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邊盛開的“罪惡之花”警察蜀黍:全部剷除!

池邊盛開的“罪惡之花”警察蜀黍:全部剷除!

池邊盛開的“罪惡之花”警察蜀黍:全部剷除!
池邊盛開的“罪惡之花”警察蜀黍:全部剷除!

天氣回暖,萬物復甦,百花爭豔,蒔花弄草最是怡情。但有一種花,看似鮮豔美麗,但卻絕對不能種養,這就是罌粟花。

池边盛开的“罪恶之花”警察蜀黍:全部铲除!

4月19日,店口派出所接到熱心群眾的舉報電話稱,在湄池的一處池塘邊發現罌粟花。民警曹乾立刻帶領隊員趕赴現場,將池邊的86株大大小小的罌粟連根拔起,並對周邊進行全方位搜索,確保沒有漏網之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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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店口派出所再次接群眾舉報稱,在店口一條荒蕪的小路邊發現疑似罌粟的植株。民警王棟立即趕赴現場,經仔細辨認和多方核查後,將“野蠻生長”的27株罌粟花全部予以剷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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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群眾心存僥倖,覺得自己只當做觀賞性植物種植幾株沒關係。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

罌粟具有麻醉性,其提取物是多種鎮靜劑的來源,罌粟籽也可用於食物提鮮,但罌粟是製作毒品鴉片的主要原料,是世界上毒品的重要根源,在我國,除醫用科研外是明文禁止種植和銷售的。

四五月份正值罌粟開花結果的時節,接下來,諸暨警方將展開“禁種鏟毒”專項行動,開展地毯式排查,做到發現一株剷除一株,發現一人處罰一人。

警方提醒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種植罌粟不滿500株,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超過500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無論出於何種動機,無論數量多少,私自種植罌粟都是違法。如發現種植罌粟,請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

池边盛开的“罪恶之花”警察蜀黍:全部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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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關注“諸暨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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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吳嘉軍丨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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