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陪睡,30多人自殺,韓國娛樂圈到底有多黑暗?

韓國明星,表面上光鮮亮麗,背地裡韓國藝人的地位,遠沒有我們國內明星的那麼高。

在演藝公司眼裡,藝人不過是賺錢的機器。

這還不止,臺前光鮮靚麗的女明星,背後的生活更是我們看不見的悽慘。

韓國國家人權委員會2010年發佈的《女藝人實際人權狀況調查》報告顯示:

60%的女演員,曾被要求向社會上有地位的人士提供性交易,12%的女星,承認有“陪睡”行為。

有人說,在韓國演藝圈,潛規則不是見不得人的存在,幾乎是“明規則”。

這種“明規則”是藝人不能拒絕的,因為一旦拒絕,緊隨而來的就是打壓、雪藏、前途盡毀,甚至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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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每10名女藝人中,就有6名錶示曾被要求向社會上有地位的人士提供性交易。

除了在會所進行性招待之外,一些經紀公司內部就有專門開闢空間進行此類服務。

政界、商界、娛樂界、新聞界,無論哪邊的大佬,都可以玩弄她們於股掌。

以至於,韓國很多藝人也常爆出各種精神健康問題,甚至不少人通過自殺來擺脫痛苦。

01 李恩珠自殺始末

2005年2月22日,曾經和宋慧喬一起拍攝校服廣告,進入演藝圈的韓國當紅女星李恩珠,突然在家中自殺,年僅25歲。

事後,警方立即多方調查死因,排除他殺,認為是抑鬱症導致。

然而多年後有爆料,李恩珠步入娛樂圈後,便成了高管的交際工具。

她被獻給權貴消遣,遭名流玩弄,更被人往下體塞器物。

有一回,某高層突發奇想,想看她面紅耳赤的樣子,於是在她上臺頒獎前,往她下體塞了器物,而後讓她登臺。

這才導致李恩珠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氣,最終走上了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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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也是多年以後才被曝光的事,彼時的自殺事件並沒有牽扯到太多。

其後數年,韓國娛樂圈表面風光依舊,新人一波接著一波。

但是關於藝人自殺的新聞,卻從未斷過。

2年後,鄭多彬在男友處上吊自殺。3年後,“國民天后”崔真實也自殺身亡。

2009年3月7日,因出演韓國版《流星花園》而嶄露頭角的年輕女演員張紫妍在家中自殺。

正當人們嘆息26歲的花樣生命就這樣隕落的時候,沒有想到這僅僅是一場巨大波瀾的開始……

02 張紫妍遺書曝光

一開始,抑鬱症也曾被認為是張紫妍自殺的元兇。

直到2011年,她200多頁的遺書曝光,一個驚天醜聞曝光,人們才知道她不是死於抑鬱,而是死於性虐待。

她無數次被強行要求陪酒。陪酒過程中,被多個男人性騷擾、虐待。

甚至要求站在餐桌上跳豔舞,以便讓披著政商大佬外衣的禽獸們一邊吃吃飯,一邊欣賞。

被無數次要求陪睡。陪睡人數多達31人,任何一個名字拎出來,都是響噹噹的名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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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一天要“伺候”45人,最多時一天遭受10人性侵。

母親忌日那天也不例外。“一旦穿上新衣服,就是必須跟新男人陪酒陪睡的日子”。

為了讓那些喪心病狂的大佬們玩得盡興,她甚至被做了絕育手術。

拍戲時同樣難逃凌辱。她曾被導演毫無預兆地加一段強暴戲,真實出鏡,且在劇組幾十人的眼前完成。

沒有人把她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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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她在性賄賂的過程中,還被灌藥,灌毒品,導致她的身體長時間被藥物控制,被虐待時如同動物。

她也曾鼓足勇氣去報案,然後迎來的卻是警察的嘲笑和二次傷害。

錄了13次的證詞最終也不了了之,只因為其中一個嫌疑人的妻子是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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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隻手遮天的幕後黑手

最終,張紫妍選擇自殺,人生定格在了26歲。

張紫妍在遺書中曾寫到:“都是罪無可赦的惡魔,我做鬼也要報復到底。”

最可怕的是,當一個接一個藝人被逼死,沒有人能發出聲音。

張紫妍死後,她男友樸一澤曾籌款,發誓要為其討說法。

後來張紫妍案開庭,樸一澤原本會作為關鍵證人出庭,出庭前卻無故失蹤。

多年以後,他似乎來到了中國發展。他卻說,自己根本不認識張紫妍。

他經歷了什麼,我們無從知曉。總之,他選擇了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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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韓國人氣明星崔真實,她自殺後,她的親弟弟也上吊自殺。緊接著,崔真實經紀人自殺。

之後不久,她前夫以同樣的方式,在家裡上吊身亡。

這背後的黑手,到底狠毒到什麼地步,能隻手遮天到什麼程度,真是不敢想。

據不完全統計,十幾年的時間,韓國至少已有三十多名藝人自殺。

金成民、崔真英、韓彩元、SG Wannabe成員蔡東河、Shinee成員金鐘鉉、100%成員徐旻佑、崔雪莉、具荷拉、車仁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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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從入行就輸了

很多人會問,這些人難道不反抗嗎?

在韓國演藝圈,如果藝人不接受潛規則,那麼等待她的只有違約,違約金一般至少是培養期總投入的數倍。

說句難聽的,與其說是合約,不如說是“賣身契”。

藝人大多在小學或高中即被經紀公司簽下培訓,稱為“練習生”。培訓週期一般是兩到三年,從十四五歲開始培訓,到十六七歲成熟期時出道。

經紀公司以逐利為目的,為了培養出合格的藝人,要求極其嚴格。

韓庚先後在《魯豫有約》、《圓桌派》中透露,在韓國當練習生的時候,最多每天要連續練習20個小時,經常被老師虐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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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工作,藝人的生活、戀愛,甚至是外貌,也都受經紀公司控制。

而且藝人在練習生時期沒有任何收入,為了保證投入能收回,經紀公司制定了極為苛刻的規則:

合約期短則5年,多則10年,甚至是死約,給足時間“還債”。黃子韜在韓國做練習生,就與SM公司簽下了10年合約。

想解約要支付天價違約金,比如鹿晗的經歷。

曾有韓星自嘲:“和公司簽約後,感覺自己就像被貼上主人標籤的奴隸。”

分成一般為七三開或八二開,新人甚至是九一開,組合成員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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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韓娛圈的藝人,從入行之初就已經輸了。

對經紀公司來說,藝人甚至稱不上人,僅僅是賺錢機器。所以為了利益最大化,會脅迫藝人做出一部分的“犧牲”。

韓國的經紀公司和媒體背靠財閥,很多財閥的老闆及高層也是娛樂圈潛規則的受益者。

權貴為潛規則提供庇護,潛規則向權貴提供服務,環環相扣互為遮掩。

所以,你只要還在這個行業發展,妥協是必須,否則將會面臨全行業的封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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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跟韓國藝人相比,中國藝人實在是太幸福了。

這個粉絲寵,那個粉絲愛。

過了氣的,可以開個直播拍個短視頻,再不濟去三四線城市走個穴,也能收穫頗豐。

出點小名的,隨隨便便一個18線小藝人就能大鬧車站,大鬧機場,甚至還能利用小名氣借賣口罩之名騙錢。

能力不行的,拍個影視劇臺詞隨便123,人到不了片場就摳個圖,參加個綜藝節目,幾百萬幾千萬到手了。

再看看韓國藝人的悲慘遭遇,中國的某些大明星們,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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