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創新舉措 強化對縣區巡察工作指導督導


麗江:創新舉措 強化對縣區巡察工作指導督導

麗江市、縣(區)巡察機構自2016年開展巡察工作,積極構建市縣兩級巡察工作“一盤棋”格局,加強對縣(區)巡察工作的統籌指導督導,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截至目前,市縣兩級同步推進完成10輪巡察,發現問題5721個,問題線索770個,轉立案137件,黨紀政務處分142人,充分發揮了政治巡察“顯微鏡”“探照燈”作用。

對標看齊,推動政治監督一貫到底。第一時間將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重要論述和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巡視巡察工作新部署通過內網發到各縣(區),並要求及時通過中心組理論學習等方式組織學習,堅決對標看齊,推動政治監督一貫到底。召開全市巡察工作會議,每輪市委巡察動員部署會都套開巡察辦主任座談會,推動各縣區黨委和巡察機構在思想認識上緊跟中央、省委、市委。在監督重點上按照“三個聚焦”要求,聚焦職能職責、上級決策部署等情況,突出政治監督功能,切實把“兩個維護”落到實處。如,為如期實現脫貧摘帽,阻力決戰脫貧攻堅,採取提級巡察方式對22個脫貧攻堅鄉鎮開展脫貧攻堅專項巡察,並督促指導縣區開展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市縣在常規巡察部門時將脫貧攻堅作為監督檢查重點,有力保障了全市脫貧攻堅工作紮實開展;針對麗江古城5A級景區被文化和旅遊部嚴重警告,運用“巡察+旅遊”方式,對8個涉旅部門開展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和轉型升級巡察,有效促進全市旅遊整治順利完成。

高位推動,層層推進主體責任落實。市委科學謀劃、統籌安排全市巡察工作,市委常委、市委書記先後主持召開16次市委常委會議、10次市委書記專題會議,11次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彙報,研究部署市、縣(區)黨委巡察工作,4縣1(區)全部調整由縣(區)黨委書記擔任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嚴格落實“三個彙報”機制,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報備制度,提高材料報備的規範性。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深入一線調研巡視整改及巡察工作,通過與基層幹部群眾座談交流,聽彙報、看現場、問情況,瞭解縣(區)巡察工作開展進度,進一步明確責任、傳導壓力,推進縣區、村(社區)巡察全覆蓋。組成督查組,對巡視巡察整改、巡察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就發現的問題下發整改通知,提出了整改要求,督促抓好整改落實。加大通報曝光力度,先後對2個縣區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進行約談,對5個單位18人進行嚴肅問責。並將巡視巡察整改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和綜合考核重要內容,倒逼主體責任落實。

全方位指導,推進巡察工作規範化。針對各縣(區)普遍對村(社區)黨組織巡察工作缺乏相關經驗的問題,召開全市對村(社區)黨組織巡察工作現場推進會,市委巡察辦印發了《關於對村社區巡察工作指導意見》《巡察村級黨組織“三個聚焦”細化清單》,就村(社區)黨組織巡察的相關要求和流程標準提出了指導性意見。印發《市委巡察辦領導分片區聯繫指導縣(區)巡察工作實施方案》,堅持每年至少2次到分片聯繫縣區指導工作,加強巡察工作專項檢查、日常監督檢查的基礎上,2020年第十一輪巡察期間,深入縣區巡察組對開展村級巡察進行現場指導督導。建立巡察工作月報告制度。從2020年1月起縣(區)巡察辦每月28日前向市委巡察辦報送工作數據和有關工作情況,動態跟蹤巡察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提高指導督導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推動各縣(區)巡察工作規範化開展。

雙向借力,構建上下聯動巡察格局。2020年,開展全市審計系統市縣(區)“上下聯動”巡察。在市委對鄉鎮開展脫貧攻堅提級巡察時,抽調縣區人員交叉協助開展巡察,兩級加強聯動,雙向借力,既發揮縣級貼近一線的優勢,又解決熟人社會監督難的問題,提高巡察工作成效。

夯實基礎,提高巡察隊伍素質。健全機構隊伍,全市5個區縣黨委巡察辦均納入黨委機構限額,巡察機構編制統一歸口同級紀委監委。強化培訓,通過舉辦全市巡察干部培訓班,堅持每輪巡察前開展業務培訓,共培訓12期,1900人次;通過“以幹代訓”方式,積極推薦市縣巡察干部19名參加省委巡視組工作,抽調縣區巡察干部117名參加市委巡察,抽調2名縣區巡察辦主任到市委巡察組擔任巡察組副組長,通過在幹中學,學中幹,不斷提升全市巡察干部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麗江市委巡察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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