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检察院:加强学习教育 筑牢廉洁之“基”

饶阳县检察院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注重学习教育,切实做到四个“加强”,不断从思想上增强检察人员宗旨观念、廉洁意识,切实提升反腐倡廉能力。

加强信念教育。不断深化和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开展“我的分享”活动,号召检察人员多读书、读好书,树立正确理想信念。组织检察人员“走出去”,到革命圣地、劳模故里等地方参观学习,接受红色洗礼,感受劳模风采,增强为民意识。坚持“请进来”,通过聘请党校教师、典型模范人物授课,树立检察人员正确价值取向。

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召开党组会、全体检察人员大会等方式,充分利用身边违纪违法典型事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案件特点、分析产生原因,提出纪律要求,使全体检察人员常怀敬畏之心,不做违纪之事,做到警钟长鸣。积极组织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警示教育,要求检察人员从自身及本职工作出发,认真反思,经常“照照镜子,拍拍身子”,做到一身正气,廉洁从检。

加强廉洁教育。注重运用检察内网、微信工作群等,及时将与廉政建设相关的制度、规定进行传达学习。平时工作中,特别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组织会议或微信提醒等方式,将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检察人员。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一楼大厅设置报刊图书架,及时更换更新廉政建设方面报纸杂志,以便随时翻阅,了解廉政建设最新动态。放置工作作风展牌,让检察人员一进机关便感受到廉政气息,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

河青新闻网编辑肖延昭丨平台主编张永忠丨监制耿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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