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難了!爆雷不止重倉垃圾股,還得選準代銷機構!資金鍊斷裂後,一批公募“閃離”

基金公司“爆雷”的不僅僅是重倉的股票,選擇合作的基金代銷機構,如同在A股選股一樣,也潛藏著“地雷”風險。

因關聯公司的私募產品出現違約問題,4月16日,大連證監局發佈對泰誠財富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揭開了3月下旬以來一批公募基金公司與代銷機構“提前鬧分手”的原因。

令人唏噓的是,基金公司在3月份發佈終止合作的公告,看似先知先覺,其實為後知後覺——早在今年1月初,泰誠財富法人代表李春光就現身大連廣播電視臺《城市直通車》欄目,承認了產品兌付違約問題,並直言彼時該公司賬戶餘額僅剩2億元,無法補上十幾億的資金缺口。

這也意味著,隨著獨立基金銷售機構數量越來越多,不少基金銷售機構股權關係複雜,涉及業務和產品多元化,給公募基金公司選擇代銷合作機構增添了若干風險。

基金公司“先知先覺”終止合作

4月16日,泰信基金公司發佈公告,為維護基金持有人利益,泰信基金公司自 2020 年 4 月 16 日起暫停泰誠財富基金銷售(大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誠財富”)辦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認購、申購、 定期定額投資、贖回、轉換及轉託管等業務。

太难了!爆雷不止重仓垃圾股,还得选准代销机构!资金链断裂后,一批公募“闪离”

這是自3月21日以來,又一家基金公司宣佈暫停與泰誠財富的合作關係。公開資料顯示,泰誠財富成立於2012年,為證監會核准的獨立基金銷售機構。自3月21日以來,已有交銀施羅德基金、泰達宏利基金、東海基金、英大基金、德邦基金、浙商基金、天弘基金等公司發佈公告,宣佈暫停或終止與泰誠財富的基金代銷合作關係。

券商中國記者從基金公司內部得到的一份文件顯示,監管部門正在加大整治基金銷售機構、基金公司的違規現象,重點規範基金銷售機構在宣傳推銷基金公司產品時的金融營銷行為。

其中一份文件要求,基金銷售機構應當切實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義務,恪守真實準確的基本要求,審慎選擇宣傳用語,嚴格履行客戶風險偏好及承受能力識別、產品風險特徵匹配等適當性義務,不得在產品營銷中隱瞞產品特有風險等重要信息、不得進行誤導性宣傳。基金產品的募集上限、比例配售等安排,可以在宣傳推介材料中作為風險提示事項予以列示說明,但不得以不同字體、加大字號等方式進行強調,不得作為銷售主題進行營銷宣傳。

“現在基金公司對可能出現‘地雷’的基金銷售機構合作方也是很謹慎。”深圳一家基金公司人士稱,當前基金公司的宣傳推介資料都精細打磨很多次,以符合監管部門的要求。另外,基金公司也不敢和有問題的基金銷售機構合作。

對一批公募基金公司提前預警的現象,有業內人士稱,因基金公司內部監控到泰誠財富出現負面輿情,引起了公募基金公司風控部門的警覺,一批公募基金公司遂取消與泰誠財富的公募產品代銷合作。

監管部門列舉泰誠財富四大違規

有市場人士認為,在監管部門密集發文規範公募基金產品營銷的背景下,上述基金公司終止與這些基金銷售機構的合作,或擔心被基金銷售機構的不當行為拖下水。

那麼,泰誠財富基金銷售 (大連)有限公司究竟是因為什麼問題得罪了這麼多的基金公司呢?

4月16日,證監會大連監管局發佈了一份《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將一批公募基金公司集體與其鬧分手的原因說了個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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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份《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中,大連證監局列舉了泰誠財富存在的四項違規行為。

一、公司目前不能有效執行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

公司雖已制定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但目前公司各崗位均存在人員空缺、離崗現象,不能有效執行各項內部控制制度。該情況不符合《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十二條規定。

二、公司已發生可能影響機構正常運作的重大變更事項

公司目前沒有符合條件的合規負責人在崗,影響機構正常運作。該情況不符合《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三、公司變更副總經理、監事、合規負責人,未在變更前向大連監管局備案變更方案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變更事項未在變更前向大連監管局備案。該情況不符合《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四、公司有關宣傳與實際不符

公司通過網站、員工個人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將大連監管局2019年11月對公司開展的調研工作,宣傳為大連監管局支持公司的經營活動,與實際不符。該行為不符合《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大連監管局決定對泰誠財富採取出具警示函並暫停新增客戶6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泰誠財富應加強內部控制與合規管理,按規定履行報告義務,充實合規崗位人員,消除不良影響。暫停新增客戶期滿後,泰誠財富應當及時向大連監管局書面報告整改情況,大連監管局整改驗收完成之前,泰誠財富不得新增客戶。

如對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和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基金公司是先知先覺還是後知後覺?

4月16日才由大連方面披露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為何其中有幾家基金公司在3月下旬就“提前”洞悉了一切?

券商中國記者發現,最早終止與泰誠財富合作關係的基金公司是交銀施羅德基金公司,該基金總部位於上海,在3月21日“率先”公告終止與泰誠財富的合作。

3月16日,證監會上海監管局發佈了《關於對泰誠大通(上海)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列舉的下問題包括:

一是所發行的“平陽富恆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產品未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辦理私募基金備案手續;

二是“泰誠大通朱雀14號私募投資基金”產品的投資者人數累計超過二百人;

三是向投資者承諾使用公司自有資金墊付投資本金及預期收益。

與泰誠財富從事公募業務不同,泰誠大通主要從事私募業務,泰誠大通於2014年在中基協備案,註冊地上海,為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法人代表程福剛,備案基金達125只。天眼查數據顯示,泰誠大通、泰誠財富的主要股東均包括林卓、李春光,這兩家公司為同一系統的關聯公司。

但基金公司的上述“先知先覺”實為後知後覺。早在今年年初,就有投資者發帖稱,2019年11月16日泰誠大通(上海)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出現不能兌付客戶本金及利息的情況,公司公告產品目前全線停止兌付。

投資人稱,由泰誠財富銷售,泰誠大通作為管理人的多隻私募基金或涉嫌違規挪用:其中,有兩隻私募基金以處置不良資產為名與上市公司吉艾科技合作,募資8億元,但審計查明吉艾科技僅收款7000萬元,剩餘7.3億元資金不翼而飛;以上海法拍房為投資標的募集1.5億元,但只簽署了意向性合同2000萬元,其餘1.3億元也不知去向。

太难了!爆雷不止重仓垃圾股,还得选准代销机构!资金链断裂后,一批公募“闪离”

更要命的是,早在今年1月13日,泰誠財富法人代表李春光就現身大連廣播電視臺《城市直通車》欄目,他在接受採訪時,承認相關違約產品所募資金並未投向約定的底層資產,並直言目前公司賬戶餘額僅剩2億元,無法補上十幾億的資金缺口。

上述信息顯示,終止與泰誠財富的合作,3月下旬發佈終止公告的一批公募基金公司,看似是先知先覺,但本質上也是後知後覺,甚至還有基金公司在大連電視臺相關節目播出後不久,宣佈增加泰誠財富為基金代銷機構。

也正因上述信息,公募基金公司選擇合作的基金代銷機構,如同在A股選股一樣,隱藏潛在的“地雷”風險。

本文源自券商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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