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偵探公社」奇案解析—香港十大奇案之紙盒藏屍案(已結案)

1974年跑馬地紙盒藏屍案,這是震驚全香港的十大奇案之一。兇手殺害16歲女學生,並將其裸屍藏於電視機包裝紙盒內,兩個乳頭被割去,陰毛被燒焦,處女膜仍完整。

「一個偵探公社」奇案解析—香港十大奇案之紙盒藏屍案(已結案)

為你解密紙盒藏屍案

紙盒藏屍案

轟動全香港的1974年跑馬地紙盒藏屍案,發生於1974年12月10日的一宗謀殺案,案情峰迴路轉轟動全港。這“紙盒藏屍案”是香港歷史上首宗在沒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利用鑑證科技成功入罪的案件。紙盒藏屍案具有很大爭議性,爭議的焦點不是案情有多複雜,手法有多兇殘,而是被警方逮捕並被判刑的歐陽炳強,到底是真兇還是被冤枉?直到現在,仍然有很多人認為他是無辜的。想要了解更多有關紙盒藏屍案的內容嗎?下面本偵探就為你介紹有關紙盒藏屍案的相關文章。

紙盒藏屍案—案情

1974年12月16日,下午五點半,16歲的女學生卞玉英離家外出,六點半在背景喧譁的地方致電同學陳彬彬,相約跑馬地電車站見面,但陳彬彬到達後不見其蹤跡。

第二天,44歲的清潔工人林嫂在黃泥涌道街上發現一個日立牌S67B型的電視機紙箱(另一說法是獸醫診所職員胡永康發現發現的),紙盒裡面是一具赤裸的女屍,警方調查後證實女屍正是卞玉英。從屍體看到,她的兩個乳頭被割去,下體有被灼傷的痕跡,驗屍後發現:死者被人用右臂箍頸勒斃,下體的灼燒應該是燒焊器導致,處女膜仍完整,沒有被性侵過的痕跡。

紙盒藏屍案—調查

香港兇殺組分析後認為,藏屍紙盒底部雖然經過拖拉但損毀輕微,初步鎖定兇殺案的第一現場在跑馬地附近。經多天偵訊,在九龍柯士甸道某電器公司內,查悉代理此牌子的商行,知道這牌子在72年4月初在港面世。而藏屍的紙箱可能於73年至案發那天,在港島區售出。經過化驗,證實該紙箱與所售者相同。專案小組在跑馬地地區內,查問了在電器行工作的750人。又找出50款不同汽車,嘗試將紙箱放入車尾箱內。

但警方經過這麼多的盤查後,卻仍無具體線索。直到有一天編號為“1725”的探員,偶然到當年26歲的中國籍男子歐陽炳強工作的雪糕店借用電話,案情才有了突破。

探員“1725”走上安美雪糕店的閣樓後發現,裡面放有不少工程器材和紙盒,儼然一個小工廠。“1725”回去後將情況上報。之後兇殺組又從死者女同學口中得知,卞玉英經常到雪糕店吃雪糕,於是將目標鎖定為安美雪糕店。貝亞(兇殺組總督察,任職警界十年)1974年12月尾接辦此案時,曾多次前往跑馬地安美飲品公司搜查工場一個小房,檢獲電線、燒焊器,成為破獲此案的重要線索。

警方隨後翻查了雪糕店當晚的當班記錄,發現只有兼職的毆陽炳強在店內工作,除此之外,還發現卞玉英指甲中的衣物纖維與歐陽炳強的西裝吻合。其長髮上的兩小塊電線膠皮及紙屑與雪糕店工廠的物件一模一樣。警方因此懷疑卞玉英是到雪糕店買雪糕及借電話時,被人侵犯後反抗而遭毒手。

