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那點事兒,自古以來就讓人又驚又喜,欲說還休!
一千多年前的某一天,清河縣出現了一樁不合常理的婚事。
新郎官名叫武大郎,身高不足五尺,面目醜陋,頭腦可笑,靠賣炊餅為生,人送外號“三寸丁谷樹皮”。
新娘子小名叫潘金蓮,年方20餘歲,頗有些顏色,本是清河縣裡有一個大戶人家的使女,因為不肯依從大戶的糾纏,被大戶記恨在心,倒賠些嫁妝,不要武大一文錢,白白地嫁與武大。
之所以說這樁婚事不合常理,是因為它與當時宋代的結婚風俗顯得有點格格不入。
眾所周知,作為禮儀之邦,青年男女的婚禮在當時的百姓生活中佔有重要地位。
根據水滸傳的描述,這件事發生在宋代,當時婚禮的主要程序還沿用著《儀禮·士昏禮》和《禮記·昏義》中記載的“六禮”:
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
當然,隨著時代的發展,武大結婚時,婚禮的程序有所變化,尤其是財物在婚禮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減反增。
舉個例子,在雙方相親見面時,如果男方相中女方,就要在女方髮髻上插上金釵,如果沒相中也要送給女方綵緞壓驚。
還有個例子,在婚禮前幾天,男方要向女方送一定數量的禮品,俗稱催妝,女方收禮後還要進行回禮。
武大郎與潘金蓮的婚禮,有沒有按照這些程序進行,水滸傳裡並沒有提及。
但從清河縣大戶人家倒賠些嫁妝,沒有要武大一文錢,卻將潘金蓮白白地嫁與武大郎的描寫,可以看出這樁婚事的幾個關鍵信息:
第一,這樁婚事,屬於清河縣那個大戶人家對潘金蓮的一種變相懲罰。
第二,兩人結婚時,武大郎屬於裸婚,沒有付出任何彩禮錢。
第三,潘金蓮結婚時是帶了嫁妝的,儘管這些嫁妝是清河縣大戶人家給的。
僅從以上3點就可以看出,武大郎與潘金蓮的婚事,是一樁有悖常理的婚姻。
這樁婚事的短期後果,是武大無法繼續在清河縣立足。
武大郎和潘金蓮結婚後,引來清河縣一些奸詐的浮浪子們,不時間在武大郎家門口大叫:
好一塊羊肉,倒落在狗口裡!
懦弱本分的武大郎,經不住浮浪子們的騷擾,不得不從清河縣搬離,到陽穀縣紫石街租了個房子,繼續靠賣炊餅為生。
然而,武大郎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這次搬家,卻將自己置於更大的危險之中。
後面的故事,大家已經耳熟能詳,這裡就不再贅述。
那麼,一千多年前武大郎與潘金蓮的婚事,能給今天的我們帶來什麼啟示呢?
- 啟示1:錯誤的婚姻帶來的往往不是幸福而是災難
一般來說,當某對新人結婚的時候,人們往往會送上最美的祝福,祝願新人婚後幸福美滿。
但是,祝願不等於現實,結婚有時並不能完全等同於幸福,錯誤的婚姻還可能意味著災難。
武大郎的人生悲劇,就開始於他與潘金蓮的錯誤婚姻,先是不堪忍受浮浪子們的騷擾而搬家,後是迷迷糊糊地被潘金蓮和西門慶合夥謀害,丟了卿卿性命,為後世留下千古慨嘆。
當今社會中,因為婚姻導致不幸的例子也不勝枚舉。
比如,2019年6月初,懷孕3個月的王女士在泰國遊玩時,被當初一見鍾情後閃婚的丈夫推下34米高崖。
像這樣殺妻的案例屢有發生,大家可以在百度上搜索一下,就知道這絕不是個案。
因此,
如果婚後發現自己步入了一樁錯誤的婚姻,就應該當機立斷,及時止損。如果武大郎懂得這個道理,及時與潘金蓮斷絕夫妻關係,也就不會有後來的禍端了。
- 啟示2:夫妻雙方條件般配是婚姻穩定的基礎
在我國傳統觀念裡,男女婚配講究門當戶對。
當然,這種觀念在當今社會是否正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認識,存在一定的爭議。
即使不講究門當戶對,至少婚配雙方的條件要般配。
在武大郎與潘金蓮的婚姻關係中,二人條件明顯不般配:
首先是外貌條件不般配,潘金蓮外貌較好,武大郎外貌醜陋。
其次是經濟條件不般配,潘金蓮有嫁妝,武大郎沒有出彩禮。
第三是智力條件不般配,從不肯服從大戶的糾纏來看,潘金蓮是一個有主見的人,而武大郎則頭腦簡單,性格懦弱。
這樣兩個人結婚,連浮浪子們都能看出來是好一塊羊肉倒落在狗口裡,婚後出問題也是難免的。
因此,
在準備步入婚姻之前,最後衡量一下雙方的條件是否般配,如果差的太遠,建議三思而後行。- 啟示3:從天上掉下的餡餅吃了可能會出人命
天上會掉餡餅嗎?
答案是:會的。
你還別不信,武大郎就是一個鮮活的例子。
這個餡餅就是潘金蓮,不但人長得漂亮,還自帶嫁妝,真是太陽從西邊出來了。
估計最開始知道這個消息的時候,武大郎睡覺都可能會笑醒。
然而,對武大郎來說,這個天上掉下的餡餅,吃到嘴裡卻要了自己的性命。
不知道當初那些羨慕武大的浮浪子們,知道了武大郎的悲慘結局後,會作如何感想。
因此,當天上掉下一張餡餅擺在自己面前,一定不要被喜悅衝昏了頭腦。
正確的姿勢是,擦亮眼睛,仔細辨認一下,看看到底是真餡餅,還是被餡餅包裹著的致命毒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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