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出手了,“天價彩禮”或將得到遏制

民政部出手了,“天價彩禮”或將得到遏制!

民政部出手了,“天價彩禮”或將得到遏制

針對當前一些地方天價彩禮、奢侈浪費辦婚禮等問題,民政部日前要求,全面推進婚俗改革,倡導簡約適當的婚俗禮儀。

針對婚俗陋習,民政部要求,要鼓勵和推廣傳統婚禮,積極倡導和組織舉辦集體婚禮、紀念婚禮、慈善婚禮等格調高雅、內涵豐富、特色突出、文明節儉的婚禮形式。反對利用婚姻斂財,抵制天價彩禮、鋪張浪費、低俗婚鬧、隨禮攀比等不正之風,推進社會風氣好轉。要積極推廣人性化的頒證服務,用莊嚴神聖的結婚登記頒證儀式代替大操大辦的婚禮儀式。

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副巡視員楊宗濤:再就是利用農村基層組織,把辦婚禮這個流程、數額等等,通過村民公約的形式來固定下來,通過農村的紅白理事會來給予規範。

海外網評論員孟慶川曾表示,每次低俗婚鬧發生後,人們無不譴責參與者的惡劣行為,強調要取消婚鬧,讓婚禮迴歸溫馨浪漫。抵制低俗婚鬧儼然達成了社會共識。然而,每次事件經過輿論的喧囂後,事件大都不了了之。輿論風頭一過,低俗婚鬧又會出現在人們視野中,招搖過市。

低俗婚鬧屢禁不止,有很強的現實因素。很多受害者礙於情面,對低俗婚鬧著採取容忍的態度,即使婚鬧者一再做出出格行為,也是聽之任之。這在某種程度上縱容了低俗婚鬧的發生。然而,更為嚴重的是,很多人並沒有認識到低俗婚鬧是一種陋習。這便是低俗婚鬧一再發生的土壤。

如今,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自覺抵制低俗婚鬧,道德、法律等也在規範民俗中發揮作用,但只有公眾文明意識的徹底覺醒,低俗婚鬧才能絕跡。

以下三種情況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1、雖然男女雙方已經辦理了結婚酒席,但是還沒有正式登記結婚的,如果離婚了,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2、還有一種情況是雖然雙方已經辦理了結婚證,彩禮也都給女方了,但是雙方還沒有正式在一起生活。如果這個時候離婚,男方也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3、結婚之前,男方為了彩禮,不僅花光了家裡的積蓄,而且還借了錢,付完彩禮給女方後,生活質量嚴重下降,生活困難重重,離婚時也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以下三種情況不能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對於很多農村家庭來說,結婚不易,付彩禮也壓力重重,以上這3條措施在一重程度上保護了男方的利益。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如果發生了以下這3種情況,就不能要求女方退還彩禮了。

1、雖然男女雙方沒有登記結婚,但是他們以情侶的身份同居超過2年,即使男方的彩禮錢已經給了,但是分手時,女方可以不退還;

2、男女雙方沒有登記結婚,在一起同居生活也沒有達到2年,但是已經生育有共同的子女;

3、辦理結婚證後,彩禮錢已經用於男女雙方共同生活支出。

綜合央視新聞、上觀新聞、中國新聞網、海外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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