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一名女大学生被同村男人杀害,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不应该成为免死金牌!十几年前就曾经杀过人,但

湖南岳阳一名女大学生被同村男人杀害,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不应该成为免死金牌!十几年前就曾经杀过人,但因为是未成年以及有精神病,所以他免于承受法律制裁。结果就是十多年之后,魔鬼再次向他人伸出魔掌,将一个才21岁的,如花的女大学生残忍杀害!这是人性的扭曲还是法律的漏洞?这几年,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杀人的新闻时不时就会出来一两个,而因为法律对这些人群的保护,杀人后不仅不用偿命,甚至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上的制裁。这样的法律,真的是对的吗?有意义的吗?到底是在保护魔鬼,还是保护具有合法权益的普通公民?今天饶了一个魔鬼,明天就不知道谁会死在魔鬼手下,难道就只能这般纵容吗?如果法律实在不能惩罚凶手,那么受害者只能自己弹出武器,与魔鬼拼命了。#我要上头条# #未成年人刑责年龄该降低吗# #精神病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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