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羅志祥出軌沒錯,但背後的Call-out邏輯遠比你想的可怕、冷酷

周揚青在社交網絡指控羅志祥出軌的新聞已經過去好幾天,但依然常駐熱搜。這一事件依然在發展中,但作為一個媒體研究者,我最大的擔憂,還是Call-out文化的濫用與失控。

Call-out Culture(“控訴文化”)是政治學、女性主義研究、社會學研究裡經常出現的詞彙,它指代一種“公開羞辱”的社會現象——當人們感覺到其他人存在種族主義、性別歧視、愛國心缺失、質量問題、德行有虧等問題時,對其進行公開的控訴(Call-out)。


指控羅志祥出軌沒錯,但背後的Call-out邏輯遠比你想的可怕、冷酷

“控訴文化”濫用的結果,就是網絡霸凌與鍵盤俠的泛濫


就周揚青這次指控而言,可以說是對周圍人的提醒、是救濟手段,也是正義的調節,但這種指控文化極為危險,它太容易被濫用(事實上,現在的網絡暴力以及舉報文化,基本都都是它的濫用),像失控的巨獸,隨機地選擇受害者。

控訴文化的可怕演變

針對出軌的控訴,是“Call-out文化”的典型案例。既然社會道德對出軌行為是保持譴責態度,這種公開羞辱的做法並不過分,這也正如同周揚青所說,公開之後,還可以提醒“後來者小心”。

但控訴文化的恐怖之處,在於它的演變和濫用。

緊隨Call-out文化之後的,是2019年的一個熱門詞彙——Cancel culture(抵制文化)。這在邏輯上倒是通順的:既然這個人已經被指控(Call-out)了,為什麼不抵制(Cancel)他,讓他消失(沉默)呢?

真正的問題在於,控訴文化帶來的後果,往往和“惡行”本身不匹配,大概率矯枉過正。


指控羅志祥出軌沒錯,但背後的Call-out邏輯遠比你想的可怕、冷酷

控訴文化以封口為目的,不是有效的溝通手段,無助於問題的解決。


控訴文化涵蓋的範圍也在快速地擴展。

指控文化進入研究領域,應該是1970年代。那時候,美國黑人女性對性別、種族歧視進行反抗的手段,就是對各種知名人士的歧視問題進行控訴,於是這一現象得到社會學界和女性主義研究者的關注。

到2010年左右,黑人女性在社交網絡發展出了完備的控訴體系,對那些涉嫌網絡性騷擾、工作場所的種族歧視、網絡恐嚇的嫌疑人提出控訴——互聯網時代的控訴文化徹底成型。

悲哀的是,黑人女性之外的其他人也學會了這一套,學生們也開始利用這一方法化身“鍵盤俠”,指控也漸漸失控。

  • 指控的“罪狀”經常是不經確認,甚至是捏造的;
  • 指控的“罪狀”擴展到一切領域,包括道德層面,以及商業行為層面;
  • 針對主動行為(“做過什麼”)的指控,延申到針對“不做什麼”的指控(比如大家都在哀悼某某人,你為什麼沒有動靜);
  • 指控帶來的後果遠遠大於“惡行”,給被指控對象帶來滅頂之災,“Cancel文化”的盛行,就意味著退出娛樂圈(明星遭遇控訴文化)、轉學(學生遭遇到控訴文化)等;
  • 指控的“噩夢”隨時降臨,難以預測。

控訴文化在21世紀氾濫全球,大部分失控的指控轉化為“網絡霸凌(網絡暴力)”,留下一眾罪有應得的“渣滓”或遭受無妄之災的倒黴蛋。被掩蓋的無名者的被害者先不說,光是演藝圈,就可以列一個長長的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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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百度搜索“網絡暴力+明星,看著就很沉重”

在我們的幻想中,控訴是實現正義最容易的路,但眼下最容易的路,引向的不一定是我們最初的目的地。

我們控訴別人,是希望我們控訴的“罪行”會減輕或消失,但控訴一旦成為流行,這個目的會被忘記,只剩下一個衝動——“施暴者一定要死!”

