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蘭西共和國為例:細分法蘭克人和法國人的區別

引言

1804年,拿破崙自立為Emperor of the French,標誌著法蘭西第一共和(First French Republic)的結束,第一帝國(First French Empire)的開始。傳統上,只有教皇有加冕「皇帝」的權力,所以拿破崙特地邀請了教皇庇護七世(Pope Pius VII)出席加冕大典。但到了典禮當天,在皇冠被遞出來的一刻,拿破崙竟然一手撐著腰,一手拿起皇冠,放上自己頭上,教皇則在主禮臺上被冷落一旁「送上祝福」。 雖然歷史紀錄顯示,教皇對此安排早已知情,但從中仍然可以窺見拿破崙的自大。

統治人民與統治地域之分野

拿破崙所用的頭銜不是「法國皇帝(Emperor of France)」,而是「法國人的皇帝(Emperor of the French)」,這其實是故意的。要知道,一個頭銜的每一個用詞都經過精雕細琢。一方面,他要與法國大革命前的封建體制劃清界線——法國不是他的個人財產,他是法國人的領導者;另一方面,是要在名義上保留法國的共和體制,他不是「滅」了法蘭西共和國的篡位者。於是,拿破崙的正式頭銜,對我們現代人來說可能有點自相矛盾:「拿破崙一世,蒙上帝恩典及共和國之法律,法國人的皇帝,瑞士聯邦的調停者 。

以法蘭西共和國為例:細分法蘭克人和法國人的區別

當然,這種以人而非地域為焦點的頭銜,絕非拿破崙的個人創作。例如之前的文章中,就有過由神聖羅馬皇帝曾經使用過的「羅馬人的皇帝(Emperor of the Romans)」;又譬如丹麥和瑞典兩國國王,一直有使用「哥德人之王(King of the Goths)」(正是世紀帝國 II 中的哥德人),直至現代才將之捨棄。

至於法國本身,其實亦曾經使用這種頭銜——「法蘭克人之王(King of the Franks)」。不過,如果你以為法蘭克人就是法國人,那麼你只猜對了一半。接下來筆者將會分兩篇文章,訴說法蘭克人的歷史。

日耳曼大遷徙

375年,一支名為匈人(Huns) 的遊牧民族從東方大舉遷移,到達了今天的烏克蘭一帶,並繼續向西方進軍,沿途攻擊當地的日耳曼部落,結果逼使這些部落大規模向西方遷徙,進入羅馬帝國境內。

這些部落之中,一部份獲羅馬帝國給予居留權,一部份以武力入侵。西羅馬帝國難以對付大量湧入的「野蠻人」,羅馬城先後兩次被洗劫——先是西哥德人(Visigoths)在410年攻陷羅馬城後,繼續往西遷移至今日的西班牙定居;然後是汪達爾人(Vandals)經西班牙進入北非後,在455年由海路攻入羅馬城燒殺搶掠(這事件成為英語中Vandalism一詞的來源)。

這些軍事上的失敗導致西羅馬帝國的衰落,並需要依賴較為友好的日耳曼部族參軍,代為防守。然而,日耳曼人逐漸進佔西羅馬上流階級,令西羅馬皇帝淪為日耳曼人的傀儡,甚至任由日耳曼人廢立。最後在476年,西羅馬軍隊統帥、日耳曼人奧多亞塞(Flavius Odoacer)廢掉西羅馬皇帝羅慕路斯·奧古斯都(Romulus Augustus)後,自立為意大利國王(King of Italy),西羅馬帝國自此滅亡。

法蘭克人的起源

遷移到西歐的各個族群,基本上造就了今天西歐的族群分佈,例如盎格魯人(Angles)、薩克遜人(Saxons) 及朱特人(Jutes)這三支部落入侵英格蘭,把原居當地的不列顛人(Britons,屬塞爾特人 (Celts) 的其中一支) 趕到威爾斯、蘇格蘭及法國西北部的布列塔尼半島(Brittany)。「英格蘭(England)」一字本意正是「盎格魯人之地(Land of the Ang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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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法蘭克人(Franks),最初在羅馬帝國的同意下,定居在今天的法國東北、比利時及德國西北部一帶,協助防守該地區。在西羅馬滅亡後的一百年間,他們在墨洛溫王朝(Merovingian Dynasty)的領導下,征服了今天法國所在的高盧(Gaul)及德國西部的萊茵河地區(Rhineland)。

由於這些一個個的部落,根本是剛剛定居在西歐,所以在當時的領導者,基本上都是該族群的國王,不會是一個固定地區的國王。譬如「法蘭克人之王(King of the Franks)」、「英格蘭人之王(King of the English)」、「西哥德人之王(King of the Visigoths)」等等。

王權積弱

然而,雖然坐擁大量土地,法蘭克人卻繼續按照日耳曼人的傳統,在每任國王逝世時,把土地在所有兒子之間平分。因此,法蘭克王國內部開始出現一個個地域的國王,例如奧斯特拉西亞國王(King of Austrasia)、亞奎丹國王(King of Aquitaine)等等,但他們都需要臣服於法蘭克人之王之下。

可是,這樣把地越分越小的結果,卻是令法蘭克王國內部出現越來越多勢力,互相爭戰,國王的權力則越來越小。最後一任還有實權的國王達戈貝爾特一世(Dagobert I, King of all the Franks)在629年逝世,其後的國王,很多甚至在年幼時就即位,然後英年早逝,進一步讓實權掌握在地方勢力手上。

