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老邊區:印發容錯免責辦法 激勵幹部幹事創業

近日,營口市老邊區紀委監委印發《關於激勵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旗幟鮮明地為敢闖敢幹、敢於擔當的幹部撐腰鼓勁,使黨員幹部能卸下“思想包袱”,輕裝上陣。

  樹好“風向標”,把握容錯糾錯的原則。《辦法》所指容錯免責,是對幹部在幹事創業、改革創新中出現的工作失誤或非主觀故意,黨紀國法沒有明文禁止,符合容錯免責條件和情形,在問責追責、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時,可以從輕、減輕或免於處理。容錯免責堅持尊重實幹、鼓勵創新,激勵擔當、寬容失誤,依法依規、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堅守底線,區別對待、嚴格甄別的原則,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實行“一事一議”,具體問題具體處理。

  劃好“安全區”,劃定容錯免責的界限。《辦法》明確提出可予以容錯的必備條件,包括“法律、法規、紀律沒有明令禁止;符合中央大政方針和省市區工作部署精神;嚴格執行集體研究討論和民主決策程序;沒有為自己、他人或單位謀取私利,沒有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等違法違紀行為;有利於改革創新和發展大局,經上級行業主管部門認定沒有造成安全生產、環境汙染、食品安全、群體性事件等重大責任事故和惡劣影響;積極主動採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挽回損失或消除影響”等6項,明確了可以容錯的具體情形。同時,劃定了不予容錯免責的底線紅線。

  把好“認定關”,嚴格容錯免責的程序。《辦法》規定,全區各級黨組織應擔負起容錯免責主體責任,要嚴格按照“提出申請、調查核實、認定反饋”流程,開展容錯免責申報程序,積極主動提供真實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瞞報不報。要查清失誤錯誤的性質、程度及原因,區分個人責任和集體責任、崗位職責和所起作用,對是否可以容錯、容到什麼程度進行調查核實,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區別對待、精準容錯,既讓容錯結果服眾,又讓犯錯幹部服氣。

  用好“定心丸”,注重容錯結果的運用。為使《辦法》充分發揮應有作用,要合理運用好容錯結果,對單位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不受影響;對符合容錯免責情形的幹部,在提拔任用、職級職稱晉升、考試錄用及工資、績效、獎金不受影響;在幹部年度考核、評先評優、表彰獎勵不受影響;幹部的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後備幹部資格不受影響;認定為從輕、減輕處理的,影響期結束後相關權利不受影響。同時,及時為受到不實反映和誤解的幹部澄清和正名,堅決查處惡意誣告陷害行為,剎住歪風、弘揚正氣,為廣大幹部敢闖敢幹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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