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部門聯合發佈“個轉企”優惠政策 包括降稅費、發補助等17項

大小新聞客戶端4月9日訊(YMG全媒體·大小新聞記者 逄苗 通訊員 孫洪安)日前,市市場監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11各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做好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多項“個轉企”優惠政策,鼓勵引導全市個體工商戶向現代企業轉型。扶持優惠政策包括商事登記便利化服務、“綠色通道”服務、稅費優惠、財政支持、金融扶持和知識產權保護等17個方面。力爭經過3年努力,企業佔全市市場主體的比重提升5個百分點,將個體工商戶這一“主力軍”真正發展成為全市經濟的“生力軍”。優惠政策自即日起實施。

自主選擇轉型後企業類型

個體工商戶為何要“轉型升級”為企業?“分散、缺乏品牌和綜合效益不高是個體工商戶面臨的發展瓶頸。”山東工商學院經濟學院教授譚玲玲介紹。個體戶對經營風險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且不得轉讓或合資,經營風險大,在融資方面個體戶與私營企業相比又明顯處於不利地位。在譚玲玲看來,成本問題是“個轉企”政策推行中的一大挑戰。“在轉型過程及轉型初期雖然會增加一定成本,但很多成本是短期內暫時性產生的。”譚玲玲說,而且成本是獲取未來收益所應當付出的代價,只要未來收益能大於成本,那當前這種行為就是有效率的。

為鼓勵引導個體工商戶向企業轉型,優化市場主體結構,增強市場競爭力,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促進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 本次優惠政策支持註冊登記兩年以上、符合中小型企業劃型標準、已在稅務部門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等具備條件的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法律法規規定特定行業經營應具備企業組織形式但目前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應當依法轉型。符合條件的“個轉企”可享受便捷的准入服務。申請人可以自主選擇轉型後的企業類型,法律法規有規定的除外。不改變住所(經營場所)的設立登記時無需重複提交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若書。優化“個轉企”行政審批服務措施,開闢“綠色通道”,開展證照聯辦、並聯審批,實施幫辦代辦,為“個轉企”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

申請“個轉企”的個體工商戶,持有的行政許可證件仍在有效期內且許可範圍或內容不變的,由相關許可部門為其辦理許可證件變更手續、換髮新證或簽署舊證延續使用意見。

符合條件“個轉企”可享稅費減免

個體工商戶是我市市場主體隊伍中的“大塊頭”。為減輕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後的稅費負擔,《通知》在稅費減免方面也提出了相應舉措。

“個轉企”後的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個轉企”後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徵增值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對“個轉企”後經認定屬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個轉企”企業為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研發費用,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可按規定加計扣除。

轉型前的個體工商戶與轉型後的企業之間劃轉土地、房屋權屬,投資主體不變的,按規定免徵契稅。對納稅確有困難且符合困難減免稅條件的“個轉企”企業,報經縣級稅務機關核准後可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按期繳納稅款有困難且符合法定條件的,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經稅務機關批准後,可延期繳納稅款對“個轉企”企業取得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準予扣除。個體工商戶轉型為個人獨資企業或合夥企業的,其投資者或合夥人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加大財政支持方面,《通知》明確對符合申領條件的“個轉企”企業,落實職業培訓補貼、一次性創業補貼、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創業場所租賃補貼等。符合條件的“個轉企”企業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申請省企業研究開發費用財政補助等政策支持。各地可通過委託第三方代理記賬機構的方式為“個轉企”企業提供一定期限的代賬服務,幫助其建立財務制度。

最高可申請3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

《通知》提出,鼓勵各金融機構對持《個體工商戶轉型證明》的“個轉企”企業給予貸款支持,並根據其生產經營需求、現金流等特點,合理確定利率水平和貸款期限,拓寬抵押擔保物範圍,創新金融產品和還款方式,進一步規範服務收費,加強綜合金融服務。鼓勵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要求、發展前景和信用較好但暫時有困難的小型微利企業發放優惠利率貸款。

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與政府出資的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合作,服務“個轉企”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利用小微企業名錄系統(山東)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項目,向“個轉企”企業提供合作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小微企業金融信貸信息,條件成熟的企業可直接進入線上申貸系統提交貸款申請。 “個轉企”中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的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300萬元以內(含3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鼓勵金融機構為符合條件的“個轉企”企業提供商標貸、信用貸等融資服務,支持其擴大經營。

在落實不動產登記、專利商標權保護方面,個體工商戶轉為小微企業的,申請不動產登記時,免收不動產登記費。個體工商戶轉為企業後,原個體工商戶名下的不動產均可通過辦理轉移手續予以沿用;屬自然人(包括非個體工商戶業主)名下的不動產,在“個轉企”後投資入股的,免收不動產登記費。加強原個體工商戶享有的專利權、商標權等權益保護,支持轉移至“個轉企”企業名下。市場監管(知識產權)部門為“個轉企”企業申請商標註冊、專利申請及辦理轉讓、許可等相關業務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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