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貨出爐!豐澤、晉江、石獅、洛江、泉州開發區、德化、南安……

疫情之下

許多中小微企業也遇到困難

此前,泉州發佈9條措施

減輕中小微企業負擔

干货出炉!丰泽、晋江、石狮、洛江、泉州开发区、德化、南安……

海都記者瞭解到

豐澤、晉江、石獅

洛江、泉州開發區、德化、南安等

這兩天也相繼出臺相關優待措施

助力中小微企業度過難關

干货出炉!丰泽、晋江、石狮、洛江、泉州开发区、德化、南安……

豐澤

昨日,《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於應對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共度時艱的十二條措施》發佈,從執行上級決策、落實金融政策、加大信貸支持、提供金融優惠、減免企業房租等十二個方面提出具體扶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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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央、省、市出臺的有關稅收、金融、勞動保障等方面的支持政策,需區級層面執行、兌現的,豐澤區將嚴格迅速遵照執行。協調各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無法正常經營、遇到暫時困難、不能及時還款的企業,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予以展期或續貸。

2、區金融局、轄區各金融機構,協調各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無法正常經營、遇到暫時困難、不能及時還款的企業,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予以展期或續貸。

3、鼓勵各銀行金融機構在滿足疫情防控領域各類中小微企業信貸需求的基礎上,積極爭取信貸資源,擴大信貸規模,制定適合豐澤區產業情況的金融產品。重點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力爭2020年上半年對中小微企業信貸規模不低於上年同期規模。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住宿、旅遊、商貿、客運等服務行業,對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內新增貸款總額給予30%財政貼息支持,補助期限為自貸款投放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最高不超過10萬元。疫情防控期間,銀行機構對企業的信貸支持情況,將作為2020年區級社保資金招投標的加分項。

4、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國有融資擔保機構可減收或免收融資擔保費和再擔保費。加快區級應急資金週轉平臺使用效率,適當降低週轉費用。鼓勵融資租賃公司根據中小微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適當增加租賃額度,緩收或減免租金,幫助企業降低成本。

5、對承租豐澤區國有資產類經營性用房(包括商業用房、廠房、倉儲等,不包括住宅、辦公用房、長租公寓、公租房、經營性停車場)的中小微企業,在沒有拖欠租金、不存在違規轉租分租及無違反物業租賃合同約定的情況下給予1個月租金全免、2個月租金減半的優惠,優惠兌現到實際使用企業。對承租豐澤區國有資產類經營性用房用作辦公用房的中小微企業,在沒有拖欠租金、不存在違規轉租分租及無違反物業租賃合同約定的情況下給予減免1個月租金的優惠,優惠兌現到實際使用企業。

6、對在疫情期間承租非國有資產類經營性用房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的市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現代服務業聚集示範區、電子商務示範園區、文化產業示範基地、創業孵化基地等各類載體,可給予運營補助,補助標準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最高不超過20萬元。鼓勵業主(房東)對中小微企業租用其所屬的經營性用房,給予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7、對符合條件為防控疫情提供緊缺急需物資保障的生產企業、保障群眾生活必需的超市賣場及商貿配送企業發放一次性穩就業獎補。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2019年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支持企業對職工開展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培訓合格並取得證書,給予企業每人800~1000元的培訓補貼。

8、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用人單位可延期3個月辦理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業務;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社會保險費、城鎮職工基本醫保費、生育保險費的困難企業,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繳費,稅務部門不予加收滯納金。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足額補繳社會保險費、城鎮職工基本醫保費和生育保險費後,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

9、支持具備一定條件的企業轉型生產口罩、防護服等防控疫情所需物資及配套產品,鼓勵企業開展擴產擴能技術改造,對符合條件的,按其新增投資設備總額(以發票或海關報關單為準)的3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

10、鼓勵企業、科研機構等企業(單位)研發生產防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相關藥品、醫療器械、防控物資,鼓勵利用信息技術、人工智能技術開展篩選排查、物資調配等智能應用研發,區級科技計劃項目優先立項支持。

11、對2020年首季度利用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自營平臺實現實物商品網絡銷售額超過2000萬元或農產品網絡銷售額超過700萬元的企業(需納入國家統計聯網直報平臺),按銷售額的1.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跨境電商利用自營或第三方跨境電商平臺開展進出口業務,2020年首季度納入海關統計交易額同比增長超過200萬元的企業,按交易額的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12、區直各單位、各街道辦事處抓緊梳理各自負責執行的政策措施,對計劃2020年度執行兌現的、有明確政策標準、可惠及企業主體的,結合各自工作實際,抓緊組織企業申報,加快資金審核進度,儘快發揮財政資金效益,切實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晉江

