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利用機會掌握密碼,保姆“領走”7萬餘元

廣西橫縣一名年近六旬的老嫗,別人請她做保姆以增加收入,可她居然利用照顧他人起居的機會,從中掌握了他人銀行卡密碼,多次竊取該卡領走現金7萬餘元。近日,由廣西橫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以案說法|利用機會掌握密碼,保姆“領走”7萬餘元

案情簡介

被告人李某連是廣西橫縣人,是一名年近六旬的老嫗,平時專門照顧一些老人,增加收入,改善生活。被告人李某連繫被害人李某僱請的保姆,負責照顧李某的生活起居。李某連在照顧李某期間掌握了李某中國建設銀行卡密碼,後趁李某不注意之機,於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8日間,共七次盜取該卡到橫縣橫州鎮寶華中路中國建設銀行ATM機內盜領卡內現金累計73000元。所得的贓款均存入其郵政銀行卡內。

李某連歸案後即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此外,案發後,李某連通過家屬退賠李某經濟損失73000元,李某對李某連的行為表示諒解


法庭審判

橫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李某連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橫縣人民法院一審犯盜竊罪,判處李某連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八千元。


偷個雞蛋吃不飽

一個臭名背到老

要想人不知

除非己莫為

莫伸手

伸手必捉


以案說法|利用機會掌握密碼,保姆“領走”7萬餘元

法條鏈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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