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銷售的超低價“名酒” ,你敢喝嗎?

來源 | 虹口檢察

為謀取非法利益,一公司股東合謀低價購入假冒的“茅臺”“五糧液”“劍南春”等白酒,再加價出售牟利。虹口區檢察院以

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對該案的涉案公司及8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


2015年初,犯罪嫌疑人陶某某與朱某某、沙某一起註冊成立了一家商貿公司,從事進口紅酒的銷售業務。在三人看來,公司的正規紅酒生意並不是很好。為了謀取非法利益,三人萌生了倒賣假酒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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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起,陶某某與朱某某、沙某合夥低價購入假冒的“茅臺”“五糧液”“劍南春”等白酒,隨後安排公司的5名業務員以每瓶300元至1800元的價格向外出售。截至案發,公司賣掉的假冒白酒超1400瓶,銷售金額100餘萬元,警方還從公司倉庫查封了近140瓶等待出售的假冒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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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該公司銷售的假茅臺為例,正常茅臺的官方指導價為每瓶1499元,而假茅臺的進貨價為每瓶250元,該公司加價後以1000元左右的價格出售,其中的暴利空間巨大。公司一名業務員在審訊中交代,公司內部彼此心照不宣,都知道自己在賣假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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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陶某某還為業務員準備了一套應付客戶投訴的話術,“我們是專供出口的酒,屬於線上銷售的產品,和實體店內線下銷售的酒品口感肯定是不一樣的,包裝也有區別。”


虹口區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陶某某、朱某某、沙某作為商貿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5名業務員作為公司的直接責任人員,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巨大,其行為均已觸犯《刑法》第三十條、第二百一十四條、第二百二十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分別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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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知識產權,我們在行動


依託專業化團隊,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

虹口區檢察院設立知識產權專業化檢察官辦案組,通過依辦案,精確查明案件事實,準確定罪量刑,嚴厲打擊侵犯品牌知識產權行為,切實保障企業合法權益。


服務優化營商環境,構建檢企互通機制

虹口區檢察院通過在轄區重要科創、創業園區設立檢察官辦公室和聯絡點,為區內企業提供法制宣傳、法律諮詢服務等優質檢察服務,將司法保護延伸至企業生存發展最前沿。


推動權利人實質性參與訴訟,及時彌補企業損失

堅持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與幫助企業挽損並重。在案件審查逮捕、審查起訴階段及時向品牌權利人告知訴訟權利義務,還邀請權利人實質性參與相關刑事訴訟,探索被告人合理賠償的新機制,在被告人認罪的基礎上,促進雙方協商和解,及時彌補品牌企業損失,停止侵權行為。


運用檢察建議,精準引導品牌管理維護

立足辦案,挖掘被侵權企業在品牌保護、運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制發檢察建議,緊扣品牌管理維護的核心主旨。建議企業加強內部知識產權培訓,提高維護寶貴品牌無形資產意識,根據個案不同情況,在企業機制源頭上查找問題,提出更有針對性的具體意見。


檢察官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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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假冒商標的商品不僅損害消費者利益,傷害消費者感情,更是嚴重侵害企業知識產權,是對品牌信譽度的損耗。侵害知識產權犯罪一直是司法機關嚴厲打擊的對象。


但打擊犯罪的同時檢察官也提醒大家,無論是消費者還是企業商家,都必須提升法律意識,學會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對消費者來說,不盲目相信“低價”,購買商品時注意識別,發現商品為假冒應聯繫正規商家或撥打消費者熱線投訴。


商品生產廠家更要注重保護自身知識產權,通過更新包裝,加強防偽標識等多種措施預防侵權案件發生,一旦發現有偽冒註冊商標事件發生,要立即報案尋求司法機關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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