海都記者獲悉,晉江市政府發出通知,出臺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十五條措施,有效期3個月。此次措施支持對象為受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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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金融支持

1.加大中小微企業信貸支持力度。各銀行機構對運轉良性、負債率較低,但受疫情影響暫時受困的中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確保2020年中小微企業信貸餘額高於2019年同期餘額。

2.切實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各銀行機構要通過減免手續費、完善續貸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壓降成本費率,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但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業續貸時,執行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60個基點以內減點,確保2020年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不高於2019年同期融資成本。

3.發揮各政策性銀行“國家隊”作用。支持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等分支機構在我市加大服務對接力度,全力滿足疫情防控融資需求。積極引導各銀行機構對抗擊疫情相關企業提供足額信貸資源,簡化申貸手續,確保貸款利率適當低於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水平。市級政策性擔保公司要更加積極主動為中小微企業融資提供擔保,擔保費率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下浮60%,下浮部分由市財政補貼。對涉及疫情防控和民生領域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的法人金融機構,提高宏觀審慎容忍度。)

4.鼓勵金融機構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務。倡導貸款非現場融資對接,提供全天候顧問服務,幫助企業預判、應對金融風險。各銀行機構對衛生防疫、醫藥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資進口事項,要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隨到隨辦、事後報備的原則,開闢綠色通道,簡化進口購付匯業務流程、材料及相關手續。

(二)穩定職工隊伍

1.加大援企穩崗支持。對春節期間為防控提供緊缺急需物資保障的生產企業、保障民生的疫情商貿配送企業提供一次性穩就業獎補。對春節法定假期及其他休息日加班生產的,按照當月企業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且實際在崗人數,分別給予每天當地職工日社平工資三倍和兩倍的獎補。

2.實施失業保險補貼。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政策執行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3.支持開展職工培訓。支持企業對職工開展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培訓合格並取得證書,給予企業每人800~1000元的培訓補貼。

4.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延期三個月辦理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業務;對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困難企業,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繳費,期間不予加收滯納金,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但緩繳期最長不超過1年。逾期辦理繳費不影響參保個人權益記錄、待遇發放。

(三)減輕企業負擔

1.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疫情期間,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或政府統租園區平臺的中小微企業,房租給予免收。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減免部分計入業主個稅抵扣。

2.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受疫情影響造成財產損失或嚴重虧損的中小微企業,可以根據相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困難減免。

3.加大財政貼息支持。疫情期間,對續貸或新增貸款的中小微企業按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補助,每家企業補貼額度不超50萬元。補貼由各承貸金融機構直接優惠辦理,市財政局再與各承貸金融機構結算。

4.延期繳納相關費用。因疫情原因,對繳納用電、用水、用氣費用以及稅款等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延期補繳,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在規定期限內補繳後不影響企業和個人權益記錄。

5.扶持“雙創”載體(企業)。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的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各類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扶持。

6.鼓勵開展科技研發。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獲得泉州市級及以上科技計劃項目立項的,按100%給予配套,最高100萬元。

7.優化政務服務。在疫情期間,大力推行實施網上辦、掌上辦、預約辦、郵寄辦、智能辦、暫緩辦等政務服務,對於招聘、辦證、補證、年檢等手續,可適當延期補辦,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石獅

今天,海都記者從石獅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獲悉,剛印發《石獅市鼓勵企業轉產擴產疫情防控應急物資若干措施》,支持企業擴產、轉產和新建生產口罩、防護服等疫情防控物資。對在時間節點通過設備改造方式生產符合用途產品的企業,單家企業最高給予200萬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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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企業擴產、轉產和新建生產口罩、防護服等疫情防控物資。對2020年1月25日後(含當日,下同)購置設備安裝到位,在2020年2月15日前形成產能的,按企業設備購置金額(不含稅,下同)的50%給予補助,每提前建成投產一天再予以1萬元獎勵;在2020年2月29日前形成產能的,按設備購置金額的40%給予補助;在2020年3月10日前形成產能的,按設備購置金額的30%給予補助。對按照上述3個時間節點,通過設備改造方式生產符合用途產品的企業,按每條生產線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40萬元、30萬元獎勵。每家企業只可選擇其中一種進行申報,按就高原則進行補助,且單家企業累計補助限額200萬元。

