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突破口 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有新作为

找准突破口 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有新作为

德惠市院积极落实高检院《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及长春市院行政检察工作推进会要求,主动拓展监督思路,找准监督突破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日前办理了2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分别向德惠市林业局和德惠市人民法院发出了检察建议。

找准突破口 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有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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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院通过检索人民法院裁判网获取到德惠市人民法院行政非诉执行裁定书,通过审查发现,德惠市人民法院对德惠市林业局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相对人在林地内违法建设牛舍侵占林地案件予以受理,并裁定对占用林地行为准予强制执行,恢复原状,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经德惠市院第四检察部现场察看,德惠市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违法建筑物仍然存在,德惠市人民政府并未组织实施执行德惠市人民法院的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法释(2013)5号批复,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地方参考性案例中确定的审判规则《行政机关具有拆除林地违法建筑物的强制执行权》,对于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因此德惠市林业局无权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德惠市人民法院不应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执行申请。德惠市院经审查后,建议德惠市林业局依法自行组织实施拆除行政相对人在林地内违法建设的建筑物强制执行工作,建议德惠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裁定,裁定不予受理德惠市林业局的强制执行申请。

下一步

德惠市院将加大审查力度,扩大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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