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6月底前購買新建商品房,免購房契稅

4月20日,湖北荊州市發佈《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北省促進經濟社會加快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將實行購房契稅優惠,自文件印發之日至2020年6月30日前在荊州市購買新建商品房,繳納購房契稅後,由財政部門全額獎勵返還。參加疫情防控的一線醫護人員在荊州市購房,購房契稅優惠期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

此外,《通知》還明確將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具體舉措為:

一、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對於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項目,主體工程進度達到總層數的四分之一,開發企業即可申請辦理公積金項目准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從45萬元提高至50萬元。

二、公積金貸款逾期不收取罰息。疫情防控期間,2020年6月30日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收取罰息。

三、緩期繳存公積金。因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2020年6月30日以前的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申請貸款。

而對於信貸優惠,《通知》指出,對於企業貸款,將延期還款付息。《通知》稱,受疫情影響到期的貸款、融資款不能如期償付的,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2020年1月25日以來到期的貸款,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款付息安排,最長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罰息。2020年6月30日後,銀企雙方可自主協商、合理確定後續的還本付息計劃。

針對個人貸款,《通知》指出,將加快個貸放款速度。因購買房產、車位已經提交審批的個貸,銀行要加快放款速度,保障個人住房貸款有序投放。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商品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20%;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於30%。

荆州:6月底前购买新建商品房,免购房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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