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宮市是怎麼強買強賣的?

唐朝的宮市是怎麼強買強賣的?

吳鉤

唐朝的宮市是怎麼強買強賣的?

歷代皇室的日用所需各物,除了一部分是自己製造、生產之外,主要還是以“皇家採購”的形式求諸宮外的市場。唐代中葉還出現了專門為皇家採購服務的“宮市”,即在長安的市集中,開闢出皇室特供品市場,商民將貨物拉到這裡銷售,皇室則派出宦官來這裡採購。白居易那首膾炙人口的《賣炭翁》,“夜來城外一尺雪,曉駕炭車輾冰轍。牛困人飢日已高,市南門外泥中歇。”描述的正是賣炭翁一大早駕著牛車、冒著風雪、從大老遠拉了一車炭前往宮市交易的情景。

唐代宮市的日常管理,由官職為“長安尉”的專人負其責。官府又制訂了詳備的宮市交易規章,叫做“恆規”,對入市交易、市場啟閉、度量衡、物價管理等都做了規定。根據恆規的精神,買賣雙方在宮市內自願交易,公平成交,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官府不得打白條,不得白拿商民貨物,用唐朝皇帝的話來說,“其所市易,並須先給付價錢。如有妄配百姓,買物不給價錢,官吏等並准此同枉法贓例處分”。

看起來,宮市是個好東西嘛。以市場的資源置配功能,作為買方的宮廷採購官員一定可以購買到皇室之所需,因為,只要官府開出的價錢有吸引力,商民必聞風而動前往宮市販賣貨物,而隨著供應的增加,買方則獲得了更大的選擇空間與議價能力;同時,“賣炭翁”們也一定可以將手中貨物賣到合理的價位,因為,如果官家願意給的價錢低於其他市場,商民就會撒出貨物,而隨著供給的遞減,價格則將回升。這便是市場的奇妙之處。

然而,唐代宮市制度的實行情況並不妙,誠如我們在《賣炭翁》一詩所讀到的那樣:“翩翩兩騎來是誰?黃衣使者白衫兒。手把文書口稱敕,回車叱牛牽向北。一車炭,千餘斤,官使驅將惜不得。半匹紅紗一丈綾,系向牛頭充炭直。”詩中的“黃衣使者白衫兒”便是“開寶馬”、穿制服、負責宮廷採購的宦官,他們才懶得跟賣炭翁討價還價呢,“手把文書口稱敕,回車叱牛牽向北”,將紅頭文件一念,拉了牛車就走。老翁那一車“千餘斤”的木炭,結果只換來“半匹紅紗一丈綾”,這中間存在著多大的價差呢?唐代用紗、綾等紡織品充當貨幣使用,半匹紗與一丈綾折算成錢的話,約值400文;當時千餘斤木炭的價格呢?至少要1200文。也就是說,官方給出的收購價,是市價的三四折。

《賣炭翁》講述的是唐德宗貞元年間(公元8世紀末至9世紀初)的事情。據唐代另一位大知識分子韓愈的記錄,負責採購的宦官先是“抑買人物,稍不如本估(市價)”,到了貞元末年,這些宦官就像餓狼一樣出沒於長安的市集,看到中意的貨物,就說是皇上要採購的,立即以極低的價錢強買下來,價值幾千文錢的貨物,通常只給一百文,有時甚至向貨主強索運費、進宮費。因為宦官站在市場上東張西望、白搶貨物,時人稱他們為“白望”。韓愈總結說,“名為‘宮市’,而實奪之”,宮廷採購跟搶劫沒有什麼兩樣。

賣炭翁遇到的“黃衣使者白衫兒”不算是最惡劣的,畢竟他們還向老漢宣讀了紅頭文件,並給了半匹紗、一丈綾的收購價。韓愈講了一樁更惡劣的故事:有個農夫,用驢馱了些木柴到城裡販賣,一名打著“皇家採購”旗號的宦官走過來,用數尺絹的價錢強買農夫的木柴,還要農夫繳納一筆管理費,並送貨上門。農夫哭著將那幾尺絹交還給宦官,宦官不肯收,說,“還得用你的驢將木柴馱到宮內。”農夫說:“我有父母妻兒,一家人都等著我將木柴賣了換糧米吃飯,現在我將木柴白送給你們了,你們還不罷休,我只有死路一條了。”當下心一橫,將那宦官痛毆了一番。官府聞訊,將農夫抓了起來,將案子報告給德宗皇帝。

幸虧唐德宗還不是一個糊塗的皇帝,得知農夫打人的詳情後,下詔開除了那個宦官,還賞賜了農夫十匹絹(見韓愈《順宗實錄》)。我們大概也可以說,將宮市搞成了搶劫,並不是皇帝的本意,恰恰相反,皇帝還明旨嚴禁官吏“買物不給價錢”,違者罪同貪贓枉法。那麼,好端端的一個宮市為什麼會搞得烏煙瘴氣?問題似乎出在可惡的宦官身上,其實“挾權入市”的市場形態才是癥結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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