我們想為正義而行動,但我們的“正義”,可能是別人的生意

如果要追溯我們喜歡call-out文化的根源,應該植根於我們的“行動”幻想。網絡時代,我們對行動的渴求遠遠超過我們的自己的想象。

按照《認知盈餘》一書作者克萊·舍基的看法,現代社會帶來了大量的休閒時間,導致可以用來改變社會的時間資源和智力資源大大增加(傳統社會里,時間與智力資源都被用於餬口),於是,人們對於行動的熱情大大提升——不甘心只做旁觀者(by-stander),而是要成為改變者。


指控羅志祥出軌沒錯,但背後的Call-out邏輯遠比你想的可怕、冷酷

《認知盈餘》


既然我們轉發一個控訴,就可以懲治一個壞蛋,那為什麼不做呢?當無數的時間與智力資源用在控訴上,被控訴的對象基本就無法翻身。

Call-out文化的下一步,就是Cancel文化。

如果指控屬實,也算是被控訴者罪有應得。但大部分情況下,這種控訴是難以確認的,但依然會觸發Cancel效應。

見識到失控的控訴文化的恐怖,美國前總統奧巴馬都認為需要謹慎應對。

2019年,在“青年行動力”會議上接受訪問時,奧巴馬認為年輕人不要認為評判別人就可以帶來改變。

這個世界並不那麼整潔……很棒的人會有缺點,而你正與之戰鬥的人可能很愛他們的孩子,在某些方面和你類似。

他說,“這不是行動主義,並不會帶來改變……如果你只是扔石頭,是走不了多遠的。”

在網絡上追隨別人進行指控的人,和扔石頭去砸死道德敗壞者的“衛道士”區別不大。運氣好的時候,他們能伸張正義,但運氣不好的時候(大多數時候),好人會“枉死”,但他們依然覺得功勞滿滿——“施暴者必須死”的目的已經實現,至於施暴者是不是真的,已經不重要。

我們還容易忽略一個問題:控訴文化容易被操控和銷售。精明的營銷者可以投用戶所好,激發用戶內心的幽暗來參與指控的遊戲。

在網絡營銷人員的眼裡,指控行為是典型的行動號召,是非常有效的用戶參與(engagement),可以為他帶來流量,而流量就是利益。

我們的“正義”,是別人的生意。

縱容控訴文化,就是親手將俄羅斯輪盤遊戲的左輪槍瞄準自己的太陽穴

2019年,在《紐約時報》的一則評論裡,專欄評論作家David Brooks認為,引發Call-out文化大流行的心理機制,就是非此(好)即彼(惡)的二元對立心態。

你會看到,一旦接受了非此即彼的二元對立心態,我們/他們、朋克/不朋克、受害者/施暴者——你會立即把所有人的個性去除。把複雜的人簡化為簡單的好與壞的對立( reduced complex human beings to simple good versus evil),你的分寸感(sense of proportion)也會消失。

按照Brooks的理解,控訴文化是一種簡單化的思維,他將複雜的個人轉換為壞/好兩個簡單的屬性。從而,而針對好人/壞人的態度也一樣簡單、直接和暴力——好人一生平安,壞人萬劫不復——這明顯是違反比例原則的,罪與罰不相應。

控訴文化的核心就是“簡單化”、對立化,對“惡人”的懲罰也是最大限度地進行。這種方式對社會最大的危害在於,人們一旦學會控訴文化的“精髓”,就會採取這一模式去應對一切的問題。

一們接受了二元對立的理念,我們會把它無限擴大,從政治領域延伸到明星、周圍個體,甚至產品的評價。

Ellemen雜誌在2019年就刊登過這樣一篇文章《義憤(call-out)文化是否挾持了美妝行業?》,文章認為控訴文化對美妝行業的影響極為深遠:

這種新型的消費者監督方式(控訴文化)對美妝行業帶來了沉重打擊,消費者不依不饒地要求額外審查產品的包容性、成分單及設計師的靈感來源。不久之前,營銷人員還很少受到公眾的羞辱,但現如今對許多品牌來說,尤其是獨立品牌,直面批評是常態。

美妝行業只是一個縮影。在控訴文化之下,任何個體都難以逃避。

控訴文化會開啟一個俄羅斯輪盤遊戲——手槍已經架到了額頭前,一顆子彈已經裝好,而且,激發一顆子彈以後會瞬間填充上另一顆。受害者的名單會無限增長,一旦接受這種文化,就必須用源源不斷的受害者鮮血來祭祀。


