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徵收啟動公告

禹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徵收啟動公告(禹徵啟公告〔2020〕1號)

為保障禹城市建設用地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禹城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徵地啟動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地塊1位置範圍:

人民路學校以南,汙水廠以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老城西街村、寺後李村

用途:交通、居住等城市建設項目。

二、擬徵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徵收土地用於城市建設。該項目為禹城市城市重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徵收情形。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擬於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8日由禹城市自然資源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被徵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本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告。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禹城市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禹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繫人:張印 ;聯繫電話:7366660。

禹城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禹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徵收啟動公告(禹徵啟公告〔2020〕2號)

為保障禹城市建設用地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禹城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徵地啟動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地塊1位置範圍:

徒駭河以東,人民路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市中街道大紙坊村

用途:住宅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徵收土地用於大紙坊片區回遷安置項目。該項目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徵收情形。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擬於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8日由禹城市自然資源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被徵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本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告。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禹城市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禹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繫人:張印; 聯繫電話:7366660。

禹城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禹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徵收啟動公告(禹徵啟公告〔2020〕3號)

為保障禹城市建設用地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禹城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徵地啟動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地塊1位置範圍:

創業街東首以東。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東城街道史張營村

用途:基礎設施建設

二、擬徵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徵收土地用於汙水處理廠建設。該項目為禹城市城市重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徵收情形。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擬於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8日由禹城市自然資源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被徵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本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告。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禹城市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禹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繫人:張印; 聯繫電話:7366660。

禹城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禹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徵收啟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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