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用後撤稿
近些年,學術論文作者在稿件錄用後撤稿的行為愈演愈烈,對於學術期刊如何應對撤稿情形的探討,編輯同仁從不同角度、不同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和建議。如投稿承諾制、提升期刊影響力,約定雙方責任、完善投稿機制,使用檢測系統、提高處理效率等。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從學術期刊向撤稿作者維權的角度進行論述。學術期刊和學術論文作者在論文發表的過程中是平等的民事權利主體。學術論文作者在論文錄用後的撤稿行為屬於典型的學術失範行為,我們認為無論是從維護學術期刊正常的出版秩序,還是從營造良好的學術生態環境看,學術期刊對學術論文錄用後撤稿作者進行維權十分必要。
一、撤稿行為帶來的後果
當前,受職稱評定、項目結項、年度考核、投稿零成本、畢業要求、發表時滯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學術論文作者在論文發表的過程中普遍存在一稿多投的行為。此種行為帶來的直接後果之一是,稿件被多個學術期刊錄用後,依據經濟學“合乎理性的人”的假說,學術論文作者會選擇自己所在單位認定級別較高的學術期刊或者發表週期短的學術期刊發表。撤稿行為是學術失範的一類典型表現形式,帶來了諸多不良後果。
學術期刊在出版過程中,根據《出版管理條例》需嚴格執行“三審三校”制度,即初審、複審、終審,一校、二校、三校。此外,幾乎所有的學術期刊都有兩名以上的外審專家審稿。學術論文從投稿到最後的出版,期刊編輯、外審專家、排版錄用人員付出了大量的編輯勞動。一篇學術論文的撤稿會使得上述勞動成果付之東流。而撤稿的學術論文在其他期刊發表也需要經過同樣的流程,一篇學術論文同時投往多個學術期刊,這就使得同一篇學術論文同時會有多個學術期刊進行審稿、編輯、校對、排版等環節,而文章最終只能在一本期刊上發表,由此增加了學術期刊編輯的無效勞動,造成有限學術出版資源的浪費。
(二)打亂學術期刊出版計劃
學術期刊有固定的欄目設置、確定的出版頁碼。當一篇學術論文被錄用,並且確定了刊發欄目,安排了刊發期次,在正常的出版流程進行中,作者突然提出撤稿,會嚴重打亂學術期刊的正常出版週期。一方面,打亂了學術論文所在欄目的出版計劃,學術期刊編輯需要安排一篇同樣選題的學術論文替補至所發欄目;另一方面,學術期刊受每期出版頁碼固定的限制,替補學術論文的頁碼還需要和撤稿學術論文的頁碼一致。學術期刊的出版週期以月刊、雙月刊為主,要保證按時正常出版,對出版的各個環節具有一定的時間要求,學術論文作者的撤稿會打亂學術期刊出版計劃,甚至會造成期刊拖刊出版。
(三)導致學術期刊、學術論文作者間關係緊張
學術期刊編輯和學術論文作者本來是相伴相生、相互依存的良好合作關係。學術論文被錄用後作者的撤稿行為違背了契約精神、增加了學術期刊編輯無效勞動、打亂了學術期刊出版計劃,給學術期刊出版帶來諸多不便。學術論文作者在進行撤稿時,學術期刊和撤稿作者關係緊張對立,溝通過程不友好的情形經常發生。這直接導致以下後果:一方面,學術期刊將撤稿作者列入黑名單,甚至對撤稿作者所在單位產生偏見,學術期刊和學術論文作者間建立的良好合作關係遭到破壞;另一方面,在當今信息時代,撤稿作者可能會將學術期刊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破壞學術期刊多年來在學術圈積累的口碑,不利於吸引優秀稿源和擴大學術期刊學界影響力。
(四)違反了學術倫理道德,破壞了學術生態環境