2、對2020年1月25日後自建30萬級潔淨車間,並在2020年3月10前形成產能的石獅市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區別形成產能的不同時間,給予不同標準的建設費用補助。其中,在2020年2月15日前形成產能的,按潔淨車間建設費用的30%給予補助;在2020年2月29日前形成產能的,按潔淨車間建設費用的20%給予補助;在2020年3月10日前形成產能的,按潔淨車間建設費用的10%給予補助。單家企業累計補助限額100萬元。對按照上述3個時間節點,完成自建10萬級及以上潔淨車間的企業,潔淨車間建設費用補助比例分別提高到50%、40%、30%,單家企業累計補助限額150萬元。

3、對在2020年3月10日前形成產能的石獅市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根據2020年3月10日時點該企業參加失業保險職工數,按每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用工成本補助,最高補助限額30萬元。

4、對石獅市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在疫情消除後由市政府按規定進行表彰,並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對防護服日均產量達到2000件以上(含2000件,下同)、3000件以上、5000件以上的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20萬元、30萬元;對口罩日均產量達到 20萬片以上、40萬片以上、100萬片以上的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20萬元、30萬元;對生產其他疫情防控應急物資以及為石獅市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提供配套材料、設備的在石企業,獎勵10萬元;免費為石獅市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提供潔淨車間作為生產場所的企業,獎勵10萬元。

5、石獅市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開展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技術、設備研發攻關,在設備研發成功並投入市場使用後,按研發投入總額的50%給予獎勵。單家企業補助限額50萬元。

6、石獅市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生產的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在疫情響應期間原則上由各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統一回購調配,並根據疫情防控階段性需要對物資產能進行調度,配合國家、省、泉州市做好物資保障。

需要提醒的是,石獅市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是指響應石獅市政府號召,轉產或擴產從事防護服、口罩、消毒水、護目鏡等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產品生產的在石企業,以及為石獅市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提供配套材料、設備的在石企業,且須提前向石獅市工信科技局報備。企業生產的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必須服從各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調配,否則不予享受本措施相關政策扶持資金。

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2月8日,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發佈《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十六條措施》,分別從財政獎補、減輕中小微企業負擔、加大金融幫扶力度、加大防控物資保障、加大企業用工服務等5方面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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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援企穩崗政策。對疫情防控期間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 2019 年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 50%。支持企業對職工開展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培訓合格並取得證書,給予企業每人 800—1000 元的培訓補貼。受疫情影響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可展期一年,並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支持。

實施稅收增量獎勵。對製造業、貿易型企業2—6月單月上繳稅收對區級財政貢獻增量達到2萬元以上的,按增量的80%予以獎勵。企業同時符合多項獎勵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複原則予以兌現。

支持企業增產增效。對2020年首季度利用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自營平臺實現實物商品網絡銷售額超過2000萬元的企業,按銷售額的1%給予獎勵,單家企業最高補助限額50萬元。

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疫情防控期間,對於承租區屬國有資產用於經營性的用房,給予減免3個月租金。對於租用其他經營性的用房,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減免困難企業稅費。受疫情影響的定期定額戶,可據實合理調整定額或簡化辦理停業手續。受疫情影響導致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企業,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企業,依法准予延期申報;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繳納稅款。

降低企業信貸成本。銀行業機構要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下浮 10%以上,至 2020 年末普惠型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至少降低 0.5 個百分點。積極落實上級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財政貼息政策。

增加企業信貸投放。各銀行業機構要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間增加製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確保2020 年中小微企業貸款餘額不低於 2019 年同期水平,5 家大型國有銀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於 20%。

洛江

今天上午,洛江區出臺《關於應對疫情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健康發展的十五條措施》,從減輕企業經營成本、加大金融支持服務等方面提出具體實施辦法,支持企業儘快復工生產。此次支持對象包括: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轄區工業企業;參與防疫物資生產、研發及商貿配送的相關企業。此新政從發佈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今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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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防控應急物資生產

對在2020年1月26日至2月底前,對新購置或通過設備改造的口罩生產設備和防護服熱壓機生產設備安裝到位並生產的,在市級對設備投入補助的基礎上,區級再按設備投入金額的20%給予疊加補助。

對2020年2月底前研發成功並經認定能符合生產要求的口罩生產設備(日產量達40萬片及以上),在市級研發補助基礎上,區級再給予一次性50萬元的研發補助。生產設備在本市銷售達到5臺以上的再給予適當的補助。

對2020年2月底前研發成功並經認證符合生產口罩技術要求的熔噴布、專用複合無紡布相關企業,在市級補助的基礎上,區級再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研發補助。

