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節真正的意義---耶穌的復活


前言

復活節是紀念耶穌基督復活的節日,在西方教會傳統裡,春分之後第一次滿月之後的第一個星期日即為復活節。東方教會則規定,如果滿月恰逢星期日,則復活節再推遲一週。因此,節期大致在3月22日至4月25日之間。

《聖經·新約全書》記載,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身體復活,復活節因此得名。復活節是基督宗教最重大的節日,重要性超過聖誕節,宗教起源與節期在以色列。按《聖經·馬太福音》的說法,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受刑死後三天覆活,因而設立此節。

耶穌的復活在人類歷史上是極為神奇的事件。耶穌披上了和我們一樣的身體被上帝差遣到了這個世上,肩負著人類贖罪羔羊的使命。最終耶穌為了世人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

福音是什麼?

《聖經》哥林多前書15章3-4節記載: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覆活了。”耶穌為了我們的罪死、埋葬、復活!

那麼,耶穌的復活有什麼樣的意義呢?

主耶穌基督的復活,是證明《聖經》的話是切實可信的!

在舊約《聖經》裡面,至少有五處預言了主耶穌基督的復活:《詩篇》16:8—10節;30:3節;41:10節;118:17節還有《何西阿書》6 :2節,都預言了主耶穌基督的復活。在四福音中,主耶穌至少有七次,講到自己要從死裡復活。世界上,沒有人敢像主耶穌基督這樣講!因此在祂復活以後,猶太的公會就捏造謊言,要兵丁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祂的門徒來把祂偷去了。”

這些宗教領袖連察都不察,可見得,他們是何等的愚昧和固執!他們的不信,不是因為沒有證據;而是他們以不信、頑梗的噁心,使他們對於明顯的證據置之不理!主基督復活是最令人歎為觀止的神蹟!它的歷史性是如此的確鑿無誤!《聖經》裡的經文更是可信的!主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這件事情,證明了舊約的預言,都是真實可信的!《聖經》上的話都是真實可信的!

主耶穌基督的復活,證明死亡的權勢已經被摧毀。

 在《哥林多前書》15:25—26節裡說:“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等 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祂的腳下。盡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在歷史上,主耶穌是惟一一位,從墳墓裡走出來以後,就不再死的人!祂的復活,向我們證明了:耶穌戰勝了死亡,耶穌戰勝了罪,耶穌戰勝了撒旦!

主耶穌基督的復活,證明信徒可以從罪中得著釋放!

在《哥林多前書》15:17節裡面,保羅這樣寫著:“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在《羅馬書》4:25節,保羅這樣說:“……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假使主耶穌基督沒有從死裡復活,就證明祂不是神的兒子!如果主耶穌不是神的兒子,祂就沒有資格代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祂也就沒有辦法成就救贖的工作!這樣的話,我們的罪債,就還沒有還清!我們還在罪裡面!

這是保羅在這兩節《聖經》裡面的邏輯。主耶穌基督的復活,不僅可以確定一切信祂的人,罪已經得著赦免。而且藉著主耶穌,我們可以勝過罪惡的權勢!因為律法從此再沒有辦法引動我們去犯罪了!我們可以藉著主耶穌的死與祂同死!在教會里面,我們看見不少的弟兄姊妹,靠著主過上了嶄新的生活!

主耶穌基督的復活,使我們在一切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

保羅在《以弗所書》裡提到他自己的經歷。他說:“並知道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的浩大!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祂從死裡復活!”我們已經略微知道:復活的能力在基督身上運行的情形。而這樣的能力,也可以運行在信徒的身上!保羅自己就有很清楚這樣的經歷,在《使徒行傳》14:19—23節裡面講到:當時保羅在路斯得,被人用石頭打到半死!他昏過去,別人以為他死掉了。

但是《聖經》卻告訴我們,當那些人把他拖到城外以後,他又醒過來。他不需要向神請假,他可以繼續的事奉神!那麼他的力量從哪裡來的?他的精神從哪裡來的?這就是主耶穌復活的能力,運行在保羅的身體裡面!所以保羅在《以弗所書》第一章,剛剛我們所講的這個經文裡說:主耶穌基督復活的能力,可以運行在所有信徒的身上!

復活節真正的意義---耶穌的復活


在教會的聖徒中人,有一些人患了癌症;有一些人已經年老體衰!但是主耶穌基督復活的能力在他們身上,使他們可以繼續的事奉神!傳講主耶穌復活的真理!為此感謝、讚美神!

“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羅馬書》8:11”

復活節真正的意義---耶穌的復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