學術倫理是學術人在一定的經濟基礎與道德環境下處理學術活動中的利益關係時形成的道德觀念和價值規則。學術道德規範是針對學術活動中判斷正當和不正當、誠信和不誠信、權利和義務等道德準則。學術論文作者將同一研究成果同時提交多個學術期刊同時評審,對學術論文投稿持“東方不亮西方亮”“一女多嫁”的態度,學術論文被多個學術期刊錄用後,選擇對自己效用最大化的學術期刊發表,嚴重違犯了學術界關於學術論文發表的倫理道德,屬於典型的學術失範行為。學術論文作者放棄自己的學術操守,任由錄用後撤稿行為蔓延,這不僅僅違背了科學精神,違犯學術倫理道德,還將破壞學術論文作者的整體形象,使得學術期刊對學術論文作者產生信任危機,破壞學術生態環境。
二、針對錄用後撤稿作者的維權策略
相比學術論文作者在撤稿時付出的幾乎零成本,學術期刊在處理錄用後撤稿情形時需要付出較大的編輯出版成本。學術期刊有必要對撤稿作者採取維權策略,以便有效遏止學術論文錄用後撤稿的學術失範行為。學術論文作者在撤稿時提供的理由五花八門、有真有假,學術期刊在維權的過程中注意綜合判斷作者提供的撤稿理由,區別對待。對於正常的善意撤稿,可以考慮適當收取造成學術期刊編輯無效勞動產生的審稿、編輯、校對等相關費用。對於非正常的惡意撤稿,除收取相關費用外,還可以考慮向撤稿作者所在單位、資助基金部門發函,將撤稿作者列入反撤稿學術期刊聯盟黑名單。
(一)收取學術論文錄用保證金
相當一部分學術期刊在學術論文錄用時,將權利義務關係的關注點放在了學術論文的發表權和網絡信息傳播權上,並沒有對其他權利義務關係做清晰的約定。這導致在學術期刊和學術論文作者在論文發表的過程中出現糾紛時沒有約束條款。學術期刊應該與學術論文作者簽訂論文發表合同,約定收取學術論文錄用保證金,具體的格式條款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著作權法》中的相關規定。其中明確約定學術論文被錄用後的撤稿行為是違約行為,收取的保證金將用於支付學術期刊在稿件運行的過程中造成編輯無效勞動的審稿、編校、排版等相關費用。
(二)通知撤稿作者所在單位學術委員會
隨著互聯網信息技術的不斷髮展,學術期刊收稿方式由過往的收取紙質稿件轉變為電子郵箱、在線採編平臺收稿,學術論文投稿過程的便捷性使得一篇學術論文在幾分鐘之內即可完成投稿,學術論文投稿的成本幾乎為零。學術論文作者在稿件被錄用後提出撤稿也僅僅是打個電話、發個電子郵件,錄用後撤稿的成本也幾乎為零。學術論文作者投稿、撤稿付出的幾乎為零的成本促使學術論文錄用後撤稿的行為愈演愈烈。學術期刊可以通過向學術論文作者所在單位學術委員會、基金項目批准立項單位發函的方式增加學術論文作者錄用後撤稿行為的機會成本。
(三)建立全國性的反撤稿學術期刊聯盟
學術論文作者在論文發表過程中,考慮的主要因素有:作者所在單位認定期刊的級別;學術論文見刊的時間。一般來看,級別較高的學術期刊發表週期較長,級別較低的學術期刊發表週期較短。學術期刊幾乎不可能給作者提供所在單位認定級別高、見刊快的學術論文發表服務。這樣一來,除了學術界認可程度極高的學術期刊外,大部分學術期刊都會面臨學術論文在錄用後作者提出撤稿的困境。因而,在全國範圍內建立反撤稿學術期刊聯盟十分必要。可以考慮通過中國科技期刊研究會、全國文科學報研究會牽頭建立反撤稿學術期刊聯盟。當前,學術期刊大都採用網上收稿,中國知網、勤雲、三才等學術期刊稿件採編平臺可以為建立反撤稿學術期刊聯盟提供技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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