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家暴、囚禁、挖去眼睛,她用25年幫12萬女人一起反抗

強姦、家暴、囚禁、挖去眼睛,她用25年幫12萬女人一起反抗


“我們拉著一輛沉重的車,頂著風,上了一個坡。”


—— 郭建梅

-這是《木棉人物微刊》的第 51 期人物-


強姦、家暴、囚禁、挖去眼睛,她用25年幫12萬女人一起反抗

鮑毓明性侵“養女”一案,引發軒然大波,仍在持續發酵。

隨著越來越多的信息被披露,案件也變得越來越複雜。

有媒體報道說兩人是“戀愛關係”;有人試圖轉移重點,將矛頭對準星星媽媽;還有人,拿受害者的“不完美”,對其進行蕩婦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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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事件發展至今,很多人對這起案子都有點悲觀了,但好在,還有更多人一直在繼續關注案件進展、站出來為受害者發聲。

特別是,當我發現李星星的代理律師來自北京的千千律師事務所時,頓時有種熱淚盈眶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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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律所代理過“結婚十月家暴致死”的董珊珊案,代理過山木集團總裁強姦女員工案,兩年前的紅黃藍幼兒園案件,他們也參與其中。

維護中國女性權益,他們從未缺席過。

而千千律師事務所的創始人——郭建梅,更是足以當得起“偉大”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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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中國第一位公益律師,獲得過“諾貝爾替代獎”、“全球女性領導者獎”、“西蒙·德·波伏娃獎”,也曾和全球千名傑出婦女共獲諾貝爾和平獎集體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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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主導創辦的婦女援助中心,25年來,辦理案件4000多起,接受12萬次諮詢,一步步推動完善中國婦女權益保障的法律制度。

她真的是一位特別了不起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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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公益律師這條道路不好走,如果剛好還致力於維護婦女權益,更是舉步維艱。

郭建梅會走上這條路,源於她悲苦的童年。

她出生在一個男尊女卑思想及其嚴重的年代,女性被殘害的現象比比皆是。

自己的玩伴,因為是女孩,被迫早早輟了學;鄰居被丈夫活活打死,全村沒一個人敢出頭;姥姥連生兩胎女孩,被姥爺暴打了一頓後一紙休書逐出了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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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歲時,郭建梅被送至北京和姥姥姥爺一起生活。

當時姥姥已二婚,雖逃脫了夫家的虐待,一家子卻依然在貧困中掙扎。

姥姥白天當保姆,一到晚上,郭建梅就跟在姥姥身後撿破爛補貼家用。

她在北京生活了6年,也被歧視了6年,院裡的孩子,沒人願意帶一個不會講普通話的鄉下土妞玩。

有一次,她偷偷跟著那群孩子後面,想跟著去別人家玩,結果,那人在她進門時,故意把門用力一關,夾地她的手鮮血直流。

還有一次,元宵節,滿街的人都提著燈籠走動,姥爺也給她買了一個,並鼓勵她去跟小夥伴們玩。

她開開心心地跟上了那群孩子,誰知,有個孩子發現她後一腳就把她的燈籠踢翻了,燈籠立馬化為灰燼,眼淚瞬間就嘩啦啦流了下來。

多年以後,她回憶起這事,依然悲從中來:

“那一刻,我覺得我的整個世界都被毀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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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歲,到了該上學的年紀,郭建梅因為沒有北京戶口,又被迫回到河南鄉下跟爺爺奶奶一起生活。

在她們家,只有男性才能吃白麵饅頭,婦女和女孩只能吃紅薯和窩窩頭,還經常吃不飽。

奶奶每天都要提著一籃子白麵饃出去叫賣,爺爺怕她偷吃,出門前定會細細數上一頓,如果回來對不上數目,奶奶就會被狠狠毒打。

奶奶43歲的時候,餓死在了賣饃路上“奶奶又冷又餓,饃在籃子裡,可她就是不敢吃饃啊……”

人如草芥,這是當時底層女性的最真實寫照

因為親身經歷過這種刻骨銘心的痛,被人像螻蟻一樣踩過,所有她對弱勢群體、對人格和尊嚴才有了更深刻地體會。

悽慘童年衍生出的一腔悲憫,成了彼時高考志願表裡“北大法律系”幾個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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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畢業後,郭建梅輾轉做了《中國律師》雜誌社主編助理。

