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陽區十八里店鄉在已拆遷區域改建公廁 被通報批評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4月27日消息,北京通報4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全文如下:

1.豐臺區長辛店街道公共安全管理辦公室原專職副主任、平安建設辦公室副主任張躍違規增加社區報表問題。2019年2月至11月間,張躍明確知曉市、區兩級清理規範社區填報表格的要求,但仍違規要求社區繼續填報應由本部門報送的表格,並新增4項表格,將原本由街道負責的工作轉嫁給社區。張躍受到政務警告處分。長辛店街道辦事處副主任秦娜牽頭負責表格清理規範工作,不正確履行職責,被給予誡勉問責。

2.朝陽區十八里店鄉在已拆遷區域改造建設無實際用途公廁問題。2018年,十八里店鄉在旱廁改造工作中,鄉城市管理辦公室作為主責部門未從拆遷騰退實際情況出發,機械地對照現有旱廁數量確認改造點位,也未及時核減改造數量,致使在拆遷區域大量改建無實際使用需求的公廁。十八里店鄉城市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劉曙明未正確履行職責,盲目推進改造工作,受到政務警告處分;時任分管副鄉長楊為民、司洪濤分別被給予誡勉問責。時任朝陽區城管委固體廢棄物管理科科長郝躍鵬在旱廁改造項目推進中,工作方式簡單粗放,未履行對基層的指導、審核、把關職責,受到政務警告處分;區城管委分管副主任蘭澎被給予誡勉問責。

3.西城區陶然亭街道副主任左興春、原副主任金忠等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2016年8月,陶然亭街道辦事處聯合區城管執法部門處置轄區內曹某某違建強拆時,遭到曹某某等人對峙阻撓,為避免衝突升級,暫停拆違工作,後拆除工作擱置。拆違對峙事件發生後,街道辦事處仍與曹某某名下的公司合作,繼續簽訂2017、2018年度渣土清運協議,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在明知發生拆違對峙的情況下,金忠雖崗位調整不再分管城建城管工作,但在相關會議上同意簽訂上述協議;時任分管城建城管工作的副主任左興春代表街道辦事處繼續簽訂上述協議;城市管理辦公室科長董爭建議簽訂上述協議。金忠、左興春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董爭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平谷區平谷鎮委託文化傳媒公司起草文件材料問題。2017年6月,平谷鎮與某文化傳媒公司簽訂文案策劃顧問合同,該公司派遣員工(非中共黨員)先後參與了平谷鎮黨委及政府工作總結、鎮黨代會及人代會工作報告、鎮主要領導發言和向市、區媒體宣傳報道等材料的修改潤色。2019年2月,平谷鎮與該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解除合同。平谷鎮黨委書記崔躍不正確履行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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