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無效合同呢?

用戶61407135


無效合同是相對於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由於存在無效事由,故自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無效合同具有違法性和自始無效性兩個特徵。所謂自始無效,就是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以後也不會轉化為有效合同。由於無效合同從本質上違反了法律規定,因此國家不承認此類合同的效力。對於已經履行的,應當通過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方式使當事人的財產恢復到合同訂立前的狀態。比如農民向城鎮居民出售小產權房的合同就是無效合同,該合同自開始簽訂時就是無效的。合同無效的情形:

①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如強制村民將土地出租給企業。

②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如以出租的形式,將耕地出租給企業用於工商業。

③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如以發展高效農業為由,將耕地出租給城市人用於建別墅。

④損害社會公眾利益。

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⑥格式條款及免責條款無效。

⑦虛偽表示與隱匿行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