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識積累:什麼是法律中的相鄰關係?

行測常識模塊,法律常識一直佔據著比較大的比重,考生在日常學習中要重視法律常識的積累。今天給大家帶來的是:什麼是法律中的相鄰關係?

  什麼是相鄰關係

  相鄰關係,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毗鄰的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依據法律規定在行駛不動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時,因相鄰各方應當給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

  下面我們來說一說相鄰關係的特徵。

  相鄰關係的主體是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動產所有人或使用人。

  相鄰關係的產生是由於主體所有或者使用的不動產相鄰。

  相鄰關係的客體不是不動產,而是不動產權利所體現的利益,及各方在行使不動產所有權或使用權時互相給予方便所追求的利益。

  相鄰關係的基本內容是相鄰一方要求他方為自己行使不動產所有權或使用權提供必要的便利的權力和他方應當給予必要便利的義務。

  幾種相鄰關係的法律規定

常識積累:什麼是法律中的相鄰關係?

  1、因用水,排水產生的相鄰關係

  《物權法》第八十六條:不動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對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之間合理分配。對自然流水的排放,應當尊重自然流向。

  2、因通行產生的相鄰關係

  《物權法》第八十七條:不動產權利人對相鄰權利人因同行等必須利用其土地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3、因建造,修繕建築物以及鋪設管線所形成的相鄰關係

  《物權法》第八十八條:不動產權利人因建造,修繕建築物以及鋪設電線,電纜,水管,暖氣和燃氣管線等必須利用相鄰土地,建築物的,該土地,建築物的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4、因通風,採光產生的相鄰關係

  《物權法》第八十九條: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

  5、保護環境產生的相鄰關係

  《物權法》:第九十條: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噪聲,光,電磁波輻射等有害物質。

  6、相鄰防險關係

  《物權法》第九十一條:不動產權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築物,鋪設管線,以及安裝設備等,不得危及相鄰不動產的安全。

  處理相鄰關係的原則

  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

  刷題鞏固

  01、(2016江蘇)張某家的梧桐樹枝生長到李某家的院中,落下的樹葉和樹絮給李某帶來一定的煩惱。雙方為此發生爭執,本案涉及的法律關係是( )

  A.人身關係

  B.債權債務關係

  C.相鄰關係

  D.宅基地使用權關係

  【解析】C。

  C項正確:相鄰關係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毗鄰的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動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時,因相鄰各方應當給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本題中,張某家的梧桐樹枝生長到李某家的院中,可知張某家和李某家為相鄰的不動產的使用人關係,涉及的法律關係為相鄰關係。

  A項錯誤:人身關係是基於人格和身份而產生的一系列的關係總和,即自然人基於相互間的人格和身份而產生的相互關係。題乾沒有體現人身關係,排除。

  B項錯誤: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義務。在債權債務關係中,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題乾沒有體現債權債務關係,排除。

  D項錯誤:宅基地使用權指的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法享有的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個人住宅的權利。本題沒有涉及宅基地使用權的問題,排除。

  故正確答案為C。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