指控羅志祥出軌沒錯,但背後的Call-out邏輯遠比你想的可怕、冷酷

控訴文化成為第一選擇的時候,我們都會被拉進俄羅斯輪盤的遊戲


Call-Out現象隨時可能降臨每一個人的頭上——在公共場所抽菸、失誤點讚了一條微博、眼神在女生胸部多停留了一眼、在眾人譴責某個事件的時候保持沉默、交通違章……

你可能犯錯了,也可能沒犯錯,都都可能導致萬劫不復的結局。

呼喚Calling-In文化:我們的眼裡不能只有“獵物”,即使它是禽獸

控訴文化是不是一定就不對?並不。

有時候,控訴文化是一種有效的救濟手段,也是向周圍潛在受害者的呼喊與提醒。周揚青很清楚這一點,她否認別人說她“要毀了羅志祥”的指控,她說,她希望提醒其他女孩不要再上當。

李星星針對鮑毓明“性侵”的指控,也是必要的。在缺乏救濟手段的情況下,公開指控是她可用的有效救濟手段。

此外,按照李星星的說法,“不只有我,還有其他小孩兒,現在我受傷害,將來還會有別的小孩受傷害。”——這也是一種呼喊和示警。

這兩個指控文化案例都有可貴的剋制——聚焦於問題的解決,聚焦於問題的討論,而不只是讓指控對象禁言或消失。

李星星不希望有更多的女孩遭受類似的命運,她的理性與剋制,或許一部分來自其他幾個女孩子。在《南風窗》的報道里,還有幾個志願者女孩的身影:

還有北京師範大學的清子,她告訴李星星自己從小被鄰居性侵的事,她是陪伴李星星最久的“同類”,幫助李星星很多。她告訴李星星,“姐姐們不需要你回報什麼,這是姐姐們欠你的,因為我們不夠勇敢。”

那什麼時候控訴(Call-out)是可取的呢?一般的建議是把控訴當作最終“大招”,而在此之前,需要增加一個Call-in的過程。


指控羅志祥出軌沒錯,但背後的Call-out邏輯遠比你想的可怕、冷酷

Call-out與Calling-in文化的區別,圖片截圖自Solano社區大學一位老師Maria Isip-Bautista的PPT


所謂Call-in,就是當你感覺到別人的行為有問題後,立刻私下指出他存在的問題,以及他改正的方向。這是一種教育性的、溝通性的,基於問題解決的方式。

Call-in是適合熟人之間的一種解決方式,它可以避免給對方帶來巨大的損害——事實上,學校裡有大量的私下舉報可以用這種方法來解決。

Katelyn Burns在2017年的《日常女性主義》(Everday Feminism)裡說,Call-in文化“會讓人在沒有被針對與公開羞辱感受的情況下成長”。

但Call-in並不萬能,李星星和周楊青的案例裡,它就不是有效的手段。有時候,面對名人的失格言語或行為,由於無法私下進行Call-in的溝通,也可能會尋求控訴文化的幫助。

在必須求助於控訴文化的情況下,也請牢記我們的訴求。我們應該做兇狠撕扯獵物的動物,我們要著眼於“保護”和“進步”——避免出現下一個李星星,避免出現下一個周揚青。在控訴的洪流裡,保持克制,保持討論的“保護”與“進步”方向,避免踏入洩憤的陷阱。

我們的眼裡不能只有“獵物”——即使它是禽獸。

圍繞這個目的,李星星的案例裡,有太多剋制、充滿保護和進步屬性的探索——我們看到羅翔老師對法律條文的修改建議,看到一些博主對“完美受害者”陷阱的批駁,看到清子這些女孩在背後默默的付出……

這些都是值得我們尊敬的參與者。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是適合Call-out的:當我們遭遇到陌生人公開的、嚴重的侵害,比如地鐵鹹豬手、網絡上公開的地域歧視,在單獨溝通之後,對方完全缺乏改正的意願和誠意,那麼,基於“保護”的目的,為避免其他隨機“受害者”遭遇他們,是可以採取公開控訴手段的。

針對老師、同學的某一句話,或者某個網友的某篇文章直接舉報,拒絕Call-in過程的控訴,是毒瘤——它的目的只是撕扯獵物,而於事無補,而且會把所有人拉到一場俄羅斯輪盤的遊戲裡——你自己或許就是下一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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