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小心了!欠錢不還,有可能被“剝奪”孩子的撫養權!

前不久,有新聞報道,廈門一對夫妻因為長期兩地分居,所以感情越來越淡,最後雙方無話可說,就想離婚。但是,兩個人都想擁有孩子的撫養權,爭執不下,最後鬧到了法院。

法官在判決的時候,考慮到父母雙方的生活環境等因素,最終決定把孩子判給男方。原因竟是因為女方是一名“老賴”,

對於孩子撫養權這個問題,我國《婚姻法》裡有這麼幾條規定,簡單的給大家說一下:

首先,孩子的年齡和父母的生活環境是判決的大前提。


老賴小心了!欠錢不還,有可能被“剝奪”孩子的撫養權!


然後:

第一種:如果是在哺乳期階段,為了孩子健康成長,一般都會直接判給女方撫養;

第二種:兩歲之前一般也是判給女方,但下列情形除外:

1、 女方身體健康狀況不佳,沒有足夠的能力的;

2、 女方有條件也有能力,但是並沒有盡到當媽媽的義務的;

3、 其它的如:女方經濟條件不好,自身品格有問題或者本身自己就因為犯罪尚且處在服役期間等等。


老賴小心了!欠錢不還,有可能被“剝奪”孩子的撫養權!

所以,上述案例當中,法官正是根據第二種的第三條標準,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了男方。

因此,朋友們,該重視起來了,當“老賴”後果有時候還真的挺嚴重的!

那麼什麼情況下會被判定為“老賴”呢?欠錢不還有負債就是老賴了嗎?

顯然,並沒有那麼簡單,下面我就來給大家解答一下。要成為老賴,以下幾個條件必不可少:

首先,一定是因為借錢不還被人起訴了;

然後,你們鬧到法院,法官認為你有能力還錢,但你拒不執行,這樣才會被認定為“老賴”。

另外,如果在審訊過程中,法官們一致認為你並不是故意不還,而是確實沒有能力,這樣就不存在拒不執行的問題,所以不算“老賴”。


老賴小心了!欠錢不還,有可能被“剝奪”孩子的撫養權!

當了“老賴”有什麼後果?

1、 出門時,不能坐飛機、不準坐高鐵、不準坐動車一等以上座位、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座位也不可以;

2、 在外禁止住宿星級以上賓館和酒店;

3、 禁止在高爾夫等高消費場所消費;

4、 不能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子;

5、 旅遊度假也不允許等等。


老賴小心了!欠錢不還,有可能被“剝奪”孩子的撫養權!

總之,一切富人能享受的待遇,“老賴”都不允許。除了這些,還有最後最重要的一點:子女不能就讀高消費的私立學校。

這一點確實被證實了很多次。前段時間,網上也曾爆過因為父母一方是老賴,而該幼兒園正好看父母雙方的信用報告,結果導致女兒不能上幼兒園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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