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為依法懲治海上犯罪,維護國家主權、安全、海洋權益和海上秩序,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中國海警局聯合發佈《關於海上刑事案件管轄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海警工作站辦理刑事案件,需要提請批准逮捕或者移送起訴的,依法向所在地基層人民檢察院提請或者移送。海警機構所在地的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海警機構的刑事立案、偵查活動實行監督。
日前,為貫徹落實上級精神,石獅市檢察院與泉州海警局石獅工作站召開座談會,探索建立分工負責、相互制約的協作配合機制。
會上,雙方相互介紹了檢察機關捕訴一體、內設機構改革後部門機構情況以及海警工作站組建後的職能,就當前打擊海上刑事犯罪、海洋公益訴訟和生態修復的熱點問題深入探討,並會簽了《關於加強海上刑事案件協作配合的若干意見》,進一步明確檢察機關、海警機構在海上刑事案件辦理、涉海權益維護等方面的職責定位,強調在分工負責、相互制約的基礎上,雙方要加強協作配合、信息互通共享,在涉海犯罪打擊、案件質效提升、海洋環境公益訴訟和生態修復補償等方面達成共識、提升工作合力。
01.專人聯繫——加強協作配合
石獅檢察院第一、第四、第六檢察部組建工作組,並指派聯絡專員負責具體的工作聯絡、案件介入、偵查活動監督等事宜,暢通工作對接渠道,建立海上刑事案件快速反應機制。
02. 暢通渠道——建立通報反饋機制
在成立工作組的基礎上,石獅檢察院與海警工作站定期通報行政執法、刑事偵查、公益訴訟等工作,加強兩法銜接工作,由海警機構每月5日前向檢察機關通報上個月的執法信息、刑事立案、破案、採取強制措施等情況。
03.形成合力——共同打擊涉海犯罪
加大海上刑事犯罪懲治力度,嚴厲打擊盜採海砂、使用“絕戶網”捕撈水產品等破壞海洋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
04.聯合行動——開展海岸帶生態損害修復
在辦理涉海公益訴訟案件中,雙方從調取取證、專業諮詢、檢驗、鑑定等方面加強協作配合,並結合查處的違法犯罪案件,共同商討公益損害修復的方式,督促相關單位和個人及時開展海洋生態損害修復,做到辦理一案,修復一片。
05.建立平臺——加強學習交流和指導。
針對海上刑事案件辦理中常見的執法問題、多發類刑事案件及其他專業性問題,強化業務培訓和會商研討交流,推動執法活動規範化。
據悉,這是全省首個基層檢察機關與海警工作站搭建海上刑事案件協作配合平臺,是雙方加強信息共享、明確檢警協作重點的一次有益探索。雙方與會人員表示,當前海上治安形勢依然嚴峻複雜,檢警協作配合機制對於共同守護海上安全意義重大,雙方將以此次《意見》簽署為契機,深化交流合作,為平安海域建設貢獻力量。
閱讀更多 石獅檢察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