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7歲女孩的“居委會”監護人和她的志願者“親媽媽”

一個7歲女孩的“居委會”監護人和她的志願者“親媽媽”

生父不詳,生母常年吸毒——這是上海市黃浦區小女孩丫丫(化名)的不幸身世。

2013年5月,丫丫出生後,經常被生母阿螢(化名)獨自反鎖在房間內,如果不是居委會志願者們盯梢一樣開展救助,這個可憐的女嬰可能早就餓死了!

在救助丫丫的過程中,居委會尤其是志願者蔡媽盡其所能,給了她一個公主般的童年。

在即將迎來7週歲生日的前夕,丫丫迎來了一個特殊的監護人——“居委會”。

7年的時間,丫丫和這個特殊的監護人都經歷了什麼?丫丫的幸運,能否被複制?

“我是你肚子裡出來的”

三室一廳,一百多平方米,在蔡媽和老陳為丫丫精心打造的這片家的小天地裡,丫丫、老陳、蔡媽,就像是最普通的一家三口。

疫情期間,7歲的丫丫佔據了家裡最大的客廳上網課,全家人跟著調整至了“陪讀”模式。蔡媽和丫丫的關係,受作業影響嚴重。

每個清晨,剛睡醒的丫丫都要摟著蔡媽膩歪一番,這是一天中母女感情的巔峰。儘管屢次檢討自己把孩子慣壞了,蔡媽仍心甘情願地幫著已經讀一年級的丫丫穿衣服。

每到晚上,在寫作業的幾個小時裡,母女關係會降至一天中的冰點。性格開朗的蔡媽,常會被不聽話的丫丫,氣得拍桌子。

“看這個卷子,我媽媽撕的。”丫丫從一摞卷子中挑出一張破破爛爛的。

“那我為什麼撕你卷子呀?”蔡媽問丫丫。

“因為你發瘋了唄。”丫丫笑著說。

老陳不負責輔導功課,母女倆因為作業輔導問題鬧得雞飛狗跳的時候,他就在一旁偷笑。

老陳對丫丫的愛,體現在飯菜上。白天,丫丫上網課,老陳就守在旁邊輕手輕腳地燒飯。丫丫一下課,桌子上的飯菜就已經擺好了。

鰻鯗要擺在丫丫最近的位置,蠶豆要擺最遠。丫丫喜歡吃鰻鯗,但豆製品一口都不吃,因為我們家是寧波人。”

老陳毫不掩飾對女兒的寵愛。

被丫丫“佔領”的,遠不止是家中的客廳。在這個不算小的房間裡,丫丫的玩具、運動設備、學習用具堆滿了各個角落。照片、獎狀、獎盃被擺在了家裡最顯眼的位置:玄關的櫃子裡、茶几的玻璃下、電視櫃上、入戶的大門上。所有串門的人都會最先看到丫丫的大作——一副筆跡稚嫩的對聯。

所有擺設中,丫丫最喜歡的是兩張照片。這兩張被並排壓在茶几玻璃下的照片,分別屬於幼年時期的丫丫和蔡媽。照片中,她們處於相同的年齡、梳著相同的髮型、咧著嘴笑得模樣看起來像是一個人。

丫丫很喜歡讓人猜測,哪張照片是她自己,哪張是媽媽。

我曾經是一個天使,我在雲彩上飛呀飛,飛呀飛,到處選媽媽。我選中了你,就投胎到你肚子裡啦。”

吃完飯,在不寫作業的空檔裡,丫丫喜歡摟著蔡媽膩歪。最近,丫丫不知從哪學來了一個“理論”,常常唸叨給蔡媽聽。

“那我還要謝謝你咯。”蔡媽回她。

丫丫嘿嘿笑,機靈中帶著一點小得意。

可能是因為漸漸懂事,上小學後,丫丫常把“親媽”兩個字掛在嘴上。

蔡媽隨口開玩笑,說自己是丫丫肚子裡的蛔蟲,丫丫馬上強調:

說反了,應該我是你肚子裡的蛔蟲,我是你肚子了出來的,不是你從我肚子裡出來的。”

外婆批評丫丫,蔡媽勸丫丫聽話,丫丫頂嘴:“你才是我親媽,她不是。”

丫丫的話,有時會讓蔡媽心裡“咯噔”一下。有一次,她板著臉向丫丫強調:“不管是不是親媽,養你的人一樣重要。”

