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用活人大監督“第一招”——永州市人大常委會探索審議政府專項工作報告和工作評議新機制

(作者:賀永景)對政府部門的工作評議怎樣才能成為地方人大開展監督的剛性、常態化動作?4月26日至27日,永州市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在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34個組成部門2019年度工作情況報告的基礎上,將監督的力道延伸到工作評議,在協同、支持和促進政府部門依法履職、積極作為方面取得良好的監督成效,標誌著該市人大常委會探索審議政府專項工作報告和工作評議新機制、推動監督工作向深處實處拓展成功通過實踐檢驗。

“審議+評價”——拓展監督工作鏈

監督法規定的人大常委會實施監督的七種形式中,第一種是聽取和審議人民政府的專項工作報告。而開展對政府部門的工作評議是地方人大在監督實踐中的一項創新。永州市人大常委會在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要“結合實際,創造性地做好立法、監督等工作,更好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攻堅任務”等重要指示精神時,敏銳地認識到,對政府部門進行工作評議與聽取和審議政府專項工作報告的性質相同、操作相似,工作評議是對聽取和審議政府專項報告這個監督“第一招”在深度與廣度上的拓展。為此,市人大常委會在謀劃今年監督工作時,通過“審議+評價”模式,把聽取和審議政府專項報告這一規定動作與工作評議這一自選動作有機鏈接起來,深度融合到一起。具體操作中,又將聽取和審議內容由政府專項工作報告改為政府組成部門上一年度工作情況報告,將工作評議對象由政府若干組成部門為所有政府組成部門,形成了以部門工作為對象、以審議為基礎、以評價為抓手、以支持和促進政府部門依法高效履職為目標的人大監督新“招式”。參加評議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人大代表認為,在聽取和審議部門工作情況報告的基礎上實施工作評議,不僅讓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代表們對各部門的職能職責、運行情況與工作業績有了一個較為全面的瞭解,而且直接增強了人大監督的針對性和精準度。

“2+X”——聚焦監督著力點

人大對政府部門工作評議,本質上是評價政府的專項工作。2019年度永州市政府部門新一輪機構改革完成後,政府的專項工作不均衡地分散在新組建的30多個組成部門。這對人大找準評議重點、增強監督剛性和實效提出了新的考量。今年初,市人大常委會在深入調查研究、反覆醞釀推敲之後,通過制定《永州市人大常委會對政府部門開展工作評議實施方案》,確定了“2+X”的評價內容體系。“2”,即上年度政府部門完成政府專項工作的情況和接受人大監督情況兩項剛性內容;“X”,即若干項參考評價內容。為增強工作評議的可操作性,今年,人大常委會對工作評議的內容進行細化,並有針對性地敲定工作評議的著力點,將政府部門完成政府專項工作的情況概定為“2019年市委經濟工作會議及2019年市政府工作報告中與本單位有關任務目標、指標完成情況”,將接受人大監督情況重點概定為“自覺執行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決定,積極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常委會及專委會交辦審議意見等”,將“政務服務效能評估情況,真抓實幹、創新爭優績效考核情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2019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評價得分情況,2019年永州市落實省政府真抓實幹督查激勵情況”等多項內容列為評價參考。這次評議結束後,第一次接受市人大工作評議的市政府研究室負責人深有感觸地說:“人大的工作評議每一項內容都是硬貨,精準地指向了人大監督政府部門工作的‘七寸’,對政府部門提升執行力和履職績效具有強大的支持和促進功效。”

“視察調研+會議審議”——把牢監督主導權

人大開展對政府部門工作評議的主體是市人大常委會,常委會對工作評議的主體地位和主導權必須體現和落實到監督工作全過程。永州市人大常委會堅持把會前開展視察調研與會議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兩者結合、兩者並重。今年市五屆人大五次會議閉幕以後,市人大常委會在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人大年度要點工作落實的基礎上,組織8個調研組,安排常委會主任會議成員帶隊,分別對全市34個政府組成部門的工作情況開展視察調研。各調研組通過調研評議單位、人大代表、幹部職工、人民群眾等多個不同對象,廣開言路,全方位傾聽意見想法,掌握真實情況,形成客觀全面、詳細真實的調查報告。評議會議召開之前,常委會將各調研組的調查報告與政府部門的工作情況報告一併提前分發到常委會組成人員,以便於常委會組成人員從總體上把握各政府部門的工作情況,更好更實地幫助政府部門總結工作,查找短板,找到改進和提升工作的有效路徑,進而保證了人大常委會的評議評得準、議得實。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的負責人說:“城管工作涉及面廣,老百姓反映的熱點、堵點問題多,但城管部門的工作很難讓所有居民群眾和人大代表知情、滿意。市人大常委會每年都深入城管部門開展視察調研或聽取工作彙報,真實瞭解各方面的情況,對我們的工作給予了充分理解和支持。這次市人大常委會對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工作的評價是客觀、公正的,我們很滿意。”

“當面評+集體議”——化解監督“尷尬事”

“人大對政府部門的工作評議是一種監督行為,必須堅持常委會集體行使職權原則。”市人大常委會主要負責同志說,此次評議一改往常“當面議+當面評”的做法,而採用了“當面評+集體議”的工作方式進行,即對部門工作完成情況在常委會會議上當面量化評分,對工作中的短板則由常委會組成人員以書面形式提出,交常委會彙總,結合前期視察調研瞭解到的情況,綜合分析、梳理後再以常委會集體名義交給相關政府部門並督促其改進。過去常委會組成人員在評議部門工作時,大多是說好話、當“老好人”,不願“紅臉”、“揭短”,這次“當面評+集體議”,不僅解決了常委會組成人員不好監督、不敢監督的問題,而且提高了常委會對部門工作監督的精準度和針對性。應邀列席觀摩評議會的縣區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認為,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來自各個部門、各條戰線,不可能對每個部門的工作情況都瞭如指掌,“當面評+集體議”的做法彌補了常委會組成人員個人調研上的侷限,可以避免對專業的行政事務作出門外漢的隨意判斷,從整體上提升了監督質效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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