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逼出”2.5天彈性假,一省多地規定“不得居家”?

疫情形勢好轉以來,為了擴大消費,刺激旅遊業的發展,國內多地實行了發放消費券,景區門票半價等形式帶動消費,浙江、江西及甘肅省隴南市三地相繼推行2.5天假期刺激消費,要求略有不同。江西省率先提出了二季度試行週末2.5天彈性作息,要求各地各單位結合實際,優化工作安排,積極引導幹部職工週末外出休閒度假,彈性作息。減少的工作時間,通過延長其他工作日時長調劑補回。

近日,江西推出週末2.5天彈性作息制,鼓勵幹部職工週五下午合併週末時間外出休閒度假,帶頭旅遊消費。省內各地市紛紛出臺實施細則,落實彈性作息制,其中九江市規定,確有出遊安排的幹部職工,按各單位請假制度規定辦理,不得變相為週五下午居家休息。

疫情“逼出”2.5天彈性假,一省多地規定“不得居家”?


新餘市政府發佈的《通知》顯示,要求“各地各部門自即日起至6月30日,試行週末2.5天彈性作息”。文件中還要求“不得變相為週五下午居家休息”。有網友發出聲音指出,彈性作息規定週五不得居家,“不體現人性化,且管得寬。”也有網友吐槽:這算是“推”大家出門嗎?現在疫情未過,有大膽的人可以出去放飛自我,但膽小或者身體差的人選擇居家也未嘗不可吧!

疫情“逼出”2.5天彈性假,一省多地規定“不得居家”?


4月10日上午,有記者聯繫該市政府工作人員,工作人員稱,週五下午,還是正常的工作時間,“沒有強制要求職工幹部都出去旅遊消費。”若個人有需求便可向單位請假,由各單位自行決定,是否允許請假的需求,“政府方面並無強制性的要求”。

那麼,職工可否在週五申請2.5天在家休息呢?“這是不可以的”,上述受訪者補充稱,“此舉是為了刺激消費,不是讓員工居家休息的,如果休了,不去消費,那這就是欺騙”。

應該肯定的說,各地實行2.5天彈性假刺激消費的初衷是好的,但不宜硬性規定“不得變相為週五下午居家休息”。其原因有以下幾方面:

疫情“逼出”2.5天彈性假,一省多地規定“不得居家”?


一是不夠人性化。每個人都有不同的事情,有的人請假可能是去旅遊,也有的人請假有別的事情,或者為旅遊買點該準備的東西,去商場購物,去家裡安排一下週末的事情,單位上總不能跟在每個人後面看你做了什麼事情吧?

二是干預了個人自由,週五可以按照規定請假,而且少了的工作時間要補回來。那麼這個時間應該讓職工自由支配,是屬於職工個人的,和單位無關。

疫情“逼出”2.5天彈性假,一省多地規定“不得居家”?


​三是多出來的半天假算是請假,是”要還的“,和調班沒有區別。就等同於現在疫情期間師生在家休息了,後面要壓縮雙休和暑假時間補課一樣,沒有得到真正的”2.5“天假期。

四是操作上面不切合實際。出去消費,旅遊的範圍太廣,不好界定。去走親訪友算不算消費?去鄉村爬山是不是旅遊?去公園散步又算什麼?誰來監督呢?

對於文件中有關的規定,政府如何監督實施,工作人員表示:”我們現在也沒有具體的舉措。“

疫情“逼出”2.5天彈性假,一省多地規定“不得居家”?


對這個文件中的規定,也有網友持支持態度,認為不值得大驚小怪,為了刺激消費和旅遊經濟的發展,鼓勵職工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請半天假外出消費。當然你也可以不請假,選擇工作。但是如果請了假又不出去消費而是在家裡休息,那就是欺騙。

那麼各位的看法是什麼呢?歡迎留言討論交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