丫丫似懂非懂,這句話說完也就不了了之,但蔡媽的心裡五味雜陳。她知道,或許過不了多久,丫丫就會將那個尖銳的問題拋給她。

沒人管的孩子

丫丫並不是蔡媽和老陳的孩子。這是一個蔡媽藏不住的“秘密”。

由於丫丫特殊的成長經歷,除了蔡媽特意為丫丫打造的一片淨土,丫丫的身份是公開透明的——蔡媽的同事、好朋友的母親、學校的老師,幾乎所有出現在丫丫生活中的成年人,都知道她的身世。

均樂社區的老鄰居們,提起幼年的丫丫,至今仍要感嘆。

2013年,丫丫被母親阿螢(化名)帶到人間。沒人知道丫丫的父親是誰,丫丫出生前,阿螢曾長期“失蹤”,丫丫出生後沒多久,阿螢再次時不時地消失。

嬰兒時期的丫丫,主要靠阿螢的爸爸——鰥居的詹父(化名),即丫丫的外公撫養。

詹父不擅長帶孩子,丫丫的吃喝拉撒,都被安置在一張大床上。

為了省事,年邁的詹父會將奶瓶墊在衣服上,擺在丫丫旁邊,餓了的時候,丫丫就歪著頭自己喝。

一年後,丫丫迎來了同樣生父不明的弟弟,丫的食物從奶粉變成了饅頭。

一个7岁女孩的“居委会”监护人和她的志愿者“亲妈妈”

丫丫和弟弟的吃喝拉撒都被安置在這樣一張大床上

饅頭同樣被隨便扔在大床上,丫丫自己抓著吃。在這張床上,丫丫就這樣靠著自己喝奶粉、自己抓著饅頭吃,長到了18個月大,不會說話,不會走路。

詹父心臟不好,夜裡難以起夜。丫丫和弟弟的紙尿褲,經常得不到及時的更換。穢物從紙尿褲中溢出,汙染床褥,時間久了,床墊開始發黴發臭。

丫丫和弟弟的身上,經常沾著屎尿,屁股上斑斑點點。

2014年,詹父因患尿毒症逐漸喪失了看管能力,丫丫和弟弟,成了沒人管的孩子。

阿螢常年吸毒,行蹤不定。詹父住院,阿螢就常把兩個孩子獨自反鎖在房間,一消失就是幾天,全然不顧兩個孩子的死活。

無奈之下,身患尿毒症的詹父,只能打電話四處求助。

接到詹父求助,破門而入的民警等人發現,被獨自留在房間中的幼兒發燒、尿布長期未更換、渾身散發著臭味……

根據相關規定,公安機關在出警過程中,發現未成年處於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應將其帶離實施監護侵害行為的監護人,就近護送至其他監護人、親屬、村(居)民委員會或者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接收的單位和人員應對未成年人予以臨時緊急庇護和短期生活照料,保護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後續兩年裡,困境中的丫丫,被反覆抱到了居委會不知多少次。

時間長了,大樓裡的鄰居們自發形成了習慣,他們盯梢一樣觀察起了阿螢的行蹤。一發現阿螢離開家,就馬上通知居委會把孩子抱走。

如果發現阿螢回來,再通知居委會把孩子抱回來。

“總不能看著孩子餓死”

在丫丫的成長過程中,居委會成了她遮風擋雨的最後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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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老城廂的均樂居委會

我們是被阿螢一點點鍛煉出來的。”

均樂居委會書記顧怡說,面對無人看管的丫丫,居委會被迫衍生出了照顧嬰兒的能力。

我們不管,孩子可能會被餓死。”

居委書記顧怡說,詹父重病後,在至少一半的時間,阿螢仍處於半失蹤狀態,對自己的孩子在哪裡、由誰看管,不聞不問。

以丫丫弟弟出生後的半年為例:2014年7月下旬,弟弟出生不到1個月,阿螢消失;3日後,阿螢回家;不到10天,阿螢再次消失。在詹父的求助下,孩子被志願者抱回家中。

9月上旬,阿螢回家,但僅願意接回丫丫,拒絕接回弟弟。10月中旬,因阿螢常常將丫丫獨自留在家中,居委無奈,只能安排志願者將丫丫接走照顧。5天后,阿螢被發現已回家,志願者將兩個孩子送還。

11月中旬,登門照顧孩子的志願者發現,兩個孩子的屁股紅腫、發燒。兩個孩子再次被志願者接回家中。

3個月後,志願者將兩個孩子送還阿螢。不到5天,為孩子送粥的志願者發現,兩個孩子被單獨留在家中,放聲大哭……

一个7岁女孩的“居委会”监护人和她的志愿者“亲妈妈”

丫丫當時用的奶瓶已經發黴

居委會也曾嘗試通過和阿螢溝通,解決問題。

我們帶著禮物上過門,幫她打掃衛生,承諾會協助她辦理低保,苦口婆心地勸過她,讓她給孩子上戶口,也正式發過函要求她履行監護權,民警還找過她談話,都沒用的,她隨口答應過了,過幾天又不見了。”

顧怡說。

顧怡總結:“你和她沒法溝通。”

2015年,被阿螢折騰一年多的均樂居委會,不再對其抱有幻想。他們開始想:生母不管,外祖父照顧不了,孩子能不能找其他人管?

