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楊某建等8人銷售問題豬肉案當庭宣判

案件公佈|沿河:楊某建等8人銷售問題豬肉案當庭宣判

來源 | 沿河檢察

2020年4月10日,由沿河檢察院提起的楊某建、田某、冉某光等8人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刑事公訴暨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由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

判決楊某建犯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處有期徒刑一年,罰金人民幣20000元;

判決被告人田某、冉某澤、何某發、冉某光、冉某飛、冉某強、張某齊等人犯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罰金人民幣5000元。

由被告人楊某建、田某、冉某光等人共同承擔縣畜牧獸醫局為消除危險對涉案病、死豬及豬肉產品檢測鑑定、深埋等無害化處理的費用共計66500元,並在國家及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案件公布|沿河:杨某建等8人销售问题猪肉案当庭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2019年6月底開始,被告人田某、冉某澤、何某發、冉某光、冉某強、冉某飛,以平均每斤3元左右的價格在沿河縣部分農戶手中收購成年疑似病豬,後以每斤6元至7元的價格銷售給重慶市某縣的被告人楊某建賺差價。楊某建僱傭被告人張某齊幫其運輸,楊某建再以每斤7.5元至8.2元不等價格銷售到秀山縣某鎮。後被沿河縣公安局與縣畜牧獸醫局在聯合執法時查獲。經現場抽樣、扣押和送檢,鑑定意見為:送檢的13份豬血清中,豬圓環病毒病毒檢測為陽性。

案件公布|沿河:杨某建等8人销售问题猪肉案当庭宣判

在庭審過程中,公訴機關圍繞指控的犯罪事實出示了證據,被告人及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公訴人提出精準量刑建議,作了法庭警示教育,取得良好出庭效果,被告人均表示認罪認罰。

該案的當庭宣判,表明司法機關對買賣問題食品的“零容忍”態度。下一步,該院將與相關部門形成的長效溝通機制,並針對食品問題,從防控、監管、處罰等方面制定方案,藉助法治扶貧工作站進行全覆蓋線索摸排和監督,為百姓營造安全的食品市場。

檢察官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豬肉時,一定要注意查看“兩證兩章”(即動物檢疫合格證及合格印章、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及合格印章),經過檢疫檢驗的豬肉可以放心購買,如發現或購買到問題豬肉請及時撥打12315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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