈夫》不可細思的“回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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