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真假摻賣 代購者盯上“熟客”

近日,瑞安市法院宣判一起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被告人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35000元。

  吳先生是一名奢侈品愛好者。2018年3月,他通過發小,認識了在私企做管理、業餘做代購的陳某。此後一年裡,吳先生經陳某代購LV、GUCCI、Adidas等名牌包、衣服、鞋20餘次,累計消費20餘萬元。

  為了讓吳先生放心,陳某代購完商品後曾多次主動陪同他到專櫃驗貨,加上兩人經常私下聯絡,吳先生對他更為信任。

  2019年初,吳先生在杭州逛奢侈品專櫃時,櫃姐稱他的挎包很可能不是正品。吳先生經驗證,發現這隻由陳某代購的挎包為“A貨”(高品質仿貨)。吳先生此後又將之前買的代購商品均拿去做鑑定,結果顯示,20多件商品裡,5件是“A貨”,貨值3萬元左右。

  有了鐵證後,吳先生找到陳某要求解釋。然而,陳某稱自己也是被“上家”欺騙,會馬上找“上家”理論,給吳先生一個滿意交代。吳先生見陳某有了“應對方案”且態度誠懇,答應先等他消息。

  然而,之後的10多天裡,陳某一會說“上家”失聯,自己在想辦法湊款退賠;一會說已經報警,等待警方調查結果,並稱因為這件事,老婆要跟他離婚,希望吳先生能放他一馬……“裝瘋賣傻”一陣子後,陳某索性微信不回,電話關機。

  吳先生最終選擇報警,陳某落網。據悉,陳某在代購商品期間,會嘗試真假摻賣,主要針對像吳先生這樣的“熟客”,他認為即便被發現,也能自圓其說。期間,陳某通過“殺熟”賣貨,銷售金額共計65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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