1995年,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NGO論壇在北京召開,她被安排前去採訪。

本來只打算呆一天,隨便寫個稿子交差的她,去到會場卻彷彿打開了一個新世界。

不同國家、不同膚色的女律師神采飛揚地討論著“NGO論壇之公益律師”這樣她從沒聽過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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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聽完希拉里的演講《婦女權利就是人權》,有種茅塞頓開的感覺。

“每個女性都應該有機會去實現自己的天賦。但是,我們必須認識到除非他們的人權受到保護和尊重,否則女性永遠不會贏得充分的尊重。”

“婦女淪為犧牲品之際,家庭、社會及國家的安定都會遭到侵蝕,從而危及全球民主與繁榮的前景。”


希拉里的一字一句,都醍醐灌頂,郭建梅深埋在心底那團理想之火一下子就被點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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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外國同行問她:

“中國有沒有從事婦女法律援助的公益律師機構?”


她遺憾地搖了搖頭。

但讓她興奮的是,童年那些關於女性權益的思考,關於懵懂的理想,在這裡找到了答案。

“那一刻我意識到,我找到了自己的生命家園。”

她終於可以為中國女性做點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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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月後,她毅然辭去了《中國律師》雜誌社助理的工作,建立了中國第一個婦女法律援助機構——北京大學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

當時幾乎所有人都反對,辭去副高職稱的鐵飯碗,這是傻子才幹的事。

身為法官的哥哥也勸她:

“一般律師都不好當,別說公益律師了。”


可她腦海裡,想到的是姥姥和奶奶的遭遇,想到的是剛畢業去鄉下調研時,看過的那些大著肚子挑水、子宮脫垂沒錢做手術,拿根吊帶勒起來的女人。

即便不好當,她也想試試。

中國,需要有人去開這個先例,讓沒錢打官司的弱勢群體也能求助有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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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郭建梅在一個公益律師廣告裡說:

“公益律師這條路不好走,我卻走了12年。每一個眼神,都是一個沉重的託付;每一個案子,都是一道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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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經手的案子,大都複雜又棘手。

辦案初期,有個女工偷偷跑出來求助,說一群打工妹被關在工廠裡。

黑心老闆光口頭約定,不給她們籤合同,不但長期拖欠工資,還限制她們出行,每天吃過期的方便麵,生理期也沒錢衛生用品,門口兩條大狼狗把守,根本出不去。

案件一波三折,三年時間,二十多名打工妹大都失去了信心,有的離開了北京,有的一夜白頭,有的因此失去了男友......

郭建梅卻不肯放棄,3年來,不勝其煩地往返北京、河北兩地調查取證,吃了無數閉門羹,還差點被狗咬。

好在最後,女工們勝訴,拿到了工資和經濟賠償。

那一刻,所有人都嚎啕大哭。

這個案子,改變了中國當時勞動用工中僱傭雙方不平等的狀況,為維護眾多沒有勞動合約的打工妹權益打響了第一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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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李彥因家暴殺夫被判死刑。

丈夫生前每個月都要打李彥2、3次,扯頭髮撞牆、拿菸頭燙臉和下身、砍掉手指......110和婦聯都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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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因為一點小事丈夫就對她大打出手,打斷了她的右腳拇指,逼得李彥忍無可忍,抄起旁邊的火藥槍槍管,打在了丈夫腦後。

郭建梅介入這個案子時,李彥已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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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非常焦急,立馬與朋友聯繫了100多位律師、學者和NGO工作者聯署,希望法院能刀下留人,否則只會讓無數受家暴婦女境況更加慘烈。

最終,李彥由死刑改為了死緩。

在女性這個弱勢群體裡,她看過太多這樣的悲劇和不公。

被上司強姦的女員工,被綁架強暴的十二三歲少女,被家暴致死的新婚妻子,兒子被人謀殺請不起律師的鄉下母親、被丈夫挖去眼睛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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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的案子敗訴時,也曾自我懷疑過:

“一個案子我會覺得我有理有法,法律像尚方寶劍一樣金光閃閃,我拿著它最後卻沒辦法得到落實。這個過程中會覺得你作為一個律師是無能的。”


這一路,她遭受過無數白眼,吃過無數閉門羹;

為出嫁女爭取土地財產權,遭到過一百多位手持棍子的村民的堵截;

為一個眼睛流膿、身上散發惡臭的母親代理案子時,也被法官捏著鼻子質問過“你怎麼給這種人代理?是找不來案子吧?就她,能給你多少錢?