然而,“結論還是沒辦法”。

“我們想過為兩個孩子找到父親,但是阿螢不肯說。”顧怡回憶,

我們也想過將孩子交給福利院,但是阿螢才是丫丫和弟弟監護人。除非她主動放棄監護權,否則我們不可能越過她將孩子送到福利院。”

“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我們自己照顧。”顧怡說。

越陷越深的志願者

位於老城廂的均樂居委會,辦公條件有限,十幾張辦公桌將兩間不大的辦公室塞得滿滿當當。居委會大門常開、人來人往,明顯缺乏照顧嬰兒的條件。

由志願者接回家中照料,成了照顧丫丫和弟弟的最主要方式。

所謂的志願者,其實大多就是均樂居委會的成員。但是,居委會有條件長期照顧孩子的家庭並不多,居委幹部蔡媽成了那個固定將丫丫接回去照顧的人。

六年的相伴,讓蔡媽和老陳,在照顧丫丫的事情上越陷越深。

你問我一開始想過要長期照顧這個孩子嗎?絕對沒有。”

蔡媽說。

最初,蔡媽只是在詹父求助的時候,臨時將丫丫抱回家幾天。

沒過多久,因求助而來的臨時照顧,變成了蔡媽主動上門,隔天一次便要去查看一次孩子的狀況。

“沒辦法,你知道孩子送回去後會是什麼情況?”蔡媽說,那段時間,每當將丫丫送回去,她就心神不寧。

蔡媽的擔心並非沒有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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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丫和弟弟的吃喝拉撒幾乎都在這張床上

一次,居委幹部僅一個週末未上門,當時還未被生父(弟弟後來輾轉找到生父,但丫丫始終沒能找到)接走的弟弟,就出現了下體紅腫、化膿的情況。因為整個週末,沒人給他更換紙尿褲。

“我們連忙抱著孩子去醫院看。醫生非常生氣,指責我們怎麼能把孩子照顧成這個樣子。我們能說什麼呢?”居委書記顧怡說。

在阿螢時隱時現的兩年裡,蔡媽接孩子的間隔變得越來越短,將丫丫抱回家中的時間越來越長。

2015年年底,詹父重病長期住院,弟弟找到了生父,阿螢被強制戒毒,沒有其他親人的丫丫,需要有人長期照顧。

為此,居委書記顧怡等人和蔡媽進行了一次鄭重的談話。

隨著時間的推移,感情肯定會一點點加深的,我們當時勸她考慮清楚,是不是還要繼續照顧下去,你不可能養到一半告訴孩子,我沒法養你了。”

顧怡說。

經過慎重考慮的蔡媽,決定繼續照顧丫丫。

直到那時,蔡媽才發現,在斷斷續續照顧丫丫的兩年後,她已經沒辦法放下這個孩子了。在一張拍攝於2015年的照片中,老陳和蔡媽抱著丫丫在東方明珠塔前合影,2歲的丫丫依偎在老陳和蔡媽的懷裡,甜蜜而幸福。

不平衡的關係

2017年,詹父去世。同年,阿螢結束強制戒毒,迴歸社區,她明確表示,暫時無法照顧孩子。

不到1年後,阿螢再次不知所蹤。在此期間,丫丫始終被寄放在蔡媽處,阿螢從未探望。

2019年,丫丫進入小學,常常需要監護人出面、簽字。為了方便丫丫讀書,均樂居委會向法院正式提出申請,撤銷阿螢的監護權。

該申請得到了法院的支持,阿螢的監護權被撤銷,均樂居委會被指定為丫丫的監護人。

顧怡說,儘管丫丫的監護權屬於均樂居委會,但承擔孩子主要照料工作的人依然是蔡媽。

如果沒有蔡媽接手,居委會雖然會想辦法保證這個孩子的生存權、受教育權等公民應有的權利。但是,丫丫肯定無法像現在一樣,過著小公主一樣的生活。”

居委書記顧怡說。

如今的丫丫,同齡孩子有的東西,她幾乎都有。她有自己的手機、平板電腦、兒童手錶、自行車、輪滑鞋……她甚至有自己的“小金庫”,這是丫丫用壓歲錢攢的,被她藏在了只有她知道的角落。

