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訓!岳陽男子醉駕撞上綠化樹,受傷致殘坐上輪椅,還獲拘役+緩刑

2018 年 12 月,湖南嶽陽男子陳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途中撞上綠化樹慘釀車禍造成頸骨骨折、脊髓損傷等多處受傷,受傷後至今全靠輪椅行動,陳某醉駕的行為不僅造成自己殘疾,更是危害社會安全。近日,湖南省平江縣人民法院受理並審結了這起危險駕駛案,以危險駕駛罪判處陳某拘役二個月,緩刑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8 年 12 月 1 日晚,陳某因同學購買新房請吃晚飯。於是駕車從岳陽樓區來到平江縣城,晚飯期間陳某喝了一些白酒,吃完晚飯後又在其同學家中喝了洋酒,之後又和同學在 KTV 喝了啤酒。12 月 2 日 0 時許,陳某從 KTV 出來後駕駛小車沿平伍公路往伍市鎮方向行駛準備返回岳陽市區,當行駛至 S308 線浯口鎮四豐村路段時,因操作不當,小車在行駛過程中撞上道路右側的水泥路樁和樹木,造成其本人受傷、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路過的群眾及時報警,救護車到達現場後將陳某送往醫院,民警在醫院提取了陳某的血液進行酒精含量檢驗。經岳陽市平安司法鑑定所鑑定,陳某血液中乙醇定性為陽性,定量含量為 171.460mg/100m1。經平江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陳某負此事故的全部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醉酒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並造成交通事故,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應予追究其刑事責任。陳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屬坦白,且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從寬處理。考慮到陳某的認罪悔罪態度較好,再犯罪的風險小,以及其身體狀況不適宜羈押等客觀情況,平江法院對其宣告緩刑。

法官提醒,醉駕有風險,喝酒須謹慎,本案中,陳某大量飲酒,醉酒駕車,一時心存僥倖卻釀成車禍,教訓不可謂不沉痛。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通訊員艾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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