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在校做俯臥撐後癱瘓,家屬索賠 708 萬,你支持索賠嗎?

江西萍鄉一位小學生家長投訴稱,因班主任說讀錯課文要做俯臥撐,女兒領讀拼音出錯,被罰後被診斷脊髓損傷,經鑑定為一級傷殘。家屬起訴學校和教育局,並索賠708萬。經司法鑑定,女孩脊髓損傷與做俯臥撐之間二者存在直接因果關係。教育局回應,正在按法律程序走,但從來沒有過這麼多賠償。

小學生在校做俯臥撐後癱瘓,家屬索賠 708 萬,你支持索賠嗎?

賠償額度有待商椎,但索賠絕對支持的,但是不能由老師自己承擔。

因為教師資格證考察了斯金納的正強化、負強化、正懲罰、負懲罰,但卻沒有考察什麼樣的強化或懲罰才是適度的,或者至少是安全的。

支持上述外在賞罰的行為主義的實驗,但凡涉及人的研究都充滿了倫理討論,涉及動物的研究則都無法考察對其長期的心理影響。

可笑的是,這就是一直以來很多人所鼓吹的:做不好就罰,罰到做得好為止

這件悲劇的發生,還在於一個語文老師,缺乏對兒童體育教育的專業知識,卻以自己所不擅長的學科內容對學生進行懲戒,最後出了意外。

當然,這次是事件也許只是個“意外”,但當意外來臨時,對這個不幸的家庭來說,就是100%的概率,是對世人的警醒,更需要喚起對現有教師隊伍、教學方法、管理方式的反思。

從生理方面來說,孩子是脆弱的,從常見的青枝骨折到各種兒童易感疾病,從更易過敏到較弱的肌肉力量等,都需要引起社會的重視和特別關注;可悲的是,我們卻往往會對生理不成熟的孩子施予體罰——有人還會在情緒暴怒時下重手,由此導致了一系列悲劇。

我支持索賠,但也支持教師的有限懲戒權。因噎廢食,為了矯枉就一定過正,那隻不過是從一個極端到另一個極端。教育部沒有給老師懲戒權,低於俯臥撐的懲戒?罰站兩秒鐘?希望不要出事就懲罰老師一個了事,這樣學生和老師的權益都沒有被保護。

不該簡單地進行賠付:

一、覺得賠付會對以後教師制度整體有利,但無論怎麼樣,這是極小概率,它總會發生的,一但賠付,雖說可能會降低這種概率,但也可能帶來其它不好的影響;

二、這個學生癱瘓的根源到底是什麼,這點有待考察,但覺對不是做俯臥撐,最多是間接的誘發因素,而不是根源;

三、真實情況是如何的,我們都不知道,說該不該賠付沒多大的意義;那名老師還可以繼續他教師生嗎。

再來談談索賠金額:

索賠700萬,這只是家長的心痛,從一箇中產階級的生活家庭來看,700萬才能止損。

但是中國的賠償制度可不是這樣,一條命大概就是70.80萬左右,徹底殘廢也就是100萬。

富人的命和窮人的命是一樣的,沒有貴賤之分。

以上是真實情況,但我個人認為,越是強調沒有貴賤之分,反而貴賤之分就分的更清楚,富人不會跟窮人打交道,窮人也怕跟富人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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