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戀”這件事不該看成壞事情,讓它往好的方面發展!


“早戀”這件事不該看成壞事情,讓它往好的方面發展!


吃過晚飯後,接到了小堂妹的電話:“三姐,我談戀愛了”。

“額,恭喜呀!小妹,遇到了自己喜歡的人!”

我差點被自己的口水給搶到了,不同於電話另一頭的歡悅,壓制住自己慌亂的心情,違心地恭喜道:“小妹都知道愛情是什麼啦!了不得呀,震驚到三姐了,真是長大了喲!”

小妹大概被我的反應驚住了,沉默了會說:“三姐,你怎麼不像我媽她們那樣覺得天塌了嗎?我居然早戀了!”

“噢?為什麼呢?你戀愛了當然得恭喜你呀!都16歲了,不再是小朋友了,都上高中了,可以明白什麼是愛了!姐姐只是希望你能分清什麼事該在什麼時候做,就可以啦!”

我一邊組織語言,一邊斟酌著自己的表達方式;不傷害、不批評這段青春期的戀愛,也說服自己去接納這樣的信息。我的慌亂並不代表我反對小妹的愛情,只是突然有種“吾家有妹初長成”。

“姐,我明白的。”小妹笑了:“我們是互相喜歡,互有好感的;我們也明白自己還是個高中生,肯定不會影響學習的。姐,你放心!”

“早戀”不該是一個禁忌詞,它並不那麼怕,只是被大家妖魔化了!

“早戀”這件事不該看成壞事情,讓它往好的方面發展!


其實對於我來說,“早戀”不該是禁忌詞,也不該是個貶義詞。每個人都有愛與被愛的權利,都說戀愛應該在成熟的季節,但學會愛與別愛是一輩子的修行,發生在不同的年齡階段就會產生不一樣的情感收穫。

歌德曾說:“哪個少男不善鍾情,哪個少女不善懷春。”豆菀年華的青少年己開始在心中萌發出不可名狀的愛戀,一種神秘而又聖潔的純情在他們的心中悄然滋生 。

不過著這種青春期的愛情卻常常被社會所否定,甚至被家長、老師們視之為洪水猛獸,避之惟恐不及。“早戀”更多的是一種對愛情的朦朧的憧憬,單純且美好,不摻雜其他任何的雜質。乾乾淨淨,溫暖了青春。也溫柔了之後的歲月。

黃磊曾表示:“如果我的女兒15歲談戀愛,我覺得還好,不覺得這是早戀,青春期她懵懵懂懂、情竇初開,我認為這是美好的。”

青春期的孩子開始反抗家長,是一件好事,這說明他們意識到自己長大了,有了自己獨立的思想。他建議:“遇到這種情況,不妨用一種欣賞的態度來看待孩子的叛逆,而不是硬碰硬。把它當作一件好事,它就會變成好事。

我站在過來人的位置上看,早戀該不該一刀切,強硬拆散或放任不管,是真的需要很大的智慧。同時也感謝當初父母和老師的開明做法,沒有采取強硬的高壓手段,橫加干涉;讓我們自然而然地發展。

喜歡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是為了獲得情感價值的體驗!

“早戀”這件事不該看成壞事情,讓它往好的方面發展!


雖然那段單純的小美好,最後一別兩寬,各生歡喜!我仍然慶幸那個17歲的男孩,走進我同樣17歲的人生裡。即使那個消失在人海里,讓我學會愛與被愛。

那年,我們正好高三。站在人生的重大的岔路口,我們不期而遇。那個男孩,有一雙會笑的眼睛,暖暖的,皮膚白皙;成績好,性格溫柔體貼;滿足了我那時候對愛情所有的幻想。

互有好感的兩人,當然更能夠吸引住彼此的目光。一切都是那麼的自然,我們兩個人慢慢地考得更近;彼此約定要考上同一所大學。

恩,沒錯!誰都躲不過老師、家長的嚴防死守;早戀的事情被發現了,我們的父母都知道了,在這個高考的節骨眼上,談戀愛。

我們都以為自己死定了,他們肯定會大發雷霆,幫我們調班;讓我們分手,斷了聯繫。

我至今還記得父母和老師說的話:“每個人的情感都是值得被尊重的,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和資格去否定這個年紀裡所有的感情。你們可以在一起互相學習、互相瞭解。你們懂得甄別什麼是最重要的,明白在合適的時間做合適的事情。什麼事情不該做,什麼事情做得”。

那年,我們都考上了不錯的大學;沒有因為早戀而影響到自己的學業。後來的我們,因其他的因素,沒能繼續走下去。雖遺憾餘生不是他,但幸運是他帶給我愛,教會我愛。

所有的一切,都應該從孩子的感受和情感出發,而不是盲目批判和制止。早戀界定的是年齡,而不是行為的結果和後果。

作為長輩,知道孩子早戀後,第一反應不該是如臨大敵,失了方寸。而是跟孩子明確限定行為的結果,什麼事情不該做,那些事做不得,而不是情感的走向。

當然了,早戀的結局並不都是完美收場;父母的不同的處理方式也會產生不同的影響。

“早戀”這件事不該看成壞事情,讓它往好的方面發展!


一個朋友的表妹,讀高一的時候就已經交了男朋友;被父母和老師發現了,嚴令禁止兩個人的來往。

在那以後,家長對他們的一舉一動看得更加緊;不給他們任何的接觸的機會,希望這樣可以將他們完全地拆散。

正所謂:“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會有反抗。”這句話,用在這裡不知是否合適。青春期的孩子,你越不讓他們做的事情,他們就越要做給你們看。父母的強壓干涉就越能激起孩子的逆反心理。

他們趁著父母的不注意,兩個人悄悄又在一起了。年少輕狂,不分輕重。當父母發現他們還有聯繫時候,早已珠胎暗結;女孩的肚子裡的孩子已經五個月了,你們不許的事情,我們都做了。你們能怎樣呢?

我不支持這樣的戀愛態度,不能因為父母的反對和干涉;就去做一些對立的事情,傷害了別人,也傷害了父母。父母的做法雖不正確,愛之深,則責之切。

如果孩子要早戀,就讓他們好好地去愛一場,告訴他們初戀可以不懂愛情,但是一定要學會尊重對方,不能傷害別人的人身,心傷了,時間會癒合。有時身體的傷害卻會害人一生。

不要當自以為是的大人,不要著急去否定孩子的情感,別忘了自己曾經也是一個孩子,也有過和他們一樣的情感與珍視。

每個人,都只能青春一回,有很多獨屬於那個年齡段的美好,都是非常珍貴的。純白的歲月十分短暫,過去了就永遠沒有機會去感受了。

“早戀”可以談,但要有底線,弄清楚什麼是愛情?看清感情的本質!

“早戀”這件事不該看成壞事情,讓它往好的方面發展!


我反對因一時的新鮮和好玩兒而去戀愛,那是對自己和別人情感的不負責任;反對未成年人性行為,因為你們沒能力去承擔這個結果。

年少的感情青澀,稚嫩;有時候會比成年人的感情更加地深刻、透徹。我們面對他們的這種感情,不可以不加分析地全盤否定;蠻橫地打壓,棒打鴛鴦。當然不可能完全不作為,任其發展,不強壓,但一定要進行正向的引導。

我們可以用我們的方式竭力保護年少的他們不受傷害不走歪路的同時,享受著情感帶來的歡愉。

讓孩子在面對自己情感的時候,能夠做到不隨意傷害,保護自己,也尊重他人。早戀,並不是洪水猛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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