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縣永興鎮:土地“活”起來 產業興起來

農村的最大資源是什麼?是土地。鄉村振興的篇章,無疑將寫在土地上。


利辛縣永興鎮永興村以村委會的名義進行土地流轉,將“小地”變成“大地”,不但實現了規模化耕作,發展了村集體經濟,還為廣大農民提供了就業平臺,拓寬了增收渠道,為鄉村振興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村委會流轉了村民土地


“這三四百畝地今年秋季種的訂單小辣椒,上月底收完接茬種上了大蒜,明年4月份能上市。”站在出苗的大蒜地頭,永興鎮永興村駐村扶貧工作隊隊長、村第一書記馬大虎信心滿懷,“明年村集體收入肯定再上一個臺階”。


據瞭解,永興村全村共有耕地約307公頃,目前187公頃被永興村村委會承包,採取“村黨總支+農發公司+基地+農戶”模式,發展村集體經濟。


馬大虎2014年到永興村扶貧的時候,一直在思考,脫貧靠什麼?靠產業。但怎麼發展產業?大家的意見不統一。有的說搞養殖,有的說建工廠,還有的說有政府扶貧,啥都不要幹。


農村的最大資源是什麼?是土地。要發展,必須要盤活這個最大的資產。統一了村委會成員的意見後,永興村決定以村集體的名義來流轉村民的土地,種植經濟作物。“土地活了,集約利用了,抗風險的能力也強了。” 馬大虎說。


村委會成土地經紀人


在村委會流轉的187公頃土地中,有50公頃轉包給了本村的兩名種植大戶,用來發展采摘園。


“村委會提供的是‘拎包入住’的服務,水渠、道路和水井等基礎設施都弄好了,可以直接耕種,而且便於管理。”種植大戶李濤說,“雖然流轉價格每畝高了50元,但省心省力。”李濤他們從村委會那裡流轉土地,不會與村民產生糾紛,心裡更踏實,可以安心地發展。


“這每畝多出的50元,則進入了村集體資產,投入到村子的發展上去。”馬大虎說。


而對村民來說,他們也更願意把土地流轉給村委會,因為相對於個人,村民更相信村委會。


“村委會流轉土地,我們還能不相信嗎?”75歲的村民楊學詩說,要是個人流轉,“還真得掂量掂量”。


“活”起來的土地能生金


其實,對村委會要“包地”,當年永興村不少村民心裡是不情願的。


“種了幾十年地了,手裡沒有地,我心裡慌呀!”75歲的村民楊學詩說。


“就按每畝750元一年,我家的流轉費就要一萬多,村裡能拿出來錢嗎?”73歲的村民楊子義則有這樣的顧慮。


永興村這樣解決:村民與村委會簽訂流轉合同,打消村民思想顧慮;同時,給村民算清賬。“一畝地一年收兩季莊稼,去掉種子、化肥,能剩下400塊錢就不錯了!地流轉以後,除了流轉費,大家又增加了一份務工收入。”其實,村民也在算賬。


村民打消顧慮算清了賬,土地“活”了起來,產業興旺起來。永興村負責產業項目的村委會委員李勇告訴記者,今年種植經濟作物這一項,預計村集體盈利100萬元左右。“擱在過去的一家一戶種植,怎麼可能?”


流動起來的土地不僅增加了村集體的效益,也帶動了村民們增收。


楊學詩每年給村集體打工,收入近萬元。“以前攥著地不捨得鬆手,現在發現,還是讓土地流轉起來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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