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市發佈多名政法幹部任免名單

4月23日,記者從合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獲悉,合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2020年5月中旬召開。


此外,會上還公佈了相關人事任免。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0年4月23日合肥市第十六屆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


李銘為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李群為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


劉正紅為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庭長;


張友國為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明珠人民法庭庭長;


倪良月為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王二輝、黃平、朱斌斌、劉付興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馬晨翔為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閆效祖為合肥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


何宏海為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宣霞、楊瑋嶷、林森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批准任命


方中華為廬江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決定免去


吳春梅、寧波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免去


李銘的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庭長職務;


李群的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庭長職務;


劉正紅的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李剛的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明珠人民法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陳太敏的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倪花的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丁寒梅、朱勇、趙蘇元、楊以林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方中華、張榮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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