對疫情存續期間口罩日產量達20萬片、40萬片、100萬片的企業,在市級獎勵的基礎上,區級再分別給予10萬元、15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

2、延期減免繳納稅款

因疫情影響導致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由企業提出申請,稅務部門依法准予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如若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再申請困難減免,稅務部門依法辦理稅收減免手續。

3、緩繳社會保險費

受疫情影響的企業,人社部門可延期3個月辦理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業務;對不能按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困難企業,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繳費,稅務部門不予加收滯納金。逾期辦理繳費不影響參保個人權益記錄、待遇發放。

4、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

疫情期間,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或政府統租園區平臺的中小微企業,房租給予2月份減免,3、4月份各減半。

5、扶持“雙創”載體(企業)

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各類載體,給予不低於3個月的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累計總額不超過20萬元。

6、支持企業擴大銷售

對生產型企業2020年首季度利用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自營平臺實現實物商品網絡銷售額超過1000萬元或農產品網絡銷售額超過300萬元的企業,按銷售額的1.5%給予獎勵,每家獎勵不超過10萬元;對跨境電商企業利用電商平臺開展進出口業務,2020年首季度納入海關統計交易額增長超過100萬元的企業,按交易額的2%給予獎勵,每家不超過20萬元。

7、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鼓勵轄區銀行業積極向上爭取支持,適當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力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至2020年末普惠型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至少降低0.5個百分點。積極落實上級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財政貼息政策。

8、加大信貸投放力度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企業的支持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間增加製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確保2020年中小微企業貸款餘額不低於2019年同期水平,轄內大型國有銀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於20%;協助缺少抵質押物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嚴重企業納入市政策性融資信用擔保,並爭取擔保費率減免。

9、強化金融服務保障

鼓勵轄區銀行業機構篩選存量客戶中具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給予顧問服務,逐戶瞭解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及金融服務需求,提前研判風險,主動在原有基礎上提供過渡週轉授信;積極通過互聯網網絡、電話方式等辦理線上信貸業務,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給予政策傾斜,建立、啟動快速審批通道,主動減費降利,切實提高業務辦理效率。

10、支持企業穩定員工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11、給予員工返程補助

對企業聘用泉州市外員工在2月底前自行返程的,省外員工(非湖北籍)每人可給予返程車票30%補助,低於200元按200元補助;本省非泉州籍員工每人可給予返程車票100元補助。

12、支持開展職工培訓

支持企業對職工開展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培訓合格並取得證書,給予企業每人800元培訓補貼,屬洛江區重點產業和急需緊缺工種的給予企業每人1000元的培訓補貼。

13、加大援企穩崗支持

對符合條件為防控疫情提供緊缺急需物資保障的生產企業、保障民生的商貿配送企業,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後報區分管領導同意,提供一次性穩就業獎補。對在法定假期加班加點生產的企業給予補助。其中:春節法定假期加班生產可按在崗職工人數和天數、當地職工日平均工資3倍給予補助;其他休息日加班生產傾斜上限可按在崗職工人數和天數、當地職工日平均工資2倍給予補助。

14、加快項目前期推進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礎上,主動與項目業主進行線上聯繫溝通,拓寬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的線上渠道,指導項目業主登錄網上辦事大廳、閩政通APP等在線平臺開展網上申報、預約辦理、雙向郵寄等報批事項,加強部門內部對接配合,有序推進項目前期各個工作環節,儘早開工建設。

15、加強企業精準服務

將健全各級領導聯繫服務企業(項目)制度,通過電話、郵件、微信等通訊方式,全面排摸企業(項目)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有針對性適時動態調整出臺扶持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項目建設要素保障。

德化

德化縣出臺圍繞加強金融支持、減輕稅費負擔、降低運營成本、推進項目建設、援企穩崗力度等5大方面提出20條具體措施,全力支持和組織推動各類企業復工復產,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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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金融支持方面:

發揮縣級企業應急保障資金“過橋”服務作用,支持受疫情影響企業轉續貸。

深化二次抵押融資擔保業務,年保費率由原來1%下調為0.5%。

支持疫情急需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快速擴大產能,將2月底前新購生產設備的急需貸款納入“科創貸”範圍,並給予全額財政貼息(期限一年)。

自2020年1月26日至2月底前,對新購置或通過改造的口罩生產設備安裝到位並生產的,在享受上級補貼的基礎上,縣財政給予追加10%補貼。

減輕稅費負擔方面:

受疫情影響導致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企業,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企業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職工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不影響參保個人權益。

降低運營成本方面:

