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評」以減少證明事項為基層組織減負

□史洪舉

近日,民政部等六部門聯合出臺指導意見,20項證明被明確不應由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據新華社4月27日報道)

必要的證明材料確實重要,但不代表這些材料必須由基層組織來提供。村委會、居委會雖然離群眾很近,但很多情況下他們並不掌握相關信息,不瞭解相關擬證明事項。非要求他們開具各項證明,是對基層組織的苛求,對辦事群眾的折騰,對相關證明事項的糊弄。這樣出具的證明缺乏真實性和權威性,是形式上的證明而非實質性的證明,只會助長弄虛作假之風,加重基層組織和工作人員的工作負擔。

明確不再由基層組織開具證明的種類,列出基層組織蓋章的負面清單,以實實在在的舉措給基層卸下沉重的包袱,減輕了基層工作者的工作壓力,將群眾從繁瑣的證明材料和來回奔波的跑腿中解放出來,也規範了基層管理,有利於基層組織更好發揮組織群眾、服務群眾的職能和作用,其意義不可小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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