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公司23日發佈研報稱,根據最新政策,新能源車免徵購置稅延長兩年,扶持金額超過汽車下鄉,這有助於恢復產業鏈信心和長期提振終端需求。
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三部委4月22日發佈《關於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決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中金公司研究指出,為了支持新能源車產業發展,三部委早在2014年9月1日起就決定對符合標準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購置稅,政策持續至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底三部委決定延長免徵期3年,疊加本次延長免徵期2年,新能源汽車已經享有超過6年的購置稅優惠政策。
“相較於過往政策發佈時點,本次公告落地較早,考慮到2020年一季度只有特斯拉表現一枝獨秀,1-3月銷售1.67萬輛;若剔除特斯拉,市場累計銷售11.2萬臺,累計銷售同比下滑59.2%,汽車消費面臨較嚴峻的形勢。提前釋放寬鬆的信號,有助於恢復產業鏈信心和長期提振終端需求。”該機構表示,2018/2019兩年分別免徵新能源購置稅205/170億元,與2009/2010年汽車下鄉刺激力度可比。
據瞭解,2018年我國新能源乘用車、商用車上險數分別為92.3萬、15.6萬輛,對應銷售均價16萬元、50.0萬元,測算免徵購置稅金額在205億元;2019年可測算得免徵金額在170億元左右。2009-2010年汽車下鄉對農村報廢車輛換購新車給予一次性補貼,單車補貼為新車售價的10%,上限為5000元,在實行的22個月期間,補貼汽車總量499.7萬輛,補貼總金額約為200億元。“因此延長2年新能源免徵購置稅的扶持力度,相當於在全國範圍內執行了接近2次汽車下鄉。”中金公司分析稱。
閱讀更多 中國財富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