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丸子38647406
首先糾正一下您所提問題的措詞,不是“神經病”,而應該稱之為“精神病”或“精神分裂症”。
這也怨不得您,這許多年來,老百姓和很多文藝作品或影視劇中都一直把“精神病”當作“神經病”來稱呼,以至造成今天這種混淆的亂象。
臨床上所說的“神經病”指的是醫院神經內科如腦梗塞,腦出血等器質性神經系統的疾病。
您所提的問題現實生活中的確存在,甚至很普遍:
因為幾乎所有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都不會承認自己有病,這在醫學上稱之為“自知力”缺乏,必須要由監護人強制性地送病人住院治療。
試想,古今中外,沒有一個精神病人會說:
“我有精神病了,把我送到精神病院去吧”這樣的案例。
而家屬一般又對該病的嚴重性和危害性認識不足,或不忍心強制性地把病人送去住院,才導致你所說的“擾民”現象。
遇到這種情況,您可以撥打警方“110”的電話投訴,這是您的權利,也是警方的義務。(這一點在2015年5月1日我國頒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中有明確規定)
心理醫生張彥平
精神病和神經病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專業領域稱為精神障礙和神經系統疾病。精神病是一種意識領域的東西,它是大腦的一種功能,沒有大腦就沒有精神活動,而精神活動包括思維感、知覺,情感的反應,即喜怒哀樂。如果大腦出現了問題,那麼這一系列的領域,從感知覺到情感活動,到意志行為都可能出現障礙,這種障礙就是平時大家認為的精神病症狀。所以你要分清楚先
和記哥
神經病一般都不覺得自己有病,而家人很多時候可能會因為治病花費問題(一部分)或者出於心疼,捨不得等等不能正常治療病人。這種時候首先要做好家人的思想工作,從國家政策,補貼,到病人將來的生活,將來的命運方面說起。對於病人,從病情的實際情況來選擇,建議選擇良性誘導的方式,吸引病人的注意力,轉移注意力。
百味叔
沒有哪個精神病人承認自己有病。家屬不送醫,主要是無錢看病,因精神病不是吃一兩付藥可以好的。又不是扎一針就可以治的,它需要漫長的心理疏導,所以他不治.療,他又不是每每發作。只有危脅到他人生命財產安全了,才考慮送醫。
美玉的光彩
遇到這種事家人不管,我們替他們管,可以直接打電話給醫院,讓他們帶走他做個檢查,也或者可以直接投訴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