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不能正常上班,老闆扣工資,該怎麼辦?

我是啊勝


第一次被邀請回答,十分感謝。

1.在我的理解中,在此次疫情中,對於上班大概分為幾類:

①能夠正常上班

②能夠在家裡遠程上班-我就屬於這類

③不支持遠程上班(沒條件)

④直接參與到此次疫情中,可能是疫情確診,疑似,隔離等,或者參與援助等

⑤其他類

2.對於企業而言,作為員工的我,提供足夠的工作時間、內容和效率,從而給企業創造價值,以此企業獲得利潤,然後給我發取工資。

①非疫情原因,因自身的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或者能遠程辦公而不辦理的話,扣工資合理。

②尤其是生產型企業,在此疫情中受影響最大,甚至不能支付員工的工資,有可能就會裁員,甚至癱瘓破產。所以,對於老闆扣工資也是情有可原的,減半或者支付大部分。

基於互相理解,可以和老闆溝通建議一下,下個支付週期得工作怎麼開展,怎樣減少工作壓力。畢竟工作挺難找的(企業招新手培養費時費力;個人找工作也得重新開始)。在此期間,其他公司有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措施,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進行復工復產。例如我所在的長城汽車公司。

③對於其他類型企業,以及認為老闆扣工資不合理的話,請與律師/法務工作者/勞動部門等相關人員進行仲裁。

謝謝~~~


科普Kming


作為一個資深HR,代表資方同時也代表勞方,所以我的回答希望你滿意:

1、首先要看你在什麼樣的企業。

如果是在餐飲,請你體諒一下你的老闆。名企西貝的老闆貸款發工資也只能撐一兩個月,我們這裡去年底開業的一家非常人氣的熟食店直接人走樓空,老闆都找不到了。

如果你在除了餐飲以外實體店,你不能上班,老闆扣你一點工資,那你就當捐贈了。因為起碼還在發工資。因為疫情下,實體店的日子也是非常難過,我弟弟開實體店,躲過了經融危機,沒有躲過新冠病毒,去年底準備大幹一場進貨幾百萬,現在清倉大甩賣都看見有人來逛街。他員工工資要發,還要交租金管理費,家裡孩子讀書,老婆住院。

我在一家大企業上班,而且我一直在上班,春節在家還報表,連續兩月都扣了上千工資,領導宣佈扣工資到現在,沒有人反對和投訴,因為都知道沒有生意。

2、要看你的心態

疫情中你能健健康康待在家裡,比在水深火熱中的湖北人民幸福多了,健康是比給你雙薪還有意義的事。

疫情不能上班,你用這段難得的時間學習提升自己,說不定疫情結束後,你有更好的發展,拿到更高的工資。

再看看那些為了疫情無私奉獻的人,建造火神山的隊長,發了7千多元工資,立馬買了七千多元水果送給在醫院搶救病人的醫生。

看了我的回答,你是不是豁然開朗了。

如果你還不明白怎麼辦。那你就考公務員,醫生,疫情期間,你要在一線,還有獎金[可愛]


魔都豔陽


疫情期間不能正常上班,老闆扣工資,應該先明確扣工資的原因,根據原因找對策。

一、受疫情影響,公司依照相關政策調整工資



根據《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人社部發〔2020〕8號)規定第三條 “(四)支持協商未返崗期間的工資待遇。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向員工發放工資報酬。

簡單來講,公司因疫情推遲復工、停工的:

1.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比如30天,要按照勞動合同支付工資;

2.如果超過30天,員工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公司應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3.如果超過30天,員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需要發放生活費,不能分文不發。

舉個例子:目前北京最低工資標準為2200元,員工工資每月5000元,現在受疫情影響不能正常上班已經超過30天,但是員工可以通過遠程辦公等方式提供正常勞動,那麼公司支付給員工的工資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也就是說此種情況下,公司給員工的工資只要不低於2200元便可。如果員工未提供正常勞動,那麼公司支付員工生活費1540元。

二、公司無故剋扣工資的救濟方式



公司不得無故拖欠工資,及時足額支付工資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無故拖欠工資的行為已經違法。

1.協商解決

如果勞動者覺得公司還可以,近期並沒有離職的打算,那麼便可以自行與公司協商或申請工會介入。

2.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規定,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3.向公司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員工可依法提起勞動仲裁。

4.申請支付令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公司拖欠工資的,員工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用人單位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工資,如果不清償工資又不提出異議,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注意:勞動者申請支付令,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勞動者和公司之間沒有其他債務糾紛;二是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

友情提示:員工應當及時收集證據,以備不時之需。如:勞動合同、工資條,工資流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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