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岳陽檢法兩院聯合發文,共同為公益訴訟“減負增速”

重磅!岳陽檢法兩院聯合發文,共同為公益訴訟“減負增速”


近日,岳陽市檢察院、市中級法院聯合出臺《關於辦理檢察公益訴訟案件的意見》,進一步明確公益訴訟的前置條件、案件範圍、訴訟請求、案件管轄、合議庭組成、庭前會議、訴訟費用交納及庭審席位桌籤擺放等,就司法辦案中存在的具體問題達成一致性意見,切實為公益訴訟“減負增速”。


據悉,這是全省市級檢法兩院首次就檢察公益訴訟工作出臺規範性文件。《意見》根據岳陽檢察、審判工作實踐,明確基層檢察院提起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原則上由君山區、屈原管理區法院管轄,一般由違法行使職權或不作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基層檢察院履行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職責。

《意見》明確,人民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不需要提交授權委託書等相關材料,申請證據或財產保全,不需要預交費用或提供擔保。

《意見》就擴展案件範圍、提出訴訟請求、提高訴訟效率等作出探索性規定,明確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案件範圍,不限於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和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視案件情況,可以提出懲罰性賠償、從業禁止等訴訟請求。根據案情需要,可以召開庭前會議,組織證據交換,歸納爭議焦點,規範庭審程序。同時明確,人民法院審理人民檢察院提起的所有一審公益訴訟案件,由法官和人民陪審員組成七人合議庭進行。


重磅!岳陽檢法兩院聯合發文,共同為公益訴訟“減負增速”

製作:岳陽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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