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高級管理人員2019年度薪酬和2020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四川美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4月22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公司高級管理人員2019年度薪酬和2020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議案》。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其中,關聯董事王勇先生(兼任公司總裁)迴避了表決。

議案內容如下:

為適應公司發展需要,充分調動高級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規則》等相關規定,以經公司2019年4月12日召開的第九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披露的《關於公司高級管理人員2018年度薪酬和2019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29)為依據,根據公司2019年度經營業績等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確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2019年度薪酬。同時結合市場行情及公司經營情況,制定2020年度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薪酬考核方案。情況如下:

一、公司高級管理人員2019年度薪酬

二、公司高級管理人員2020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一)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的制定原則

薪酬方案制定堅持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激勵與約束並重”的基本原則,按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及職責風險等因素確定基本工資標準,確保薪酬方案與公司長期發展規劃相結合,並保持公司高管薪酬的吸引力和在市場上的競爭力,以科學合理的薪酬方案促進公司可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二)管理機構

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制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並定期對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年度經濟目標責任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公司董事會負責。

(三)本方案適用對象

公司總裁、副總裁、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

(四)本方案適用期限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五)薪酬標準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按照高級管理人員所處崗位,參照同行業水平,結合上年度薪酬標準及本年度公司業績表現等因素綜合確定。

假定本年度1名總裁、6名高級管理人員共7人全程在崗履職,2020年度薪酬考核方案如下:

以350萬元作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總額基數,根據2020年公司實際經營業績完成情況,在該薪酬總額基礎上實行相應獎懲。

1.實現基本利潤目標6,000萬元,兌現薪酬總額基數。

2.實現奮鬥利潤目標9,000萬元,按薪酬總額基數的10%給予業績獎勵。

3.實現利潤達到9,000萬元以上,每增加2,500萬元,按薪酬總額基數的5%予以業績獎勵。

4.未實現基本利潤目標6,000萬元,每減少1,000萬元,按相應薪酬總額基數的5%扣減薪酬,最多累積扣減30%。

(六)其他規定

1.上述薪酬均為含稅薪酬,涉及的個人所得稅由公司統一代扣代繳。

2.繼續強化安全責任管理,嚴格落實安全責任獎懲規定。

3.如遇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崗位、級別調整,自調整的下月起,按照新的崗位、級別調整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標準。

4.本方案經董事會審議批准後生效,由公司董事會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與計劃財務部組織實施。

三、備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九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對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四川美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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