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沒有感情,定金要6萬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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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感情不能用金錢衡量。

當開口詢問金錢時;情感就變得物質化了;我們來分析一下這6萬拿還是不拿;

1.金錢乃身外物,該拿

金錢是保持一個家庭的物質條件,女生在婚姻裡屬於弱勢群體;金錢是她唯一能保證不變的前提,畢竟結婚之後財米油鹽都是需要金錢的;結婚生子之後金錢更是需要,而且也是一筆不小的資金;畢竟女方父母的養育遠遠不止6萬這個數目;錢乃身外物,沒錢可以掙,給女方一個安全感。

2.感情不該拿金錢衡量,不該拿

感情的是,萬萬不可拿金錢衡量;如若你們結婚了,男方在婚後會介意這筆錢;如若你在家庭中的付出少於這筆錢的價值;男方會判定你值得他這筆錢的付出,名義上的夫妻,但你們沒有感情的積累;只會增加更多的猜測,不利感情培養。

3.建議

如若真心想在一起可以慢慢談,人是情感動物,沒有si的規定,規定是可以改的;退一步海闊天空。

最後,希望你能找到那個陪伴你一輩子的人;以心換心,愛你的人永遠愛你,是你的總該是你的;加油喲,你值得擁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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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適,有可能會是騙彩禮的,也有可能過不長的,沒有感情是不適合結婚的,給大家說說我大伯哥結婚的事吧。

我家大伯哥就是位大齡未婚男士,三年前他已經38歲了,家裡託人給他介紹個雲南那邊的女人,女人是跟她表姐帶過來的,剛過來兩天,就說要彩禮的事,後來雙方定了彩禮3.8萬,大伯哥也不是喜歡她,就是自己年紀大了,沒有老婆,大家都為他著急罷了,那女的在那邊生過兩個孩子,而且當時據說剛生完小孩半年多,就不跟家裡的男人過了,而且年紀還小,當時才22歲,跟我家大伯哥相差16歲,但婆婆特別同意,就算借錢都要給大伯哥娶這個老婆,當辦理結婚證時,這女的就拿了個身份證,沒有戶口,說家裡的戶口丟了,沒去補,當時她家也沒過來人,大伯哥想,愛啥樣啥樣吧,就賭這一次吧,於是沒結婚證的情況下,跟這個女的辦了酒席,婚後我這個嫂子啥也不幹,天天就是捧著個手機,在家裡轉來轉去的,後來大伯哥出去上班了,讓她也陪著,她說打工地方條件不好,說等大伯哥穩定了再去,後來大伯哥走後,她在家裡待了一段時間,就說回老家看看,然後去就我大伯哥,沒想到這一走在也沒回來,算算從認識到離家走只有七個月時間,後來去派出所戶籍查了一下身份證,才知道,假身份證。

這個例子就是說沒有愛的兩個人,結婚的結局也可能就是這樣,我覺得不能因為著急找老婆,而忽略了感情和了解,沒有感情的兩個人,是不可能過長久的,所以婚姻的事還是要慎重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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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綠草千里如茵,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男女雙方沒有感情,定金要60,000合適嗎?

我的觀點是不合適。

原因有兩方面,

一,群主的哥哥與女方並沒有感情,這是最主要的原因。

二,努力促成這段婚姻的達成只是題主媽媽的一廂情願,而當事的男女雙方並不是因為感情才想結婚。

三,六萬只是定金,彩禮還要好幾萬,對於一般家庭這些都不是小數字。

四,男方32歲,女方33歲,很明顯是迫於年齡的壓力才不得不去選擇形式的婚姻。

五,假如男方出了六萬塊錢的定金,也出了彩禮錢,如果以後出現婚變,這個錢還能要的回來嗎?