但這些都沒令她退卻,反而更加堅定了她繼續走這條路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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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殺不死她的,終令她更強大:

“河南人、農村人、女人、公益律師......我就是最典型的弱勢群體,但是我們弱勢的人在做強勢的事。”

用法律匡扶正義,讓正義扶無力者前行。

即便是弱勢群體,也應該活的有尊嚴,這是她一直以來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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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最大的敵人,其實是自己。

這句話放在郭建梅身上,再合適不過。

中心成立5週年的時候,她患上了抑鬱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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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有很多走投無路的人來求救,把她當做救世主。

有的撲通一聲跪下,眼淚直流,她也跟著哭,他們走了她還哭。

有的案子打完敗訴了,當事人最後自殺了。

這些源源不絕的負能量的衝擊,讓她越來越來越焦慮,越來越無力從心。

“我們老說我們就是垃圾桶,社會的各種垃圾,都往裡面裝。”

總想把所有人都救了,主持說她這是貪念。

一面承受巨大壓力的同時,還有來自當事人的不理解、周遭的非議和誤解、同行人對她能力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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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糟糕時,她甚至跟丈夫劉震雲哭訴過,不想再幹這事了:

“你想用自己的努力去救助這個社會,結果被人家一腳踢了出來。憑什麼這樣做啊?我有這樣的義務?別人說我精神病,說我炒作,說我想出名,這麼多屎盆子往我身上扣。”


後來,她選擇與自己和解,不再來者不拒。

幫不了所有弱勢群體,那就選擇其中那些典型的、有助於推動法律完善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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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參加北大法律系同學畢業25週年聚會,很多同學都升官發財,過上了所謂的成功的人生。

那時的年近50的她,依然只是個拿著月薪6000元工資的公益律師。

有人問她:

“建梅啊,你怎麼還在做這個呀?”

她說:

“我覺得做公益律師能夠體現我的人生價值。”

“我覺得自己像一列火車呼地就衝出去了,還沒顧得上想為什麼。有的人趨名,有的人趨利,我這樣的是趨理想、趨信仰的。

我一直在想,要怎麼對待自己的生命?怎麼樣才不枉費一生?如果憑著我現在的資源,做商業律師的話,收入會比現在高很多很多。但我不想做商業律師,不想做家庭婦女,我就想做現在的事,這樣才快樂。”


用金錢、地位衡量人生價值的人,是沒辦法理解那些用一生去堅守理想和理念的人。

當她發現自己不在乎這些流言蜚語時,這些問題都迎刃而解。

雖然“公益律師”被人打上低人一等的標籤,可在她心裡,這是一份比太陽還光輝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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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記者問她,你會一直堅持下去嗎?

她說:

“我會堅持到70歲,到我幹不動的那一天為止。”

這一路,舉步維艱,荊棘叢生。

但好在一直都朝著正義和公平緩慢前進,也看到越來越多人敢站出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你經過那麼多的歷練,見過了那麼多塵世的垃圾,當那些人拿著棍棒要打你,你大喝一聲,那些人生生收住手裡的棍棒的時候,你會覺得,這種正義的陽光,是沒有什麼能戰勝的。這種東西真的會給你力量。”


有陰影的地方,必定有光,有光就有希望。


就像她形容的那樣:

“我們拉著一輛沉重的車,頂著風,上了一個坡。”

而那些光照不進的地方,正是她要繼續堅守、繼續前行的理由。

比如:公民意識的覺醒、女性權利和法律意識的普及、法律的推進和完善......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很慶幸,中國有她這樣一位,始終和正義、和女性、和弱勢群體站在一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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