她的課餘生活非常精彩。蔡媽為她報了芭蕾舞課、國畫課、花樣輪滑課、國學課。為了帶她見世面,蔡媽和老陳還帶著她四處旅行,自駕車去常熟恐龍園、坐郵輪去日本、搭飛機去清邁。

蔡媽說,僅是上學前的興趣班,她已為丫丫花費了近10萬元。

可以說,一個普通小孩能享受到的一切,丫丫都享受到了。”

上海市律師協會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計時俊說。他在撤銷阿螢監護人資格案件中,擔任均樂居委會的訴訟代理人。

在計時俊看來,蔡媽在照顧丫丫一事上,付出和回報完全不成正比。可以說,丫丫的幸福生活,建立在蔡媽和老陳的犧牲之上。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順位監護人, 父母去世或因故喪失監護能力,可由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在內的特定親屬擔任監護人。除了特定親屬外,還可按照親生父母意願,在徵得相關部門同意的情況下,指定其他人做監護人。除了這些人外,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也可以代為履行監護職責。

計時俊直言,蔡媽和老陳,不符合以上任何有一個條件。儘管孩子被委託給了蔡媽,但丫丫和蔡媽一家,從法律上講,沒有任何關係。

他們享受不到任何權利。相反,由於這個孩子實際上由他們看護,他們需要承擔很多責任。比如說,如果孩子出了事情,闖了禍,他們都可能需要負擔相應的責任。”

計時俊說。

因為這種不平衡的關係,在代理撤銷監護權案件的過程中,計時俊特意找蔡媽進行了一次談話,並形成了律師談話筆錄。

計時俊充分向蔡媽一家解釋了他們的處境,對於這個現狀,蔡媽和老陳均表示接受。

現在怎麼可能再把孩子送走呢?小孩子會崩潰掉的。”

蔡媽說。

“不能只依靠‘愛’解決問題”

丫丫出生至今,均樂居委會的成員,已經更迭了大半。作為碩果僅存的幾個經歷了全過程的居委幹部,夜深人靜時,顧怡和蔡媽也會反思,在丫丫的事情上,如果重來一次,他們能否做得更好?

“也有人覺得,在丫丫的事情上,居委管得太寬了。”居委書記顧怡說,

但你說有沒有第二條路?沒有。這種事,所有人都是第一次經歷,路都是慢慢磨出來的。”

“其實,我也想知道,那個時候,如果我們沒有管,這個孩子怎麼辦?”蔡媽說。

在將丫丫被長期抱回家前,作為居委會工作人員,蔡媽曾多次為丫丫的安置問題而奔波,但基本都無果而終。

計時俊指出,矛盾在於,按照相關法規,面對無人看管等陷入困境的兒童,居民委員會的確承擔著為孩子進行妥善安置的義務。

但是,作為一個非專業兒童看護組織,大多居委會並不具備安置兒童的能力。

我們說,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可以代行監護職責。但是,這些組織該如何履行監護職責?在目前的法律條規中,我們沒有給出進一步的解決方案。我們只給出了一個基本原則,叫做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這是一個非常抽象的概念。”

計時俊說。

一个7岁女孩的“居委会”监护人和她的志愿者“亲妈妈”

配圖,圖文無關

丫丫的幸運在於,她在很小的時候就遇到了蔡媽。在監護人親生母親時隱時現、志願工作缺乏背書的情況下,蔡媽和老陳仍願意照顧丫丫,給了丫丫一個完整的童年。

但是,並不是每個孩子,都能遇到接納他們的蔡媽和老陳。

我就遇到了一個孩子。她也像丫丫一樣,生父不詳,親生母親吸毒,拒絕履行撫養義務。孩子被遺棄在兒童看護能力有限的機構中。由於沒有正常的成長環境,這個孩子的很多基本能力都存在缺失。”

上海市律師協會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專業委員會委員、上海中夏律師事務所律師謝穎說。

謝穎告訴記者,在實踐中,從判定一個孩子的親生父母不具備監護資格,到為孩子找到合適的監護人,往往需要幾個月甚至更久的時間。對於一個成長期的孩子來說,這段空白時間,影響巨大。

“一個孩子,他最需要被人照顧的時候,可能就是這段時間。”計時俊說,

我們說丫丫很幸運,是因為她遇到了蔡媽。但我們不能保證,每個有類似遭遇的孩子都能遇到她的‘蔡媽’。蔡媽也好,均樂居委會的其他志願者也好,他們照顧丫丫,都是無償的,甚至需要承擔一定風險的。他們能得到的唯一的回報就是愛。但我們不能只依靠‘愛’解決問題,我們要依靠機制。我們要從法律上去保護‘蔡媽’、鼓勵‘蔡媽’,這樣才會讓更多孩子,像丫丫一樣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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