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女子被警察丈夫家暴燒死,刑法:丈夫有權“管教”妻子

據英國《太陽報》4月20日消息,伊拉克20歲的年輕女子馬拉克(Malak)在該國納賈夫(Najaf)的一家醫院去世,死因是燒傷導致的器官衰竭,據當地媒體報道,她是被自己的丈夫——警察馬亞力(Al-Mayahli)放火燒死的,此前她還一直受丈夫的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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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馬拉克的家人說,馬亞力用一根手機充電線綁住她,然後潑了汽油,最後點了火。
他們還聲稱,家庭暴力並不止這一次,在這次事件發生的8個月前,馬亞力就強迫妻子切斷了與孃家人的所有聯繫,還對妻子進行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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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拉克一方的律師發表了一份未經證實的聲明,稱馬拉克在出事之前曾經受到丈夫的威脅,非自願地向調查人員提供聲明,表示自己在夫家發生的任何事情都是意外。

如果這份聲明確實存在,那麼這位警察人夫可以算是坐實了家暴的事實吧?畢竟沒有人會平白無故地讓自己妻子發這樣一份聲明。

然而,馬亞力對此予以否認,他還表示馬拉克有精神疾病,她身上的傷都是自己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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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馬拉克用汽油自焚,指責我和我家人,還聯合其他人一起來說謊,一切就是為了誹謗我的家人。”

當地警方證實,馬亞力目前已被拘留,調查還在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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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被上傳到社交媒體後,在伊拉克引發了廣泛的憤怒,人們呼籲出臺新的法律來解決家庭暴力問題。

儘管目前這個國家的憲法禁止“家庭中一切形式的暴力和虐待”,但令人驚駭的是,根據伊拉克的刑事法典卻說丈夫有“管教”妻子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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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管教”呢?這個字眼不由讓我們陷入沉思。

圖源:太陽報,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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