1975年1月3日,警方到安美飲品公司搜查,當時歐陽炳強顯得有點慌張,頸部神經不斷跳動。隨即又表現得很鎮定,沒有反對警方的搜查。

1月4日,警方往柴灣被告住所,將他帶返警署問話,數天後將他釋放。

1月22日,警方傳召兩名機械技師及科學監證專家到場,在一個小房內搜獲紅色膠電線、一批紙箱、兩份報紙及一批衣物。

3月27日,歐陽炳強正式被拘捕,當時他正在洗澡。

1975年,警方拘捕案發時在雪糕公司工作的中國籍男子歐陽炳強,並控告他謀殺。歐陽炳強被判罪名成立並被處以死刑。這是香港首宗沒有人證,純粹以科學鑑證定罪的謀殺案,嫌犯歐陽炳強從頭到尾都強調"我沒殺人,我是冤枉的"。歐陽炳強的妻子張金鳳多次為丈夫尋找御用大律師貝納祺及大律師湯家驊上訴,希望獲得脫罪的機會,官司打到了倫敦樞密院,但最後仍不成功。

被告表示喜歡看佔士邦片、恐布片及有關新奇武器的電影。

1980年代,當時的港督會同行政局赦免歐陽炳強的死刑,並由終身監禁取代。最後於2002年,歐陽炳強終於獲得假釋。

紙盒藏屍案—疑點

此案至今仍有不少疑點,例如:紙盒上的兩個手印並不是歐陽炳強留下的 ;案發地點安美公司找不到死者卞玉英的指紋 ;警方一直找不到卞玉英的隨身物品 ;警方在死者卞玉英身上發現的269條纖維,只有其中7條與歐陽炳強衣服的纖維吻合,死者身上始終沒有被告所穿西褲的纖維。

而嫌犯歐陽炳強從頭到尾都堅持說:“我沒殺人,我是冤枉的。”

當年歐陽炳強被警方“鎖定”後,為了試探他,有探員出了個餿主意:半夜扮鬼打電話給他!誰知歐陽炳強絲毫不受影響,第二天照樣上班、下班,並沒有去燒香、拜神以求心安。他被拘捕後,探員為套取內情不惜扮成犯人與其同囚一個羈留室。

然而,無論警方怎麼“軟硬兼施”,歐陽炳強統統不上當。錄口供時也極不合作,簽字前要反覆看、反覆改,最後還要寫上一句:“我雖然錄了這份口供,但並不代表我曾經殺過人。”態度之冷靜、從容令警方十分惱火。

紙盒藏屍案—案後

1980年,當時的港督會同行政局赦免歐陽炳強的死刑,並由終身監禁取代。歐陽炳強入獄後對案情仍然一字不說,靠學習知識打發漫漫的獄中歲月。自1987年開始,他每年都參加公開考試,獲得不少及格證書,包括會考會計及格、倫敦商會證書考試的簿記及會計及格等,他還在獄中教囚犯盲人打字,成為赤柱監獄有史以來第一名囚犯義務教師。2002年9月11日,香港掛起了8號風球,度過28年牢獄生涯的歐陽炳強在風雨中出獄。出獄後他改名換姓,重投新生活。其後他信奉基督教,重新做人,再與一位中國女子結婚,由翁靜晶出任證婚人,成為了殺人重犯也可以站起來的一時佳話。

儘管事隔多年,面對紙盒藏屍案的元兇,記者們最關心的問題仍是“當年你究竟有沒有殺過人?”對此,歐陽炳強只是平靜地說:“這個案子已劃了句號,我有生之年都不想再提。”他表示,案件距今多年,他被定罪的事實無法改寫,只希望社會給予鼓勵、原諒及支持。至於此次獲釋,他說:“不是每一個終身監禁的犯人都能出來,感謝當局恩賜,我會好珍惜。”出獄後歐陽炳強最高興的是與多年來對他不離不棄的姐姐團聚。而當年一直全力支持他的妻子卻已不知去向,據傳已攜女改嫁。 歐陽炳強的出獄在香港社會引起了不同的反響。當年經辦此案的警務人員大多已退休,他們均置疑當局此舉,認為歐陽炳強是一個高智慧型的罪犯,目前仍有一定危險性。許多年輕的市民對此案全無印象,對如今年華老去的歐陽炳強表示同情,認為“他一生中最好的年華都在獄中渡過,這懲罰也夠了。”有意思的是,儘管香港已滄桑鉅變,當年第一個發現“紙盒藏屍”的清潔女工“林嫂”卻仍在同一個地方做清潔工,當記者請她發表意見時,年過70的她卻擺手搖頭不想再提,說想起來都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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