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有需要調整樓市政策,就得有底氣,不要“朝令夕改”

真有需要調整樓市政策,就得有底氣,不要“朝令夕改”

4月22日晚間,荊州市發佈關於停止執行《關於有效應對疫情促進房地產業 平穩健康運行的若干意見》的通知。通知稱,因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建築業和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0〕13號)部分條款內容不符,經市政府研究,決定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荊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有效應對疫情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運行的若干意見》(荊政發〔2020〕6號)。

真有需要調整樓市政策,就得有底氣,不要“朝令夕改”

又是一個“朝令夕改”,一次對市場的無序干擾。而此前,已經有青島、海寧、廣州、濟南、寶雞、駐馬店等6個城市出臺過“一日遊”政策。在接下來的時間裡,到底還有沒有類似的現象出現,真的有點讓人無法預測了。

我不知道,這些地方在出臺樓市鬆綁政策前,有沒有經過調研、分析和思考,有沒有對地方的樓市情況進行過全面的調查摸底和情況分析,為什麼在政策制定上會出現如此不慎重的現象。

需要注意的是,中央在樓市問題上,實際是很開明、很寬鬆、很理性的。明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城市政府的主體責任,明確因城施策、分類調控的要求。也就是說,只要地方覺得條件具備,是可以對調控政策有所調整的。那麼,放鬆限購、降低首付等,並不違反政策。關鍵是,不要再出現房價上漲的現象。如果能夠保持市場的穩定和房價的穩定,政策如何調整,地方有這樣的自主權。

反過來,政策出臺以後,很快就收回,只能說明地方沒有經過認真的調研和思考,沒有對可能出現的問題和矛盾進行過研判,更沒有能力穩定市場、穩定房價。那麼,也就沒有條件、也沒有資格去調整樓市調控政策。

實際上,樓市調控進行到今天,在有些地方,已經具備適度調整的條件了。只要地方有勇氣、有能力、有決心,是可以調整的,也是能夠保持市場的穩定的。為什麼會“朝令夕改”,最主要的還是出發點不對,是想通過樓市來製造政績,滿足短期經濟增長的需要,而不是從長效管理的角度出發,引導市場朝著健康有序的軌道發展。因此,擔心房價上漲後被問責,心理上也就患得患失了。

真有需要調整樓市政策,就得有底氣,不要“朝令夕改”

殊不知,在有些地方,縱然調控政策做些調整,也掀不起風浪,也未必就會帶來房價的上漲。只是,內心存在空虛現象,沒有對本地的購買力和庫存、空置房等進行深入全面的調查,沒有對政策出臺後可能帶來的影響等進行分析和研判。因此,當政策衝動地推出之後,心裡就開始發慌,就感到後怕,就只能匆匆收回了。結果呢,也就形成了“朝令夕改”。

恰恰是,這得不負責任的行為,對市場的干擾是最大的,對居民心理的影響也是最大的。同時,也會進一步加固開發企業死扛房價的內在動力。在這樣頻繁的“朝令夕改”中,原本已經有點扛不住的開發商,反而心裡會更加放鬆,認為地方政府比他們還扛不住。顯然,這是非常不好的現象。

對目前的樓市來說,真正著急的應當是開發商,庫存積壓嚴重、資金越來越緊、資金鍊隨時有可能斷裂、融資的難度越來越大、融資成本越來越高。唯一的手段,就是降價售房回籠資金,哪怕虧損賣房,也比資金鍊斷裂要好。所以,地方政府不應當用政策的“朝令夕改”來為開發商打氣,來擾亂市場,來干擾和影響廣大居民的心理。

所以,面對一些地方以“朝令夕改”的方式對待樓市調控,有關方面也要出面管一管了。也就是說,地方政府只要有勇氣調整樓市政策,有勇氣放鬆樓市調控,變不要多管,而是關注其房價變化。如果房價出現變動了,特別是快速上漲了,就得管一管。反之,則可以讓地方因城施策、分類調控。相反,如果“朝令夕改”,則要對其問責,使地方政府不要把樓市政策當作可以任意打扮的小姑娘。

真有需要調整樓市政策,就得有底氣,不要“朝令夕改”

總之,在樓市政策問題上,需要強調穩定,但決不是一成不變;需要堅定“房住不炒”定位,但決不是不能因城施策、分類調控;需要不把房地產作為短期經濟強強刺激手段,但決不是讓房地產市場持續低迷。這些關係必須擺正。強調城市政府的責任,就是讓地方在樓市調控問題上有足夠的自主權。只要能夠擺正這些關係,就可以依據本地實際,對政策做出適度調整。哪個地方可以試水,並不是一件不可以的事,也沒有違反樓市調控政策,沒有違背中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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