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城市歷史:合肥市


中國城市歷史:合肥市

合肥在新石器時代,就有人類在此活動。春秋戰國時期,先後屬楚、吳、越,後又屬楚 [30]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廢分封,立郡縣,合肥屬九江郡。

西漢高祖元年(前206年),項羽在九江郡地置九江王國。高祖四年(前203年),改九江王國為淮南王國。漢文帝六年(前174年),改淮南王國為淮南郡;十二年(前163年),復將淮南郡改為淮南王國。漢武帝元狩元年(前122年),改淮南王國為九江郡,轄合肥等縣,合肥縣名始見於此。漢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置十三州,合肥縣屬揚州九江郡。

東漢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改合肥縣為合肥侯國。漢獻帝建安五年(200年),廢合肥侯國,復改為合肥縣,揚州治合肥。

三國時,合肥縣屬魏國淮南郡,為揚州治。

西晉武帝太康元年(280年),改九江郡為淮南郡,合肥縣屬淮南郡。

東晉,南北分裂,合肥為雙方爭奪的重鎮,縣廢。南朝宋置南豫州, 於舊合肥縣地置汝陰縣。汝陰屬南豫州南汝陰郡,為郡治。梁武帝天監五年(506年)改屬汝陰郡。梁武帝普通七年(526年),以壽陽置豫州,汝陰為南豫州治。梁武帝太清元年(547年),置合州,汝陰屬合州汝陰郡,為州、郡治。北周宣帝大成元年(579年),合州為北周佔領。隋文帝開皇元年(581年),改汝陰縣為合肥縣,改合州為廬州,合肥屬廬州,為州治。大業初,改廬州為廬江郡,合肥屬廬江郡,為郡治。

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年),改廬江郡為廬州,治合肥。唐太宗貞觀元年(627年),置十道,合肥屬淮南道廬州。唐玄宗天寶元年(742年),改廬州為廬江郡,仍治合肥。唐肅宗乾元元年(758年),又改廬江郡為廬州。唐僖宗中和到唐昭宗天覆年間(883年-902年),楊行密先後為揚州刺史和吳王,轄合肥。

後梁到後唐(907年-936年),合肥縣屬吳國廬州,昭慶軍節度。後晉到後漢(936年-950年),合肥縣屬南唐廬州,保信軍節度。後周時(951年-960年),合肥縣屬後周廬州,保信軍節度。

北宋太宗淳化四年(993年),合肥縣屬淮南道廬州,為州治。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年),改道為路,合肥縣屬淮南路廬州,為州治。

宋神宗熙寧五年(1072年),淮南路分東西兩路,後並又分,合肥屬淮南西路廬州,為州治。宋朝廬州屬保信軍節度。南宋高宗紹興初,廬州寄治巢縣。紹興十年(1141年),合肥為金朝佔領,旋即收復。宋孝宗乾道五年(1169年),廬州仍治合肥。

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年),升廬州為廬州路,隸淮西江北道,合肥屬淮西道廬州路。至元二十八年(1290年),合肥縣屬河南江北行省廬州路。元泰定二年(1325年),合肥縣仍屬淮西道廬州路。元順帝至正十二年(1352年),合肥縣復屬河南江北行省廬州路。至正二十四年(1363年),朱元璋佔廬州,改路為府,置江淮中書行省於此,合肥縣屬江淮行省廬州府,不久改屬江浙行省廬州府,為府治。

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合肥改屬中書省直隸廬州府,為府治。洪武十三年(1379年),合肥改屬六部直隸廬州府,為府治。明成祖永樂十八年(1420年)置南京直隸,合肥屬南京直隸廬州府,為府治。

清朝順治二年(1645年),改南京直隸為江南省,合肥縣屬江南省廬州府,為府治。順治十八年(1660年),設江南左右布政使司,江南左布政使司轄廬州等府、州。清朝康熙六年(1664年),江南左布政使司改為安徽布政使司,安徽正式建省,合肥縣屬安徽省廬州府。清朝咸豐三年到十一年(1853年-1861年),安徽巡撫治於合肥縣。

民國元年(1912年),廬州府廢,合肥縣直屬安徽省。民國三年(191 4年),全省分為三道,合肥縣屬安慶道。

民國十七年(1928年),廢道,合肥縣直屬安徽省。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置行政督察區,合肥縣屬安徽省第三行政督察區。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5月,日軍侵佔合肥縣,國民政府將縣政府撤至大潛山北麓鴿子籠圩子(今合肥肥西縣銘傳鄉)。

民國二十九年(1942年),合肥縣改屬安徽省第二行政督察區。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8月復治合肥城。

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將安徽省省會遷至合肥縣,合肥成為安徽省的省會。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12月,析、取合肥縣西鄉、南鄉建立的肥西縣;次年1949年2月1日再次析合肥縣東鄉、北鄉為肥東縣。

1949年1月21日,合肥縣和平解放,同年2月,合肥設市。

1952年,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在合肥市成立。

1965年由壽縣、定遠、肥東、肥西四縣的邊緣結合部劃並而成長豐縣,該縣也成為合肥市第一個市轄縣。

2011年8月,地級巢湖市拆分,廬江縣與縣級巢湖市劃歸合肥市管轄。

2018年9月,在第十五屆海峽兩岸信息產業和技術標準論壇期間,合肥市被授牌成為“海峽兩岸集成電路產業合作試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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