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巾帼脱贫行动”促进贫困妇女脱贫的意见》视频会议在兰召开

全省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巾帼脱贫行动”促进贫困妇女脱贫的意见》视频会议在兰召开

10月28日上午,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召开了全省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巾帼脱贫行动”促进贫困妇女脱贫的意见》视频会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任燕顺主持会议并讲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以及相关业务处长,省妇联机关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13个市(州)、86个县(市、区)党委或政府分管妇联和扶贫工作的有关领导,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各乡镇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市县两级妇联机关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全省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巾帼脱贫行动”促进贫困妇女脱贫的意见》视频会议在兰召开

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中国人民银行兰州分行相关领导在主会场分别发言。定西市扶贫办、卓尼县政府、宕昌县委、漳县和西和县妇联,东乡县达板镇凤凰山联合扶贫车间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分别发言。

全省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巾帼脱贫行动”促进贫困妇女脱贫的意见》视频会议在兰召开

任燕顺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开展“巾帼脱贫行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充分发挥妇女在脱贫攻坚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不断提升妇女致富能力、做大妇女扶贫品牌、激发妇女脱贫动力。二要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促进“巾帼脱贫行动”的职能作用,严格落实支持政策,切实严格考核评估。三要强化通力协作,不断凝聚深化“巾帼脱贫行动”的强大合力,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实现“不让一个贫困妇女在小康路上掉队”目标,为2020年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重要作用。

全省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巾帼脱贫行动”促进贫困妇女脱贫的意见》视频会议在兰召开

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周丽宁就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巾帼脱贫行动”促进贫困妇女脱贫的意见》和下一步推进全省“巾帼脱贫行动”讲了三点意见。

吃透文件精神,贯彻运用好政策。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研究制定本地区贯彻落实《意见》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逐项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任务要求,不断凝聚推动妇女脱贫的工作合力。

发挥妇联职能,推动政策落实落地。

01

要加大专项扶贫资金争取力度,开展妇女劳务品牌培训、陇原巧手技能培训和 “陇原妹”培训输转。利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和“巾帼扶贫车间”,促进贫困妇女就业。

02

要充分利用陇原女经纪人联盟、巾帼脱贫示范基地的产业带贫作用,带动农村妇女融入当地主导产业,帮助基层发展壮大六大特色产业和五小产业。

03

要注重发现和培育女性创业致富带头人,建立名册,推荐优秀代表参加巾帼致富带头人“千人培训计划”,提升带贫能力。

04

要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将符合条件的女带头人、妇女领办或联办的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巾帼扶贫车间”、巧手企业纳入妇女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扶持范围,为她们做大做强提供金融支撑。

05

要借助全国扶贫开发大数据系统,重点分析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妇女数据,准确掌握单亲贫困母亲、留守妇女、残疾妇女、患重病妇女、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人群底数,做到情况明、关爱实,积极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特困妇女家庭,纳入农村低保和有关救助补贴政策范围,确保各项救助政策应享尽享,不打折扣、不落一人。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制保障。

01

靠实联系包抓工作责任。将《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引领服务联系基层工作内容,选强力量,尽锐出战,坚持到最困难的村开展工作,在基层见人见事见组织。

02

建立工作信息通报制度。省妇联将建立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地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对《意见》落实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市州、县区,我们将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03

纳入妇联系统年度考核内容。将《意见》落实效果、实施成效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作为项目安排分配的重要参考,严格考核奖惩,倒逼工作落实。

全省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巾帼脱贫行动”促进贫困妇女脱贫的意见》视频会议在兰召开

供稿部室:省妇联发展部

供稿人:吴凤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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