對疫情物資生產企業免收應急週轉金佔用費。

疫情防控期間,對於承租縣屬國有資產用於經營性的用房,給予減免3個月租金。

對德化縣電子商務創業園區內的中小微企業給予減免3個月租金。

將電力用戶春節短週期電量使用時間延長至3月底,對日均用氣量5000立方米及以上工業企業,在2020年2月13日-3月12日期間,按實際用氣量繼續給予降低0.3元/方的優惠,單家企業優惠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對2020年首季度利用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自營平臺實現實物商品網絡銷售額超過3000萬元或農產品網絡銷售額超過1000萬元的企業,按銷售額的1.5%給予不超過50萬元獎勵。

對利用自營或第三方跨境電商平臺開展跨境電商進出口業務,2020年首季度納入海關統計交易額同比增長超過300萬元的企業,按交易額的2%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

在2020年春節期間啟動平價商店運行機制的基礎上,繼續延長15天,確保民生物價平穩。

推進項目建設方面:

對生產疫情防控所需物資的新上投資項目,實行一站式全鏈條並聯審批、限時辦結的“綠色通道”。

縣行政服務中心對企業辦理的行政審批事項,在疫情期間實行快遞雙向免費。

援企穩崗力度方面: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

對經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有關機構確認、為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引進(含用工調劑)勞動力的,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標準可提高到2000元/人;對上述企業堅持在生產一線工作的職工,給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補助,納入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範疇,補助期限為30天。

南安

日前,針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南安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十二條措施的通知》,積極幫助中小企業樹立信心、減少損失、渡過難關,保持經濟平穩運行。該十二條措施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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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金融支持

(一)加大信貸投放力度,鼓勵銀行業機構通過向上爭取新增信貸規模、總分行直貸項目、疫情防控專項貸款、單列指標等方式擴大信貸總量,確保2020年中小微企業信貸餘額不低於2019年同期水平,5家大型國有銀行普惠性小微貸款增速高於20%。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受困企業,各銀行業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並積極採取展期續貸、降低利率、減免逾期利息、徵信保護等措施,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將銀行業機構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與其業績考核、監管評價掛鉤。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南安市支行、南安銀保監組、市財政局

(二)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各銀行業機構要積極幫扶困難企業,合理控制並不斷降低中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至2020年末普惠型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至少降低0.5個百分點。積極落實上級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財政貼息政策。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南安市支行、南安銀保監組、市財政局

(三)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1年,並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在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人社局、人民銀行南安市支行、南安銀保監組

(四)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放寬融資擔保門檻,對受疫情影響的被擔保企業由市財政負擔擔保費。企業通過市應急保障週轉專項資金轉續貸的,資金佔用費按日萬分之一點五收取。對出現暫時經營困難且積極參與疫情防控的製造業相關企業,由企業申請,市金融服務公司可以按日萬分之二收取企業歷史欠費。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南安市貿工農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南安市金融發展服務有限公司

(五)持續開展“百名行長進企業”活動,組織金融機構通過走訪、線上顧問、遠程服務等形式,對小微、無貸企業特別是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進行顧問服務,逐戶瞭解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及金融服務需求,實現企業需求與金融供給的精準匹配和高效轉化。各金融機構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開闢快速審批通道,提供優質高效綜合金融服務。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南安市支行、南安銀保監組

二、降低企業用工成本

(六)延續實施用人單位和職工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總和從3%階段性降至1%等各項國家減輕稅費政策,繼續執行階段性減半徵收工傷保險費率政策。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稅務局、財政局

(七)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用人單位可延期3個月辦理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業務。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困難企業,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繳費,稅務部門不予加收滯納金。逾期辦理繳費不影響參保個人權益記錄、待遇發放。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人社局、財政局

(八)實施援企穩崗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積極採取措施穩定職工隊伍(減員率不高於2019年末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的重點企業(經工信部門認定),按該企業參加失業保險職工數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穩定就業補助,單家企業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財政局、工信局

三、減輕企業運營負擔

(九)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企業,第1個月房租免收、第2個月房租減半。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雪峰開發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十)減免困難企業稅費,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的,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且符合規定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財政局

(十一)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納稅申報困難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對於生產和銷售疫情防控物資的增值稅納稅人,疫情防控期間原則上暫不限制其增值稅發票領購數量和最高開票限額,提供發票使用的最大便利。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銷售行業以及受疫情影響相關行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在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過程中優先予以支持。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十二)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企業減免租金的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基地等各類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扶持。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科技局

海都記者 曾小琴、徐錫思、林天真、華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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