最後在687年,奧斯特拉西亞(Austrasia)的宰相丕平二世(Pepin II)征服各大勢力,成為法蘭克王國的宰相(Mayor of the Palace),自稱「法蘭克人的公爵及親王(Duke and Prince of the Franks)」,從此法蘭克王國的大權都掌握在宰相的手上。繼承丕平二世之位的兒子鐵錘查理(Charles Martel),甚至由得國王之位懸空,直至查理死後,繼承查理的兩個兒子卡洛曼(Carloman)和「矮子」丕平(Pepin III 'the Short'),為了鞏固宰相之名,才再立新王。

卡洛曼後來放棄與丕平共同持有的宰相一位,退隱到修道院修行。由於文字紀錄很少,現今史學界對於卡洛曼是否被逼併沒有共識。至於丕平,與不在乎名銜的父親不同。正好當時教皇聖匝加(Pope Zachary)受到統治大半個意大利的倫巴底人王國(Kingdom of the Lombards)侵擾,急需法蘭克人的幫助。丕平為了將自己正名為王,於是特意「詢問」教皇:「國王一位應在有王之名者,還是有王之實者?」

以法蘭西共和國為例:細分法蘭克人和法國人的區別

教皇為了得到丕平的幫助,當然作出體面的回答:「誰為法蘭克操勞,誰就是它的主人。」丕平於是拿著教皇的話,把墨洛溫王朝的最後一位國王希爾德里克三世 (Childeric III) 廢黜,並召開貴族會議,丕平獲推舉為法蘭克人之王,成為加洛林王朝(Carolingian Dynasty) 的首位國王。

丕平即位後,當然要把協助稱王的這份人情還給教皇。於是,丕平揮軍打敗了倫巴底人的軍隊,還把倫巴底人佔領的拉文納 和另外五個城市交予教皇,稱為「丕平獻土(Donation of Pepin)」。加上本身教皇治下的羅馬城,這些土地成為教皇國(the Papal States)往後足足一千年的主要領土 。

兄弟險些相殘

矮子丕平死後,王位傳到兩個兒子查理(Charles I, King of the Franks)和卡洛曼(Carloman I, King of the Franks)手上。大家先別覺得奇怪,還記得日耳曼人的傳統是各兒子平分遺產嗎?當然,怎樣才算「平」、怎樣才算「分」,可以有很多解讀。丕平讓兩個兒子同時成為法蘭克人之王,雖然有各自管轄的地區,但也有例如亞奎丹(Aquitaine)等地,是兩人共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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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其實他們兩兄弟之間早有嫌隙,給了他們權力、兵力,只令他們的矛盾更為白熱化。亞奎丹其後爆發起義,於是兩人一同起兵鎮壓。可是,到了兩軍會合之際,兩兄弟卻大吵一場,卡洛曼憤而撤軍,讓查理獨力應付。

與此同時,兩人的母親卻偏袒查理,找來意大利的倫巴底人聯姻。卡洛曼統治的地區毗鄰意大利,這時有被查理兩面夾擊的威脅,但是查理卻不領母親的情而悔婚,令倫巴底人一怒之下轉而與卡洛曼結盟。經過一輪外交,雙方都準備就緒。就在內戰一觸即發之際,卡洛曼在 771 年突然猝死。雖然時間實在巧合,但多數史料都指卡洛曼是死於自然。無論如何,查理因此吞併了卡洛曼的領地,成為了唯一的國王。

羅馬人的皇帝

其實由丕平二世至矮子丕平這三任當權者在位期間,法蘭克人已經一直與周邊各個勢力爭戰。查理在解決國家的內憂後,重新把焦點轉向外部。先是打敗敵對的倫巴底人,自立為「倫巴底人之王(King of the Lombards)」,然後分別與剛征服西班牙地區的伊斯蘭帝國、東方的薩克遜人等等勢力作戰,把巴塞隆拿(Barcelona)和薩克遜都劃入法蘭克王國之內,將法蘭克人的領土範圍推至顛峰。

以法蘭西共和國為例:細分法蘭克人和法國人的區別

另一邊廂,查理繼續跟從父親此前對教皇的友好態度。799年,教皇聖良三世(Pope Saint Leo III)在大街上被前任教皇亞德一世(Pope Adrian I)的親信攻擊,甚至差點被挖眼和割舌,幸好查理派駐在羅馬的兩名公使帶著大批人馬趕到,救出教皇。800年底,查理親自到達羅馬城,把教皇的政敵全部放逐。

在聖誕節當天,在聖伯多祿大殿(St. Peter's Basilica)舉行的彌撒,查理在下跪祈禱時,教皇突然拿出皇冠,為查理加冕為「羅馬人的皇帝(Emperor of the Romans)」 [8]。查理堅稱事前並不知情,甚至表示如果早知道教皇的陰謀,當天就不會走進大殿。

以法蘭西共和國為例:細分法蘭克人和法國人的區別

不過,史學界基本否定此一說法,一方面是查理沒有可能在進大殿時留意不到那個鑲滿珠寶、非常顯眼的皇冠;另一方面,從西羅馬滅亡後,就自視為唯一的羅馬帝國的東羅馬帝國 (Eastern Roman Empire) 內部,早已經傳出不少教皇將會加冕查理的謠言。當時統治東羅馬帝國的,是羅馬歷史上第一位女皇伊琳娜(Irene of Athens),她更是以太后身分弒子奪位 [9],因此對教皇另立新君極為敏感。

結語

經過教皇加冕為皇帝,查理獲得了「大帝(the Great)」的稱號。「查理大帝」在法語是Charles le Magne,在諾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國後,英語與法語混雜,於是逐漸演變成英語中「查理曼(Charlemagne)」這個叫法。814年,查理曼因胸膜炎逝世,終年71歲。由於查理曼死時,只有一個兒子「虔誠者」路易(Louis the Pious)仍然在世,自然就沒有如何分配遺產的問題。然而,每一個大帝國都難逃滅亡的命運。

參考文獻

《查理曼大帝》

《歐洲歷史》

《世界上下五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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