婚姻不是兒戲,首先需要有愛情作為基礎,當然了,也有先結婚後戀愛的成功範例,如果題中的男女雙方也有這個意願,那麼關於定金和彩禮錢建議再商量一下,因為這不是小錢,其次,因為男方的不樂意,誰也保證不了以後的婚姻是否圓滿。


綠草千里如茵


當今社會是未婚男性多,女性太少,一個村20歲——30歲的男孩,有十幾二十多個,而女孩十八九歲卻是都結婚了,上學的除外,條件確實不怎麼好的,真的很不容易。建議,如果是雙方沒有太多意見,太多分歧,花點錢是應該的。前提是必須是自願的,雙方父母千萬彆強迫,千萬別勉強,否則,以後會問題不斷的發生的,真的很麻煩很痛苦的,過來人都懂得,三觀不合的還是免談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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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商品交易一樣,如果買方交了定金,反悔定金概不退還,賣方如果反悔雙倍退還定金。所以賣方叫交定金說明是安心賣了。現在剩最後一個問題:你們安心買嗎?話說,你們真要把這樁婚姻當交易來完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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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多少沒有合適不合適之說。想做這門親就合適,不想做就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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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古至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秦晉之好,百年之合。招親娶妻,下聘禮,迎新娘,是禮是仁是孝是忠是義是勇是情是恩。

情感中的愛情:愛情是婚姻中的基石,經濟基礎就是婚姻的殿堂,沒有了禮儀和尊重,拿什麼去談婚論嫁?

愛情在這實際生活中,沒有了錢的支撐,試想一下,愛情能走多遠?瓜熟蒂落,到了談婚論嫁的時侯,不出彩禮,孃家人拿什麼給女兒做嫁妝,難不成還要丈母孃拿錢給你?

婚姻,關係到雙方以及雙方的整個家庭的情感,撇開經濟利益不說。男方去看望女方,總不能空手去,否則會遭到旁人的嘲笑和議論,會給孃家人帶來情感上的傷害。錢多錢少不重要,重要的是兩個人的感情再好,也不能沒有了規矩和禮節。

想娶妻生子,不提親不下聘禮,你去娶誰?

不花錢抱得美人歸的愛情,畢竟少。何況還有孃家人送車送房的呢。這等美事,不是誰都能遇上。雖然電視天天上演乘龍快婿,但是畢竟人家是要人品有人品,要才藝有才藝,能統領千軍萬馬,能掌管千萬家連鎖店。試問世上能有幾人?

從古到今,招親,是女方下聘禮。娶妻是男方下聘禮。總而言之,要娶妻,那你就得下聘禮,否則什麼事情都談不了,也沒有人去和你談。

父母安排的婚姻,和男女方雙方意願下的婚姻,和彩禮是不衝突。彩禮和愛情是兩碼事,請不要誤解。

父母的養育恩情,不是用錢就可以還得清的。出錢出力回報父母,是尊重是感恩。

就題主這件事情來說,如果不是騙婚,拒絕了(定金)彩禮是不對的,也是不應該這樣去回絕。難不成想單身一輩子嗎?就算感情好也要出彩禮錢呀。(訂金)彩禮和雙方感情不掛鉤,並不是你感情好就多給(訂金)彩禮,沒有感情就不給彩禮 。何況感情是可以培養。

沒有感情證明相處的時間不多,認識的時間不長,省下了很多應酬的錢。就問題而言,已經是桌面上雙方談論的婚姻,不如干脆利索一點,給足多少錢直接帶人去結婚領證。

附註:題主說的的這種操作流程,和小編家鄉的媒人做媒一樣。先確定男女雙方,然後幫女方去男方提辦某某事要多少錢。說真的,雖然是要錢要糧,但是雙方都是很樂意,因為,不用多久,兩家人就是一家親了,也就是說,從此兩家人就成了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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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靠譜嗎?都沒見過幾面幹嘛要訂婚農村這種毫不顧忌雙方是否合適只一心為了傳宗接代著急結婚最容被騙,就算不被騙都沒怎麼了解人品性格就算結婚也不長久


等於鹹魚


定金6000就夠了,彩禮6要差不多


一歲半的小綿羊


我買東西一直遵循一個原則,喜歡程度和價格要成正比。

特別喜歡的,在能力範圍內,貴點也買。

有點喜歡,但價格高了,不值得,不買。

不喜歡的,看都不看。

不太喜歡,但特別便宜,也不買,免得以後陷入斷舍離的糾結。

買東西就是寧缺毋濫,本身就不喜歡,還那麼貴,買回來放哪都礙眼。

也許把婚姻比作買賣,太膚淺和片面,但可以把複雜的事情簡化。

喜歡程度和價格不成正比的婚姻,不可要,對雙方都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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